关于进一步加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的通知
★精品文档★ 1 / 3 关于进一步加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 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XX省〈中华人 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取 得显著成效。 但防空地下室建设的增长速度远远滞后于城市建设的发展速 度,开发建设单位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积极性不高, 以缴代建现象十分普遍, 全市防空地下室面积离“十一五”末达到人均 平方米的目标尚有较大差 距。为切实加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 确保《XX市人民防空 建设总体规划》顺利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XX省中 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四部委《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 定》(国人防办字〔 2003〕第 18 号)相关
重庆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
重庆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2018年版) 重庆市民防办公室 2018年11月 渝防办发〔2018〕165号 关于重新印发《重庆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 件审查要点(2018年版)》《重庆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质 量验收要点(2018年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民防办,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民防办,各有关 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管理工 作,正确把握现行人防工程施工和验收规范、标准条文要求的尺度, 切实提高我市防空地下室建设质量,在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框架下, 结合我市防空地下室建设实际,重庆市民防办公室组织重庆市人防 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重庆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 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2018年版)》和《重庆市结合民 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质量验
关于进一步明确防空地下室建设及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有关问题的细则
关于进一步明确防空地下室建设及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有关问题的细则 宁防办〔2009〕3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南京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宁政发[2004]55号)、《关于防空地 下室易地建设
如东县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表.
如东县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表 编号:js-rd号 项目名称申报联系人 建设地址联系电话 总建筑面积建筑容积率小区总户数 民用建筑主要参数 1 10层(含)以上或基础埋深 超3米(含)以上民用建筑 总面积栋号 底层面积地下室面积 2 多层居民住宅楼(基础埋 深<3米) 总面积栋号 底层面积 半地下室 面积 3 非居民住宅多层建筑(基 础埋深<3米) 总面积栋号 半地下室面积栋号 4单建地下空间面积栋号 合计地下空间总 建筑面积 应建6级人防工 程面积 应建6b级 人防工程面积 申请建设人防工程或缴纳易地建设费情况 1建设人防工程面积6级面积及栋号 6b级面积 及栋号 2地下空间设防面积6级面积及栋号 6b级面积 及栋号 3 缴纳易地 建设费 面积 10层(含)以上或基础埋深超3米 (含)以上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承诺书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承诺书 永州市人防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 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八条和《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 护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70号)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第十八条之规定,我单 位自愿按人防工程的相关法律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并承担违约责任。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建设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核定应建防空地 下室面积(m 2 ) 批准修建防空地 下室面积(m 2 ) 拟建防空地下室 位置 开工时间竣工时间 违 约 责 任 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在实际建设中少建、逾期未建;人 防工程未到市人防质监站报监,先建、少建或质量不合格, 我单位同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48条、49 条和《湖南省实施办法》的 第37条、38条、40条规定接受处罚,限
湖南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
编号:e 湖南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 竣工验收质量认可审批表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应建防空地下室 面积 人员掩蔽m2防护等级 配套工程m2防护等级 实建防空地下室 面积 防护等级 防护等级 承办部门意见: 年月日 分管领导意见: 年月日 主管领导意见: 年月日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报建申请表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报建申请表 项目报建编号: 申 请 单 位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经办人联系电话 建 设 项 目 概 况 项目名称 建设地址 规划许可文号计划批准文号 规划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上规划建筑面积 其他情况说明:(项目性质、用地性质、项目构成情况等) 申 请 修 建 人 防 工 程 情 况 一、在本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申请建设人防工程项,人防工程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各子项目名称,建筑面积:1、,建筑面积平方米;2、,建 筑面积平方米;3、,建筑面积平方米;4、,建筑 面积平方米;5、,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在本项目内申请缴纳易地建设费情况和理由: 三、在本项目内申请减免建设或减免易地建设费情况和理由: 申 请 材 料 附 件 目 录 1、发改委计划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2、规划部门批准文件及规划总平面图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办理程序 (2)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范围、标准和办理程序 范围和标准:按照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关 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2003]国人防办第18号)中的关于结 合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必须按下列标准修建防空地下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办理程序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范围、标准和办理程序 范围和标准:按照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关 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2003]国人防办第18号)中的关于结 合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必须按下列标准修建防空地下
上海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
上海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 工程建设费核定单 填单日期:年月日 建设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名称项目批准文号 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建设规模 (平方米) 地面总建筑面积 需建民防工程面积 (平方米)其 中 高层建筑 多层建筑 核定缴纳民防工程建设费(大写) 审核部门意见: 签章 年月日 说明: 1.核定单应在建设项目进行建筑方案设计阶段向市或区(县)民防办办理。 本核定单作为建设单位报批设计文件的依据之一。 2.办理手续时须带项目计划批文,总平面图及有关建筑图纸。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的审核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的审核 一、办理机构: 市审批中心人防办窗口 (咨询电话:86561717)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2、《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3、《济南军区、山东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民防空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 4、《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5、《关于规范山东省防空地下室建设行政审批程序的通知》 6、《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促进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协调 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申请材料及条件: (一)审发“防空地下室建设设计通知书”: 1、申请表 2、建设工程立项批文(验原件,复印件1份) 3、规划局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相关技术经济指标(验原件,复印件1份) 4、与报规划局办理方案审查相同版本的总平面图,建筑单体首层平面图、主立、剖面图,地下车 库平面、剖面图
仙游县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表.
