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海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招标技术要求
森林海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招标技术要求 一、 工程概况 由合肥政务文化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的森林海住宅小区(合肥政务区 022 地块)项目,位于政务文化新区翡翠路以西, 习友路以南。 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 8.5 公顷,建筑总面积约 25.5 万平方米,其中包括 14栋高层住宅楼、 1栋幼儿园、 1栋商 业楼、地下车库等。 目前,主体混凝土结构已经完成,正在进行内外装施工。工期 150 天,整个工程 要求在 2010年 12月底竣工。 二、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范围是:下列智能化系统工程设备及材料的供应、安装、系统集成、 联动调试等相关服务,直至整个系统能够满足设计及功能要求,通过验收(安防系统 需经技防办验收)、交付并投入正常运行使用 :综合安防系统(包括联网型可视对讲系 统、电视监控、电子巡更、周界防范、人行道闸及停车场管理系统) 、室外背景音乐系 统、电梯三方对讲管道预留、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招标技术要求
荣民集团宫园壹号观邸dk-2—dk-9 智能化及安防系统工程招标技术要求 一、标准、规范与依据 1、执行标准、规范及依据如下: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4-200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2007)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信息技术互连国际标准》(iso/iec11801-95) 《电磁兼容性标准》(iec801)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
九龄美景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招标技术要求2011610
美景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招标技术要求 一、工程概况 由始兴县美景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的九龄美景艺术花园住宅小区项 目,位于始兴县原影剧院。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23110.11万平方米, 建筑总面积约106200.75平方米,其中包括南区1栋28+1高层住宅、4栋 18+1高层住宅,北区2栋18+1高层住宅和南北裙楼及南区地下车库组成。 目前北区2#楼主体混凝土结构已经完成,整个工程要求在2011年12月底 竣工。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范围是:下列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设备及材料的供应、 安装、系统集成、联动调试等相关服务,直至整个系统能够满足设计及功 能要求,通过验收(安防系统需经技防办验收)、交付并投入正常运行使 用:综合安防系统(包括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电视监控、停车场管理系 统)、室内外背景音乐系统、电梯三方对讲管道预留、机房及防雷接地、
九龄美景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招标技术要求.2011.6.10
美景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招标技术要求 一、工程概况 由始兴县美景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的九龄美景艺术花园住宅小区项 目,位于始兴县原影剧院。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23110.11万平方米, 建筑总面积约106200.75平方米,其中包括南区1栋28+1高层住宅、4栋 18+1高层住宅,北区2栋18+1高层住宅和南北裙楼及南区地下车库组成。 目前北区2#楼主体混凝土结构已经完成,整个工程要求在2011年12月底 竣工。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范围是:下列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设备及材料的供应、 安装、系统集成、联动调试等相关服务,直至整个系统能够满足设计及功 能要求,通过验收(安防系统需经技防办验收)、交付并投入正常运行使 用:综合安防系统(包括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电视监控、停车场管理系 统)、室内外背景音乐系统、电梯三方对讲管道预留、机房及防雷接地、
最完整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
最完整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组成
建筑智能化系统等级评定方法 1.总则 1.1为适应信息化建设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建筑智能化系统。 1.3本办法的实施须以满足建设、消防、公安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和技术要求为基础。 1.4建筑智能化系统应由以下子系统经一体化集成而构成: 1)综合布线系统; 2)网络与通信系统; 3)建筑设备控制系统; 4)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 5)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6)管理信息系统; 7)中央集成系统; 8)供电系统。 1.5本办法根据各类工程的使用功能、管理要求以及工程建设的投资标准,对建筑智能化系统划分为二 级: 甲级:适用于子系统配置齐全且实现了一体化集成的系统。此类系统可称为高级智能化系统。 乙级:适用于酷暑了基本子系统并实现了机电设备集中监控和管理功能的系统:此类系统可称为智能化 系统。 丙级:适用于酷暑了主要子系统并有扩充发
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招标技术文件编制提要
35intelligentbuilding&cityinformation200510no.107 本文所述的招标文件是指工程承包的招标文 件,即业主及有关方面要将已经进行可行性研究、 评估,并完成建筑设计包括智能化各系统设计的 工程项目承包给一个单位,为此,要在多个可以 承包此项工程的承包商中确定一个承包商,该单 位必须负责完成包括提供设备材料、施工安装、 检测调试、维修保养等工程全过程的所有工作, 为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达到设计要求的各 项技术指标,双方必须签定完善、明确的合同。该 合同的技术的基础资料就是招标技术文件。 招标文件由业主单位或委托招标单位编制, 是提供投标者编制投标文件的基本依据,其内容 应包括投标者编制投标时所需的全部资料和要求。 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的招标技术文件依 据“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 的规定,提出各系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应用技术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应用技术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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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
建设行业智能建筑试点项目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试行) 1总则 1.1一般规定 为了统一建设行业智能建筑试点项目中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达到试点项目 要求,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建设行业智能建筑试点项目中的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的工程质量 验收。 建设行业智能建筑试点项目中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质量的验收由工程建设单位(含总包单位、使 用单位、监理单位)、设计施工单位(含设计单位、系统集成单位、施工单位,下同)及一定数量的专家组 成的验收委员会(验收小组)共同进行。 试点项目中的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的施工质量必须按照批准的试点项目工程设计文件要求以及 工程承包合同的规定验收,工程合同中有关工程质量的主要技术指标,不得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验收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标准 (3)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标准 作者:admin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437更新时间:2009-9-19 1总则 1.0.1为加强上海市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质量管理,统一竣工验收标准,制定本规范。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和扩建工程,改建工程也可参照执行。 1.0.3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加强工地的随工质量检查, 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签证工作;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智能化系统的工程验收。 1.0.4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提 供以下技术文件: (1)系统的各种设计技术文档与资料; (2)隐蔽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3)工程施工记录; (4)系统调试报告。 