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发布机关:国务院 发布文号:国务院令(2004)第417号 发布日期:2004年9月13日 实施日期:2004年11月1日 时效性:有效 题注:2004年9月13日国务院令第41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收费公路的管理,规范公路收费行为,维护收费公路的 经营管理者和 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 下简称公路 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收费公路,是指符合公路法和本条例规定,经批准依法 收取车辆通行 费的公路(含桥梁和隧道)。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支持、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公 路发展应当坚 持非收费公路为主,适当发展收费公路。 第四条全部由政府投资或者社会组织、个人捐资建设的公路,不得收取车 辆通行费。 第五条任何单位或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公路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修正案) (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10月31日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 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和管理,适用 本法。 本法所称公路,包括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 第三条公路的发展应当遵循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确保质量、保障畅通、保护环境、建 设改造与养护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力措施,扶持、促进公路建设。公路建设应当纳入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国家鼓励、引导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设、经营公路。 第五条国家帮助和扶持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发展公路建设。 第六条公路按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发布机关:国务院 发布文号:国务院令(2004)第417号 发布日期:2004年9月13日 实施日期:2004年11月1日 时效性:有效 题注:2004年9月13日国务院令第41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收费公路的管理,规范公路收费行为,维护收费公路的 经营管理者和 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以 下简称公路 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收费公路,是指符合公路法和本条例规定,经批准依法 收取车辆通行 费的公路(含桥梁和隧道)。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支持、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公 路发展应当坚 持非收费公路为主,适当发展收费公路。 第四条全部由政府投资或者社会组织、个人捐资建设的公路,不得收取车 辆通行费。 第五条任何单位或者
共和国钢都—鞍山
共和国钢都—鞍山 鞍山市位于辽宁省中部,是我国重要的钢铁生产基地,素称“钢都”。 鞍山地理位置适中,在辽东半岛对外开放区域中是连接以大连为前沿,以营口、锦州、 丹东为两翼,以沈阳为腹地的中部城市群的要冲。 鞍山资源丰富,市区周围铁矿储量逾百亿吨,占全国储量的四分之一;南部和东南部是 菱镁矿富集地带,约占世界储量的四分之一;滑石矿是我国三大产地之一,储量居世界之首; 岫岩地区素有“玉石之乡”的美称,拥有丰富的玉石资源;此外,农产品资源、地热资源也 相当丰富。 鞍山这座城市,虽然建置较晚,但他的历史却很久远。在这里曾产生过绚丽多彩的 文化,是远古时代人类发祥地之一。从考古发现的海城小孤山古人类遗址证明,在距今约2 万年前,人类就开始在这里生息繁衍。此外,在海城境内的析木、牌楼、大屯、岔沟、腾鳌 等地都发现有新石器时代的石棚、石器;在鞍山旧堡区发现有战国晚期的青铜戈、铜镞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管理条例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地图管理,保证地图质量,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从事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的编制、审核、出版和互联网地图服 务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图工作的统一监 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图出版工作的监督管 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 做好本部门有关的地图工作。 第四条地图工作应当遵循维护国家主权、保障地理信息安全、服务 社会发展的原则,并遵守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 民的国家版图意识。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国家版图意识的宣传,中小学应当将国家版图意识 教育纳入教学内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使
阿拉伯利比亚民众共和国劳动法及所得税
阿拉伯利比亚民众共和国劳动法及所得税——革命司令部立法委员会颁布了一部有关劳工的法律,该法原文如下: 以人民的名义, 革命司令部立法委员会, 阅历了对应于公历1969年12月11日的回历1389年10月2日颁布的宪法性宣言第一号文件, 对应于公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公路路政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43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的决定》,自2009年1月 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路管理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做如下修改: 一、将第九条第一款修改为:“公路建设资金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筹集:国家和地方投资、 专用单位投资、中外合资、社会集资、贷款和车辆购置税。” 二、将第三十三条改为第三十一条,删除该条中有关设立“公路征费稽查站卡”的规定, 并将这一条修改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公路主管部门可以在必要的公 路路口、桥头、渡口、隧道口设立收取车辆通行费的站卡。” 三、删除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三十五条。 此外,对其他条文的顺序做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2009年1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 (试行) 前言: 1为了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应用《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 规则》(ism规则)的原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2本规则是为了提供船舶安全和防止污染的管理标准。 3考虑到航运公司及其船舶状况各有不同,本规则依据安全和防污染要求的一般原则 和总体目标制定。 4本规则用概括性术语写成,船岸不同层次的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列条款具有适应其岗 位需要的理解和认识。 5高级领导层的承诺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各级人员的责任心、能力、态度和 主观能动性则对船舶的安全和防污染起决定性作用。 第一部分实施 1总则 1.1定义 以下定义适用于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 1.1.1“本规则”系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布的“中华
安哥拉共和国铁路改建一期工程桥涵施工简介
通过参加海外铁路援建项目,介绍安哥拉铁路改建工程中桥涵施工的概况和体会。
安哥拉共和国铁路改建钢桥钻孔桩基施工
对海外铁路工程项目,钢桥钻孔桩施工作简介,并对国际工程作一点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令:铁路运输收入管理规程