人防工事拆除报废申请表 年月日 单位名称单位住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修建时间工事位置 工事等级平米造价元/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 结构 材质 及其 厚度 顶板厘米 建筑 尺寸 净高米 围护墙厘米最大跨度米 底板厘米拱矢高米 工 事 报 废 理 由 申报单位(盖章) 设 区 市 人 防 办 意 见 盖章 省 人 防 办 意 见 盖章
粤府办[1996]79--关于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及缴纳防空地下室
1 关于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及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政策法规摘 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 物资隐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 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 于防空的地下室。人民防空建设的设计、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和防护标准和质 量标准。 (二)粤人防委[1992]5号文件规定:人防重点城市新建十层(含十层)以上或 基础埋置深度三米(含三米)以上的九层以下的民用建筑,应利用地下空间修建“满堂 红”防空地下室。城市规划确定新建、改建的居住区、小区和统建住宅(含商品房), 按一次下达的规划设计任务,地面新建总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二统一规划修建防空地下 室。,,不论是一次修建或分期建设的,不论是自建或联建成片的,
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工作的通知 宁建规字〔2012〕14号 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 构: 为进一步规范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有效提高我区民用建 筑节能设计的质量和水平,强化建筑节能管理,现对我区建 筑节能设计、审查和备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勘察 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严格执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认真做好备案管理工作,共同促进我区民用建筑节能工作 的顺利开展。 一、所有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必须按照国家和自 治区有关要求进行节能设计。建筑、暖通空调、电气专业施 工图设计必须设置节能专篇。节能专篇要求内容全面,编排 系统,表达完整,数据准确;不支解分散,不来回引注,不 多处重复,不随手涂改。节能设计和审查必须按照《宁夏民 用建筑节能设计有关规定》(附件一)严格执行。 二、取消原规定与施工图一起填报的《建筑节能设计审 查表》,调整为《民用建筑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工作的通知 苏建质安〔2012〕167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泰州市建工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 规划建设局: 为有效控制工程施工扬尘,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 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省政府关于实施蓝天工程改善大气环境的意见》(苏 政发〔2010〕8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工作要求通 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做好建筑施工扬尘控制工作有利于我省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关系人民群众生 活质量提高,各地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扬尘管控工作,深刻认识施工扬尘控制工作 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反复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落实以 企业负责人为核心的扬尘控制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各项建筑施工控尘、 降尘工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
1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确保完成鹿城“十一五”期间节能目标任务,根据《国务 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 见》(浙政办发,2007?17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加强节能降耗工作的通知》(温政发,2008?20号)文件精神, 结合鹿城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一)目标任务。到20l0年,单位gdp综合能耗由2005年 的0.65吨标准煤/万元下降到0.52吨标准煤/万元,降低20%。 (二)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 十七大精神,按照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和推进温 州“第三次跨越”的要求,认真落实国家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特急 国投安委,2012?1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子公司、控股投资企业: 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已累计发生11起重大事 故,共造成148人死亡和下落不明,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起、 44人。为此,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 明电,2012?6号,以下简称《通知》),就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 工作提出要求。目前,集团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安全生产 还存在诸多不利因素,事故防控工作依然十分艰巨。为认真贯彻 《通知》精神,进一步抓好今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现就有 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确保安全生产 当前,全国“两会”正在召开,下半年又将迎来党的“十八 大”召开。作为中央企业,切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安全 2 生产工作,保障
建设部制定《关于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若干规定》
为了加强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的管理,确保建设项目的落实,建设部制定了《关于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若干规定》,于7月1日起开始施行。规定指出:各人防重点城市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规
金华市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的通知 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
个人资料整理,仅供个人学习使用 1/8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 监理管理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监理市场,提高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水平,确保 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 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湖北省建设工 程监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 朧。 第二条【适用范围】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新、改、扩建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工程和装修工程,城市道路桥梁、 轨道交通、隧道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樅。 第三条【管理部门】按照市、区分工原则,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对市管、区管建设工程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民道德建设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的意见 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 根本任务。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 形成男女平等、助人为乐、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人际关系,培育文 明向善的社会道德风尚,是新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精神文明建设提出的新要 求。改革开放30周年来的实践证明,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改革开放能不能 坚持,经济能不能快一点发展起来,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从一定意义上说,关 键在人。进一步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明显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对于促进深圳市 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是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 必然要求。同时必须看到,市民道德建设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些领域道德 失范、诚信缺失、见利忘义、损公肥私、欺骗欺诈等
关于进一步加强员工队伍建设的通知
1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司员工队伍管理的意见 当前,正值公司为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攻坚冲刺 的关键阶段,为切实发挥广大员工在推进各项工作中的主体 作用,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就进一步加强公司员工队 伍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员工队伍管理的重要意义 一支高素质稳定的员工队伍,是企业实现持续发展的重 要支撑和保障。 目前,公司生产任务增加,装卸设备增多,员工已由成 立之初的300余人发展到现在的1100余人,员工队伍存在 新招员工多、青工多、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思想复杂活跃等 诸多不稳定因素,很大程度上影响并制约着公司的持续平稳 发展,如何应对突发情况和复杂问题,如何做好原则性与灵 活度的结合,如何正确分析判断并及时处理解决,如何准确 把握员工思想脉搏、营造工作氛围等等,都给我们的员工队 伍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切实加强员工队伍管理, 着力稳定员工队伍至关重要、迫在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通病治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通病治理的通知 (发稿时间:2007-07-05阅读次数:548) 连建质监(2007)0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通病治理的通知 各建设(开发)、设计、监理、施工单位: 为了不断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克服工程质量通病,杜绝不合格工程交付使用,结合 我市近年来的工程质量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基本规定: 1、各工程建设质量责任主体应严格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做好工程质 量通病的防治工作。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质量通病控制工作并应采取相应的管理措 施;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应认真编写《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方案和施工措施》,经总监 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建设单位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监理单位应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工 程质量通病控制方案和施工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和监控措施,并列入《监理规划》和《监 理实施细则》。 2、住宅工程应严格按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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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土建造价工程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