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妥善解决征收集体土地信访问题的思考
妥善解决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引发的信访问题,事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事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必须引起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一、目前征收集体土地的普遍做法根据《宪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有关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现在各级政府征收集体土地均有法可依,均有严格的征地程序,均有合理的补偿安置标准。
关于妥善解决漳州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问题的探索与思考
近年来,漳州市的社会经济与城市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房地产业也进入了迅猛发展的时期。特别是随着旧城改造和城乡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住房的商品化、社会化的程度日益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日益增强。群众要求办理房产证的需求越来越大。但是,房屋权属登记管理的职能部门一直以来重点管理国有土地,未开展村镇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管理。如何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是全国各城市房产管理部门当前的一项新课题。本文拟从分析漳州市区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入手,对登记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与方法。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问题的思考
土地是“民生之本”,是不可再生资源。农村的土地更是具有双重性质,它既是生产资料,又是社会保障。妥善处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问题,不仅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保障。
征收集体土地财物补偿标准
上 海 市 征收集体土地财物补偿标准 二○○七年五月 《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财物补偿标准》 编制说明 一、为了更好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上海城市经济 建设的发展,进一步完善征地财物补偿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款“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 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以《上海 市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0)》、《工程苗木材料预算调整价格 (2005)》等相关规定为依据,对试行的《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财物补 偿标准(试行)》(沪房地资[2005]203号)进行修订,遵循市场经济 的规律,本着统一性、适应性、通用性、简明性的原则,编制《上海市 征收集体土地财物补偿标准》(以下简称《财物补偿标准》)。 二、《财物补偿标准》适用于因征地被拆除的农村非居住房屋及附 属设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农村桥梁、苗木及花卉、
论集体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认定问题
《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对认定公共利益的情形选择了概括式立法,并且认定程序缺少民意反馈。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着群众的意愿,为此我国可以探索由人大常委会对征收集体土地是否符合公共利益的情形作出认定,对公共利益与商业利益进行全面衡量。
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征收 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 通知南府发[2008]15号 时间:2008-2-26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中华会计网 校 《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 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维护征地拆迁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 施办法》和《南宁市征用集体土地条例》及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范围内因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或者因农村建设占用集体 土地,需要补偿和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征收
刑法诉讼关于征收集体土地审批程序和要求
萨发生反对萨芬撒反对萨芬萨范 德萨范德萨反对萨芬 撒旦飞萨芬撒旦撒大幅度萨芬撒 关于征收集体土地审批程序和要求 关于征收集体土地审批程序和要求 作者 王卫洲 征地审批 1、征地审批权限。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征地批准机关为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 一、下列情形中由国务院批准征收。 (一)1、征收基本农田的或者征收的土地中含有基本农田的。 将所有占用基本农田都由国务院批准,主要是为了切实加强对基本农田的保护,禁止一 般性项目和城市、村庄、集镇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对于一些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确实无法避 开而必须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并按规定重新补划基本农田。这是严格管 理基本农田的主要措施。 土地管理法中土地征收审批权限的问题规定为"基本农田"但是实际上在征收土地中若 经国务院批准应当一并由国务院批准而不是只有基本农田部分由国务院批准,所以在土地征 收时只要
广州增城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管理办法
—1— 广州市增城区征收集体土地 补偿管理办法 (代拟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管理,维护被 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青苗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 等相关权利人(以下简称“被征地单位”)的合法权益,保障 我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 东省实施办法》、《广东省征 地补偿保护标准(2016年修订调整)》、《广州市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 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7]1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 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除国家、省和市另有规定外,增城区辖区内 依法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补偿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广州市增城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 “区国土规划局”)代表区人民政府
科学运用造价鉴定、妥善解决建设工程纠纷
由于科学的、技术的或其他方面的专业知识能够帮助事实的判断者理解证据材料的意义或者判定有争议的事实,因而,拥有知识、技能、经历和受过训练或者教育而成为专家的人,就可以因此以意见或者其他的形式就特定的事实作出证明。事实上,不仅警察、法官、仲裁员的司法或准司法活动,甚至政府机构对社会的管理活动、商人及消费者的商业活动也越来越多地依赖专家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程序与步骤[简]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程序(简) 一:发布征地通告 由旗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社)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 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 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 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二:征询村民意见 由旗国土资源局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 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 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 的,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国土资源 局应将村民对征收土地的意见和听证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 报旗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 三: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 由旗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 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机制研究
