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广州市政府法律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正>穗府办[2008]35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政府法律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法制办反映。
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节能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节能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穗墙建函[2006]1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的建筑节能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筑节能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工作, 现《广州市建筑节能专家库管理工作办法》印发给大家,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 广州市建筑节能专家库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的建筑节能工作,充分发挥建筑节能技术人员的参谋、咨询、服务作用, 组织对建设工程项目节能方案技术论证和解决专业难点问题,使建筑节能专家运行和管理工作 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办法适用于建筑节能专家的资格认定、入库及专家库的组建、使用、管理活动。 第二条建筑节能专家的条件: (一)具有建筑节能相关工程技术或建筑材料领域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 平; (二)熟悉建筑节能政策和技术工作; (三)在建设工程领域有一定的贡
深圳市发展计划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咨询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
1 深圳市发展计划局 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咨询专家管理办法》的 通知 发文单位:深圳市发展计划局 文号:深计[2003]725号 发布日期:2003-8-28 执行日期:2003-8-28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三章咨询专家的申请和选聘 第四章咨询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咨询专家的使用和管理 第六章附则 为促进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民主化、科学化,规范政府 投资项目咨询专家的行为,提高评审工作的质量,根据《深圳市政府 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制定了《深圳市政府投资 项目咨询专家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咨询专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2 第一条为促进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的民主化、科学 化,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咨询专家的管理,提高评审工作的质量,根 据《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规定,
山东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山东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健全评标专家库管理制度,保证评标活动 的公平、公正,提高评标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 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第29号令)等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的资格认定及评标专家库的组建、使用、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是指本省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评标专家,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进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招标 代理机构依法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为本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评标活动提供评标服务的专业技术人 员。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的监督管理工作。具 体工作由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标办)组织实施,其
南水北调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南水北调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2004年11月22日 2004年11月16日,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南水北调工程评标 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国调办建管[2004]72号),办法全文如下: 南水北调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南水北调工程评标专家的管理,规范评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 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评标专家,是指按照本规定第八条的程序进入南水北调工程评标 专家库的人员。 第三条南水北调工程评标专家库由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 称国务院南水北调办)组建。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负责评标专家评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专家工作情况反馈和动态
关于印发《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金[2016]1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家信息共享,规范ppp专家库的组建、管理,充分发挥专家智力支持作用,保证ppp相关项目评审、课题研究、督导调研等活动的公平、公正、科学开展,依
镇海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各镇(街道)物业站、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 为加强对我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规 范评标活动,保证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根据 《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宁波市评标专家和评 标专家库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区实际,制订了《镇 海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现印 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镇海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专家的监督 管理,规范评标活动,保证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 正,根据《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宁波市评标 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镇海区前期物业管理评标专家的资格 认定、入库及评标专家库的组建、使用、管理活动。 第
专家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1 附件1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专家库建设管理办法(试 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适应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 司)集团化管控和专业化运营的发展需求,突出培养高层次创新 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统筹推进集团公司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不 断提高人才比较优势,整合人才资源,为集团公司可持续发展提 供有力人才支撑,根据中央有关人才工作指导意见和集团公司人 才强企战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是集团公司各类 高层次人才的“蓄水池”,是服务于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重 要措施,是培养国家、行业以及集团公司各级各类人才的重要资 源。 第三条专家库建设是对“112人才工程”的进一步深化和细 化,是对集团公司人才队伍建设理念和机制的不断完善。 第四条专家库建设坚持以下原则: (一)专业引领,突出能力。 专家库建设强调专家的专业水平及实际经验,注重专家在业
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专家库管理办法
浙江省建设工程结算价款争议行政调解 专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结算价款争议行政调解水平, 规范工程结算价款争议行政调解专家(以下简称“调解专家”)队 伍建设和管理,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市场健 康发展,根据《浙江省行政调解办法》(浙政办发[2016]172号)、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296号令)、《浙江 省建设工程结算价款争议行政调解办法》(浙建[2014]12号) 等文件精神,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调解专家是指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机构聘请的参与工程结算价款争议行政调解工作的专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调解专家的确认、使用、考核等日常管 理工作,各市造价管理机构参照本办法,负责当地调解专家的管 理工作。 第四条根据“自愿、择优、公开、流动”的原则,调解专家 原则上三年调整
印发《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一九九六年六月十九日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城建档案)的管理,保证城建档案完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委员会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委员会 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4年1月18日) 深财购〔2004〕2号 为了加强我市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评标行为,保证政 府采购招标投标工作规范、高效、廉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深圳经济 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委员会专家库管理暂行 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委员会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深圳市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评标行为, 保证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政 府采购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委员会专家库,由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以 下简称评标专家)名录组成。 竞争性
云南省煤矿职业卫生技术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
1 云南省煤矿职业卫生技术审查专家库 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职业卫生 技术审查和评估工作,实现职业卫生技术审查专家资源共享,促进公 平、公正,提高工作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我省煤矿建设项目职业卫生技术审查和职业卫生服 务机构资质认定和评估,均应按本办法从专家库中抽取相关专业的专 家,开展职业卫生审查和评估工作。 第三条所有职业卫生技术审查专家在参与云南省煤矿建设项目 职业卫生审查和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评估工作时,均应遵守 本办法。 第四条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依法建立云南省煤矿职业卫生技术 审查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并设立云南省煤矿职业卫生技术审 查专家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专家管理办公室
重庆市环境技术评估专家库管理办法