1.0.5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所使用的主要材料及设备应为按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生产的产品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标准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标准 1总则 1.0.1为加强上海市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质量管理,统一竣工验 收标准,制定本规范。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和扩建工程,改建工程也可参照执行。 1.0.3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 加强工地的随工质量检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签证工作;隐蔽 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智能化系统的工程验收。 1.0.4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 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提供以下技术文件: (1)系统的各种设计技术文档与资料; (2)隐蔽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3)工程施工记录; (4)系统调试报告。 1.0.5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所使用的主要材料及设备应为按国家。行业 或企业标准生产的产品,并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1.0.6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的工程验收应包括系统功能检测及技术文档
某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方案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6 一、工程简介...........................................6 二、特点...............................................7 三、工程目标...........................................7 第二章、组织机构....................................................................................8 一、机构设置...........................................8 二、机构运行.....................
【免费下载】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标准送审稿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标准(送审稿) 前言 根据国家计委《一九九四年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制订修订计划》(计综合 [1994]240)号文的要求,对《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进行修订,更名 为《住宅设计规范》。本规范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 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总则; 2.术语; 3.套内空间, 4.共用部分; 5.室内环境; 6.建筑设备。 主要修订了住宅套型分类及各房间最小使用面积,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楼 电梯及垃圾道的设置等;增加了术语,扩展了室内环境和建筑设备的内容。 本规范由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 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居住建筑 与设备研究所(北京市西外车公庄
上海市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标准 (3)
上海市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标准 1总则 1.0.1为加强上海市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质量管理,统一竣工验 收标准,制定本规范。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和扩建工程,改建工程也可参照执行。 1.0.3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 加强工地的随工质量检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签证工作;隐蔽 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智能化系统的工程验收。 1.0.4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 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提供以下技术文件: (1)系统的各种设计技术文档与资料; (2)隐蔽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3)工程施工记录; (4)系统调试报告。 1.0.5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所使用的主要材料及设备应为按国家。行业 或企业标准生产的产品,并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1.0.6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的工程验收应包括系统功能检测及技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标准(上海) (2)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标准 (送审稿) 1总则 1.0.1为加强上海市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质量管理,统一竣工验收标准,制定本规范。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和扩建工程,改建工程也可参照执行。 1.0.3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加强工地的随工质量检查, 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签证工作;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智能化系统的工程验收。 1.0.4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 提供以下技术文件: (1)系统的各种设计技术文档与资料; (2)隐蔽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3)工程施工记录; (4)系统调试报告。 1.0.5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所使用的主要材料及设备应为按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生产的产品, 并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1.0.6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的工程验收应包括系统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标准(上海)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标准 (送审稿) 1总则 1.0.1为加强上海市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质量管理,统一竣工验收标准,制定本规范。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和扩建工程,改建工程也可参照执行。 1.0.3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加强工地的随工质量检查, 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签证工作;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智能化系统的工程验收。 1.0.4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 提供以下技术文件: (1)系统的各种设计技术文档与资料; (2)隐蔽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3)工程施工记录; (4)系统调试报告。 