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地方标准DB 36/T 744-2013《废旧轮胎橡胶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于2014年2月正式实施,橡胶沥青具有优异的高低温性能以及抗老化、抗水损害、耐疲劳、低噪音,是一种典型的环保型路面材料,江西省各地市也正在因地制宜地开展橡胶沥青路面实施的相关工作。该文在橡胶沥青试验路的基础上针对江西省降雨量大、夏季高温周期长、重载车辆多等特点结合试验路5~7年的后期观测,进一步分析了橡胶沥青路面在江西省的应用条件,明确了部分关键技术指标的合理取值。
1、 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应开启(左转向灯),驶离时应开启(右转向灯)。 2、 高速公路安全距离确认路段,可供驾驶人确认在每小时( 100 公里)速度的安全距离。 3、 驾驶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加速车道后,遇行车道车辆稀少时,可(从正常行驶车辆后驶入车道)。 4、 高速公路最低时速为( 60 公里),最高时速为( 120 公里)。 5、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时速 100 公里的,应当与前车保持( 100 米)以上的距离。 6、 驶离高速公路行车道的最佳时机是行至离出口( 500 米)处,开启右转向灯,适当调整车速,平顺 的驶入减速车道。驶入高速公路减速车道后,应关闭转向灯,注意观察车速表,进入匝道之前将车速降 到(标志规定车速)以下。 7、 高速行驶时,车辆受得了(侧风)的影响,转向盘会有突然 “被夺”的感觉,驾驶人应紧握转向盘, 减速行驶。 8、 机动车(不准在匝道、加速车道或减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