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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6.16
房地产企业股东股权转让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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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股东股权转让需缴纳哪些税费? 字体 :[ 大 中 小] 来源 :中国税网 作者 : 日期 :2010-07-21 问:我公司联合 3 个私人股东合伙注册了房地产开发公司,该公司 注册资本为 1000万元。2008年通过挂牌取得了 56亩国有住宅建设用地, 总价为 3400万元。至今,累计已为该项目投入了约 5000万元(含土地 款)。现在股东决定转让 95%的股权给另外的投资商,作价 9300万元。 请问在此次转让中,股东应该缴纳哪些税费?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 (财税 [2002]191 号)第二条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 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 (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 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 土地增值税。

关于房地产企业转让在建工程及多次转让涉及的扣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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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房地产企业转让在建工程及多次转让涉及的扣除问题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 A 公司转让给 B公司未完工在建工程项目, 土地增值税能否加计扣除 20%? 答:开发公司转让未完工产品,计征土地增值税可以执行加计扣 除政策。 二、B公司在建工程项目取得后可否按照老项目计征增值税? 答:B公司继续开发,开工日期在 2016年 4月 30日之前的,属于 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 三、B 公司出售开发房产清算时可否加计扣除 20%?怎么区分土 地成本和开发成本? 答:B 公司出售开发产品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无需区分土地 和开发成本。 四、关联企业多次转让在建工程,有限制性规定? 答:尽管税法对多次转让在建工程无限制,采取此方案基本不可 行,除重复缴纳契税外,需增加报批报建的费用支出。 五、房产开发企业 A 公司分立开发产品,分立到关联企业 B公司, B 公司将资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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