1.0.5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所使用的主要材料及设备应为按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生产的产品, 并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1.0.6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的工程验收应包括系统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标准(送审稿)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标准送审稿 监理人http://jlren.xiloo.com第1页02-7-26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标准 送审稿 1总则 1.0.1为加强上海市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质量管理统一竣工验收标准 制定本规范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和扩建工程改建工程也可参照执行 1.0.3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加强工地 的随工质量检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签证工作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 方可组织智能化系统的工程验收 1.0.4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 构进行检测并提供以下技术文件 1系统的各种设计技术文档与资料 2隐蔽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3工程施工记录 4系统调试报告 1.0.5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所使用的主要材料及设备应为按国家行业或企业标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标准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标准 (送审稿) 1总则 1.0.1为加强上海市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质量管理,统一竣工验收标准,制定本规范。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和扩建工程,改建工程也可参照执行。 1.0.3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加强工地的随工质量检查, 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签证工作;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智能化系统的工程验收。 1.0.4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 提供以下技术文件: (1)系统的各种设计技术文档与资料; (2)隐蔽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3)工程施工记录; (4)系统调试报告。 1.0.5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所使用的主要材料及设备应为按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生产的产品, 并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1.0.6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的工程验收应包括系统功能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 建设行业智能建筑试点项目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试行) 1总则 1.1一般规定 为了统一建设行业智能建筑试点项目中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达到试点项目要求, 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建设行业智能建筑试点项目中的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 建设行业智能建筑试点项目中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质量的验收由工程建设单位(含总包单位、使用单位、 监理单位)、设计施工单位(含设计单位、系统集成单位、施工单位,下同)及一定数量的专家组成的验收委员会(验 收小组)共同进行。 试点项目中的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的施工质量必须按照批准的试点项目工程设计文件要求以及工程承 包合同的规定验收,工程合同中有关工程质量的主要技术指标,不得低于本标准的规定。 验收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标准 (2)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标准 更新时间:2009-9-19 1总则 1.0.1为加强上海市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质量管理,统一竣工验收标准,制定本规范。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和扩建工程,改建工程也可参照执行。 1.0.3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加强工地的随工质量 检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签证工作;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智能化系统的 工程验收。 1.0.4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 测,并提供以下技术文件: (1)系统的各种设计技术文档与资料; (2)隐蔽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3)工程施工记录; (4)系统调试报告。 1.0.5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所使用的主要材料及设备应为按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生产的产 品,并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1.0.6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标准(送审稿)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标准(送审稿) 前言 根据国家计委《一九九四年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制订修订计划》(计综合 [1994]240)号文的要求,对《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96-86进行修订,更名为 《住宅设计规范》。本规范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 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本 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总则; 2.术语; 3.套内空间, 4.共用部分; 5.室内环境; 6.建筑设备。 主要修订了住宅套型分类及各房间最小使用面积,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楼 电梯及垃圾道的设置等;增加了术语,扩展了室内环境和建筑设备的内容。 本规范由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 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居住建筑与 设备研究所(北京市西外车公庄大街19号,邮政编码
《重庆市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规范》--资料
请仔细阅读后,结合重庆市智能小区的实际情况,对熟悉的专业部分提出意见,多谢,20080303交 重庆市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修改稿) 目录 1总则⋯⋯⋯⋯⋯⋯⋯⋯⋯⋯⋯⋯⋯⋯⋯⋯⋯⋯⋯⋯⋯⋯⋯⋯⋯⋯⋯⋯⋯⋯⋯2 2基本规定⋯⋯⋯⋯⋯⋯⋯⋯⋯⋯⋯⋯⋯⋯⋯⋯⋯⋯⋯⋯⋯⋯⋯⋯⋯⋯⋯⋯⋯2 3安全防范系统⋯⋯⋯⋯⋯⋯⋯⋯⋯⋯⋯⋯⋯⋯⋯⋯⋯⋯⋯⋯⋯⋯⋯⋯⋯⋯⋯7 4信息通信系统⋯⋯⋯⋯⋯⋯⋯⋯⋯⋯⋯⋯⋯⋯⋯⋯⋯⋯⋯⋯⋯⋯⋯⋯⋯⋯⋯14 5信息管理系统⋯⋯⋯⋯⋯⋯⋯⋯⋯⋯⋯⋯⋯⋯⋯⋯⋯⋯⋯⋯⋯⋯⋯⋯⋯⋯⋯16 6建筑设备监控系统⋯⋯⋯⋯⋯⋯⋯⋯⋯⋯⋯⋯⋯⋯⋯⋯⋯⋯⋯⋯⋯⋯⋯⋯⋯19 7机房工程与管线⋯⋯⋯⋯⋯⋯⋯⋯⋯⋯⋯⋯⋯⋯⋯⋯⋯⋯⋯⋯⋯⋯⋯⋯⋯⋯25 8智能化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上海市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标准 (2)
1 上海市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标准 1总则 1.0.1为加强上海市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质量管理,统一竣工验收标准, 制定本规范。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和扩建工程,改建工程也可参照执行。 1.0.3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加强工地 的随工质量检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签证工作;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 方可组织智能化系统的工程验收。 1.0.4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 构进行检测,并提供以下技术文件: (1)系统的各种设计技术文档与资料; (2)隐蔽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资料; (3)工程施工记录; (4)系统调试报告。 1.0.5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所使用的主要材料及设备应为按国家。行业或企业标 准生产的产品,并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1.0.6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的工程验收应包括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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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房产估价师(技术总监)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