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2 页 食 堂 承 包 合 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同创承建绩溪·上河徽院项目工程民工食堂承包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职 责,本着协作、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 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绩溪斯瑞·上河徽院 2、工程地点: 同创项目部生活区 3、承包内容: 民工大食堂 二、合同内容: 1、承包时间:自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施工人员撤离为止; 2、承包经营范围:食堂饭菜供应。 3、押金:合同签定后三天内,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贰仟元(¥ 2000元)。如乙方不 存在违约情形,此保证金在乙方退场日不计息归还。 三、甲方职责 1、向乙方提供食堂的经营场所; 2、向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 3、接受通过卫生部门的经营验收工作; 4、对食堂经营状况、卫生、物价有监督管理职责; 5、提供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