《铁路运输收入管理规程》已经2005年12月29日第十五次铁道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铁道部前发《铁路运输进款及运输收入管理规定》(铁道部第13号令)及与本规程相抵触的有关文、电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greenappledatacenter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年&月"’日国务院发布根据"##%年"’ 月(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 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路运输管理.维护运输秩序.提高运输 效益.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0江河0湖 泊及其他通航水域内从事水路运输和水路运输服务业务的单 位和个人/ 第三条水路运输分为营业性运输和非营业性运输/ 营业性运输是指为社会服务.发生费用结算的旅客运输 !含旅游运输.下同-和货物运输/ 非营业性运输是指为本单位或本身服务.不发生费用结 算的运输/ 第四条交通部主管全国水路运输事业.各地交通主管 部门主
秘鲁奥尔莫斯工程再度恢复施工
位于秘鲁北部的奥尔莫斯灌溉及发电工程可能是秘鲁重新获得援助的第一项工程。尽管这项工程由美国工程师charlessutton在20年代中期首次提出,二次世界大战后秘鲁每届总统原则上同意,但由于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章路政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章路政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次修正)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www.***.***2005年08月23日来源:全国人大法规库 【字体:大中 小】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适应社会主 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 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使用和管 理,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公路,包括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 第三条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次修正)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www.***.***2005年08月23日来源:全国人大法规库 【字体:大中 小】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适应社会主 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决定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作如下修改:第五十条第一款 修改为:“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 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 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根据本决定作修改后,重新 公布。 目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10 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 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相关资料:法律13篇行政法规5篇部门规章68篇其他规范性文件2篇地方法规1026篇最 高法公报案例1篇裁判文书115篇修订沿革相关论文70篇实务指南修订沿革5篇立法背景1 篇实务指南2篇英文译本) <b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公路规划 第三章公路建设 第四章公路养护 第五章路政管理 第六章收费公路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八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1
筑神,建筑资料下载:http://www.***.*** 通用图集,规范,cad图块,工程论文,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表格,建筑模型,全部免费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原木检验之《材质评定》篇 材质评定: 1原木材质评定按gb/t155规定方法执行。 2原木各种缺陷的允许限度,按原木标准的规定执行。 3评定原木等级时,有两种或几种缺陷的,应以降等最低的一种缺陷为准。 4检量各种缺陷的尺寸单位规定为: 纵裂长度、外夹皮长度、弯曲水平长度、弯曲拱高、扭转倾斜高度、环裂半 径、弧开裂拱高、外伤深度、偏枯深度均量至厘米止(以下均cm表示),不足 厘米者舍去;其他各种缺陷均量至毫米止(以下均以mm表示),不足毫米者舍 去。 5检尺长范围外的缺陷,除漏节、腐朽外,其他缺陷不予计算。 6节子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4号)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已由河北省第九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1年9月27日通过,现予以公布,自 2002年1月1日起施行。2001年9月27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 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计划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招标投标工作的指 导和协调。省和设区市人民政府发展计划部门负责组织稽察特派员,对本级人民 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 责分工及相关规定,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颁布机关】全国人大 【颁布日期】1997年11月01日 【实施日期】1998年03月01日 【时效性】有效 (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筑许可 第一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第二节从业资格 第三章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发包 第三节承包 第四章建筑工程监理 第五章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第六章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 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 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已经2011年11月30日国务院第 18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一一年十二月 二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 称招标投标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 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 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 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 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第三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6年7月5日第八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 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档案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章档案的管理 第四章档案的利用和公布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社会主 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 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 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 的义务。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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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城更规划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