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 工 合 同 书 甲方: 乙方: 根据需要,伊川县江左镇苏村(甲方)委托 xxx 的施工 队(乙方)修建伊川县江左镇苏村户户通硬化工程。 经协商, 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期要求 从 2012 年 9月 3 日开始, 到 2012年 9 月 9日结束, 工 期为 6天,水、路、电和地方纠纷由甲方负责。 二、设计要求 道路硬化为混凝土路面。路面硬化宽度为 3.5 米,厚度 18 公分( +1公分),长度以实结算,路基采用土方后填,分 层碾压,路面混凝土养护 15天,由甲方负责。 三、材料要求 水泥采用 P0325 号普通硅酸盐水泥,石子采用级配碎 石,最大粒径不大于 4 公分,砂子采用中沙。 四、质量要求 乙方无权擅自变更原施工要求施工, 确保工程质量, 不 得偷工减料。 五、合同金额 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 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施工, 承包价 格按 60元 /平方米(不含税) ,按实际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