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审查)流程图 工作人员当场填写 《建设行政许可 不予受理通知书》 ,经中心主任签 认后,打印并发送 《建设行政许可 不予受理通知书》 3个工作日 (不计入工作时限) 出现投诉、申诉和其它需核实的 材料 齐全 (5个工作日) (2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不计入工作时限) 需进入听证 等特别程序的 (3个工作日) (专家评审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限) (7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召开中心、处室联席工作会 议,确定初审意见 浙江建设信息港许 可公示 不符合受理条件 组织审核工作专业组评审 中心综合意见 厅领导或厅长办公会议意见 厅 OA 发文流转 作出初审意见决定 实地核查并重新确定 审查意见 听证结果 延期需厅领导批准 打印《延期通知书》 打印《特别程序通知书》 打印《特别程序通知书》 打印《听证公告》 打印《听证告知书》 打印《听证通知书》 听取陈述和申辩 核实结
前期报建流程 一、建设工程规划审批 一、新建工程规划方案审查 1、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需要变动主体承重结构的建筑大修工程,文 物保护单位和优秀近代建筑的大修工程以及改变原有外貌或结构体系或者基本 平面布局的装修工程; 2、划拨类建设项目须取得规划设计条件; 3、出让类建设项目须取得国有土地成交确认书; 4、成片开发项目分期办理的,应符合规划总平面蓝图; 5、设计单位资质或资格符合有关行业管理规定; 6、设计文件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专业技术规范和规程。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须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符合该许可证规定的建设用地项目规划设计 要求。 2、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或取得《土地划拨决定书》 。 3、通过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审查,已取得建筑规划方案批准意见书。 4、须取得《红线定位手册》 (二)申请材料 一、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审查 1、申请书 2、规划(建筑)方案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