在国家的建设规划以及经济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果的同时,大量征收行为激发的矛盾和土地征收的负面影响也随之而来。虽然很多的专家学者对近些年的土地问题做出了研究,并提出了相应可行的方案和对策,但仍不能在具体实践中得到实际的应用。本文以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机制为研究对象,提出完善我国制度的具体建议和完善对策,希望可以在完善我国制度的过程中提供一些新思路。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机制研究
在国家的建设规划以及经济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果的同时,大量征收行为激发的矛盾和土地征收的负面影响也随之而来。虽然很多的专家学者对近些年的土地问题做出了研究,并提出了相应可行的方案和对策,但仍不能在具体实践中得到实际的应用。本文以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机制为研究对象,提出完善我国制度的具体建议和完善对策,希望可以在完善我国制度的过程中提供一些新思路。
集体土地征收中的房屋拆迁补偿研究
集体土地征收中的房屋拆迁缺少国家层面的法律规范,各地做法不一且补偿标准普遍较低。拆迁补偿应满足住有所居的要求,遵守等价有偿的原则,结合城乡统筹的目标,本文提出在近期采取经济适用住房和平衡政府收支的补偿方式与标准,最终达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同样的补偿标准,以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拆迁项目的实施和城市建设的推进。
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办法
利川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和 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利川市城区土地征收和征地房屋拆迁补 偿安置工作,保障城市建设依法、有序、稳妥推进,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 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鄂政发 〔2014〕12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利川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 市规划区范围。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征收和征地房屋拆迁是指经利 川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征收土地公告》、《土地征收及房屋 拆迁安置途径告知书》等公告明确的范围内所有土地和房屋的 征收补偿和拆迁安置。 本办法所称征地房屋拆迁是指农民集体土地被国家征收 后,征收范围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的拆迁。 第二章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
集体土地征收流程
1 xx镇集体土地征收 工作流程说明 一、征收前期工作 ㈠、上级下达 1、由上级部门下达立项、规委会决议。 2、由规划建设局下达用地范围图及征收范围图。 ㈡、村委会工作 1、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全体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是否 同意征收、是否同意《征收补偿方案》,形成会议决议与会 人员签字。 2、向镇政府上报,《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征收补偿方 案》、《项目征收申请书》。 注:该两项工作目前由征收办协助完成。 ㈢、镇党委工作 1、召开镇党委会进行讨论通过项目,并下达对村《项 目征收申请书》的同意批复。 2、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递交《项目征收申请》。 注:该两项书面材料目前由征收办完成。 ㈣、应诉办工作 由征收办提供信息协调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 告书》。 ㈤、镇征收办工作 2 1、对征收项目进行前期核量,并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评审中心上报《项目点调申请》。 2、整理上报工作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机制研究
在经济发展取得了丰硕成果的同时,大量因为征收、拆迁而引发的矛盾也开始显现,这势必会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如何才能合理合情合法地对征收的农村集体土地进行补偿,不损害各方合法利益的同时,又能积极推动农村土地征收和效用最大化,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旨在分析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机制现状,找到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法律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以期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机制提供借鉴。
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状态的思索
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状态的思索 摘要:由于我国现行的集体土地征收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征用集体土地的补偿又 无统一的标准,使得农民的利益在征地过程中屡屡遭到侵害,从而产生了一系列不和谐事 件。文章主要对我国集体土地征收的现状及制度进行剖析,并结合专业所学思考了完善我 国集体土地征收制度的途径方法。 关键词:集体土地征收;现状;征地程序;补偿制度 由于现行集体土地征收的法律和政策规定等制度缺陷及政府在征地实践中的弊端,导 致农民土地权益频繁受损。失去土地的同时,农民失去了基本生活保障,社会身份无所依 托,就会成为一个就业困难、没有保障的社会新群体,这将是社会稳定的巨大隐患和经济 发展的重大难题,这一现象必须引起我们的重视和关注。 一、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机制的现状分析 近年来集体土地征收中暴露出来的矛盾和问题越来越多,保护耕地与非农建设占地的 矛盾日益突出,因征地引发的信访居高不下,群体性事件时有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或八九月份出台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作者:发布时间:2012-03-2108:40:00 有关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条例可望在半年内出台。 本报从国土资源部参与修法的人士处获悉,事关征地补偿标准和征地程序的《农村集 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地条例)现已经国土资源部初步完成,征求意见后将直 接上报国务院,预计在今年八九月份以部门法规形式出台。 这也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不久前承诺的本届政府在任期最后一年将要做好的几件困难 事情之一。 据上述人士介绍,该条例最大的亮点就是强调对农民享受土地增值收益,保证农民的 长远生计。 条例草案强调补偿与安置的分离,其中集体土地征收的补偿,将不再简单地按附着物 补偿,而是对包括耕地上的青苗附着物以及宅基地上的房屋等分别给予补偿。 本报还从国土部了解到,作为母法,目前国务院法制办已牵头形成《土地管理法》修 订议案,正处于
对农村集体土地入市的思考
2011年,我国的城市化率已过50%,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将要转变为城市土地。随着土地权属及利用方式的变更,土地增值收益显化,如何分享在此过程中巨额的土地收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农村集体土地入市就是在这一大背景下产生的,从现实角度来看,无论政府在法律层面上对集体土地入市有多大限制,但事实上其多元化的入市方式已成不争事实。笔者从农村集体土地入市的合法路径出发,通过剖析集体土地自发入市的原因、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最后,对这一现象提出了研究展望。
妥善解决塑料垃圾难题成我国燃眉之急
中国在塑料的使用上有着长久的历史。在中国登上经济巅峰的整个过程中,中国制造和出口了大量的塑料制品,并在2013年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塑料生产国。近来,中国的国内塑料消费量还在猛烈地增长。由于大量的生产和不当的内部管理,中国的塑料垃圾也是世界领先的。
集体土地征收与农民利益补偿平衡研究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发展的攻坚期,也就是通过以限制农业资源的利用来推进工业发展的阶段。而工业化所需要的资本主要是通过对大量的农村土地资源的征收利用为基础的。农村土地大多数集体所有制的,因而集体土地征收就具有了支持工业化发展和限制农民利益获取的双重效应。而在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宏观目标指引下,统筹城乡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振兴农村经济、以农民根本利益为本,成为当前三农问题的关键突破口。本文就在这个背景下探讨集体土地征收与农民利益补偿的平稳问题。
妥善解决塑料垃圾难题成我国燃眉之急
中国在塑料的使用上有着长久的历史。在中国登上经济巅峰的整个过程中,中国制造和出口了大量的塑料制品,并在2013年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塑料生产国。近来,中国的国内塑料消费量还在猛烈地增长。由于大量的生产和不当的内部管理,中国的塑料垃圾也是世界领先的。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分配若干问题探讨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加快和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农村集体土地被大量征用,由此引发的征地款分配纠纷急增,而对该类案件的处理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往往随意性较大,很难使当事人服判息讼,导致大量越级上访和群体上访事件发生。为此,从理论上分析了纠纷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并结合审判实践进一步提出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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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工程资料管理员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