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书的编制 一.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买方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 "投标资料 表 "中规定的语言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的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 应内容应附有 "投标资料表 "中规定语言的翻译本,在解释投标书时以翻译本为准。 二.投标人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书应包括下列部分: (1)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10、11 和 12 条要求填写的投标函格式、投标报价表; (2)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13 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档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 有能力履行合同。 (3)按照第 14条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 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其辅助服务是合格的 货物和服务,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按照第 15条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函格式 (1)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说明所提供的 货物、货物简介、来源、数量及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