—1— 重庆市环境技术评估专家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环境技术评估专家库的管理,充分发 挥技术评估专家的作用,保证技术评估活动的科学性、公平 性、公正性,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内参加环境影响技术评估、环 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技术评估及其他环保技术咨询评估活动 专家的管理。 第三条专家库由环境技术评估相关行业、专业的专家组 成。 第四条专家库管理单位应当发布专家库需求信息和入 选条件,对入选专家库的专家予以公布。 第五条市环保局委托重庆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以下简 称评估中心)负责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及专家日常考评等工作。 第二章条件和推选 第六条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环境技术涉及的专业或者行业中有较深造诣和 较高声誉,熟悉其专业或者行业的国内外情况及动态;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坚持科学、客观、公正、
中国石化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1 关于印发《中国石化建设工程评标 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总部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 现将《中国石化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 遵照执行。 二〇××年××月××日 2 通用业务制度-执行类 制度名 称 中国石化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制度编 号 制度 文号 制度版 本 主办 部门工程部 所属业务类别工程管理/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评 标专家库管理 会签 部门 监督检查者工程部 审核 部门 法律事务部 信息系统管理部 企业改革管理部 解释权归属工程部 签发 日期 废止说明 原《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建设 工程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中 国石化建〔2009〕317号)、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建 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石化股份建〔2009〕333号) 同时废止 生效 日期 制定目的 规范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工作,加
广州市测绘管理办法
1 广州市测绘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测绘规划和计划 第三章测绘基准和系统 第四章基础测绘 第五章其他测绘 第六章测绘市场 第七章测绘成果 第八章测量标志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加强测绘管理,规范测绘行为,保障测绘事业为经济 建设、社会发展和城市管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 绘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和调整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军事测绘活动除外) 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测绘的组织领导) 市、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测绘工作的领导、协调, 建立健全测绘管理体制。 第四条(行政管理机构) 2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是本市测绘行政主管部 门,负责全市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各县级市国土资源 和房屋管理局负责本行政
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经信资源〔2011〕101号各市经委(经贸委)、设计研究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相关企业和单位:根据《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浙政发〔2010〕35号)有关规定,我委制定了《浙江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经信资源〔2011〕101号各市经委(经贸委)、设计研究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相关企业和单位:根据《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浙政发〔2010〕35号)有关规定,我委制定了《浙江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质监综字〔2007〕18号2007年09月14日 各省级交通质监机构: 为规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家库的管理和运行,部质监总站组织制定了《公路水运 工程试验检测专家库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章) 二oo七年九月七日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家库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家库的管理,保证试验检测检查、评定等 活动的公平、公正,为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依据《公 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交通部质监总站负责组建并管理部试验检测专家库。 第三条专家库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备随机抽取条件。 (二)专家库组成应统筹兼顾专项所涉及的学科领域和各相关部门。专业以公路工程、 桥梁、隧道、交通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点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部属各单位,部管各社团,有关交通运输企业:\r\n为加强对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的管理,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部对《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经信资源〔2011〕101号各市经委(经贸委)、设计研究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相关企业和单位:根据《浙江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浙政发〔2010〕35号)有关规定,我委制定了《浙江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2)
山东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健全评标专家库管理制度, 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提高评标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及《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第29号令)等规章,结合 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的资格认定及评标专家库的组 建、使用、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是指本省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评标专家,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进入省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依法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为本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评 标活动提供评标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的 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标 办)组织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新水厅〔2014〕38号(2014年6月1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的管理,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提高评标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12号)和《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发改法规〔2010〕1538号)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评标专家的资格认定、入库、考核及评标
关于印发《广州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广州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 的通知 穗建质,2008?85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预拌砂浆的生产和使用管理,推进建筑施 工现代化,确保我市建设工程质量,保护环境,节约资源,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市建委制 定了《广州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现发布实施,请遵照执 行。 二oo八年九月十日 广州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预拌砂浆的生产和使用管理,推 进建筑施工现代化,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保护环境,节约资 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预拌砂浆(含干拌砂浆和湿拌 砂浆)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及相关行政管理活动,适用 本办法。 第三条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主管部 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区、县级市散装水泥管理办 公室(以下简称“区、县级市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 散装
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
1 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 (2010年12月31日广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2011年3月30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2011年4 月25日广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3号公布自2011年6月1日起 施行) 第一条为建立科学、民主的政府投资决策、实施和监督管理制度,提高投资效益,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市人民政府使用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财政专 户管理的资金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政性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国家对涉 及国家秘密的政府投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政府投资的方式包括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贴息等。 第三条市发展和改革部门是本市投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 究报告的
广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
广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固定资产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 的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政府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及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 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市财政性资金全额或部分投资 的公益性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市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市本级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并用于 建设项目投资的资金,包括市级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预算内其他各项支出 中用于建设项目的资金、财政预算外资金中用于建设项目的资金和其他财政性建 设资金。 本办法所称代建制是指市政府决定使用市财政性资金建设某个公益性建设 项目后,由市政府授权的主管部门或投资主管部门牵头会同项目业主,通过招 标或直接委托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文辑推荐
知识推荐
百科推荐
职位:消防水电工程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