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
本文通过对江苏省9个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情况展开调研,分析了各施工现场作业工种、作业环境、职业性有害因素、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情况等内容,为制定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规范提供依据。
基于公路工程建设的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管理探讨
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越来越受到关注,而个体防护用品的正确配备及使用对作业者的安全起到巨大的作用.以353省道海安段建设工程为例,按照公路工程建设的工序,从三场建设、路基建设、路面建设和桥梁建设4个工序出发,按照工种划分,对需要佩戴的个体防护用品进行了明确,分析不同工种对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制定出相应的配备规范,明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职责,确保施工现场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得到保证.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和使用制度
第1页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规范公司劳保用品管理,节 约劳保用品的费用,有效制止铺张浪费现象,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劳保用品的发放是为了保护员工的劳动安全和身 心健康,以便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根据十大劳保用品的分类,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 配备了以下劳保用品:工作服,防护服及绝缘防护、眼防护、 手脚防护、呼吸防护,安全帽等。 第三条劳保用品必须严格执行标准,合理配用,厉行节 约,降低公司运行成本。 第四条本程序适用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车间及各部门负责统计上报劳保用品计划。 第六条生产计划部负责公司劳保用品的统计、审核、发 放工作。 第七条财务部和品控研发部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 第八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监督 工作。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及验收 第九条车间及各部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工地”建设达标标准[1]
附件: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 “平安工地”建设达标标准 (征求意见稿) 一、编制说明 为加强对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指 导,加快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步 伐,省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 设达标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请遵照执行。 1、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 创建达标工作的指导和考核。 2、达标工地考核仅对施工单位进行,达标工程考核对 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综合进行。 3、本《标准》采用千分制。评分达到600分及以上者 为合格,评分达到850分及以上者为示范级。 达标工程考核分值计算为: ∑项目所有监理标段得分 建设单位得分×0.1+————————————×0.2 监理标段个数 ∑项目所有在建施工标段得分 +—————————————×0.7 在建施工标段个数 达标示范工程除总分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岗位劳保名称数量单位时间 装卸劳保鞋1双半年
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及标准精选.讲解
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及标准 发布日期:2014-02-13阅读次数:481 (6月7日44次厅务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现质量监督工作标准 化、程序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工 程质量监督规定》、《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等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程 序及标准。 第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 “质量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本程序及标准对本省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以下简 称“建设工程”)进行质量监督。 第三条质量监督机构主要以抽查的方式对已受理质量监督申请的建设工程实施质 量监督检查。质量监督检查分为中间质量监督检查和竣(交)工质量监督鉴(评)定检 查。 质量监督申请与受理是指建设单位或者项目法人(以下简称“建设单
江苏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设计变更
1 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设计变更 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管理,规范工程设 计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根 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 法》、《航道建设管理规定》、《港口建设管理规定》、《公路工 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省 交通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交通运输主管部 门以及省有关部门批准初步设计的新(改、扩)建公路水运 建设工程的设计变更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设计变更,是指 自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 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包括初步 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修改完善、征 地拆迁增减及材料价格调整的统称。 第四条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设计变更活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2010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监理市场管理,维护公平有序竞争的监理市 场秩序,推动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等有关规 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用评价是指交通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文件等, 对监理企业从业承诺履行状况的评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活动。 第四条信用评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管理。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交通运输部有关信用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制定全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管理制度; (三)组织全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细则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 信用评价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工作,加强公路 水运工程监理市场管理,维护公平有序竞争的监理市场秩序,推 动诚信体系建设,提高监理工作质量,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 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 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公路水运工 程监理的企业信用评价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是指交通运输主管 部门及其相关管理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文件等,对监理 企业从业承诺履行状况的评价。 本细则所称从业承诺履行是指:监理企业在工程项目监理过 程中的行为,监理企业在资质许可、定期检验、资质复查、资质 变更以及投标活动等过程中的行为。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监理企业是指依法取得交通运输主管 部门颁发的甲、乙、丙级及专项监理资质证书的企业。 第五条监理企业信
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1 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管理, 规范工程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生命及财产安 全,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公路建设监督管 理办法》、《航道建设管理规定》、《港口建设管理规定》、《公 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 本省交通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交通 运输主管部门以及省有关部门批准初步设计的新(改、扩) 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的设计变更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 法。 第三条(概念定义)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设计 变更,是指自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 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 (包括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修 改完善、征地拆迁增减及材料价格调整的统称。
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现场监理机构管理办法
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 现场监理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管理,规 范现场监理机构工作,合理控制工程投资和工期,保障工程质量、 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 产管理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 定》、《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 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建设工程 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机构和人员及其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是指新建、改扩建公路水运 工程及其附属工程。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 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现场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具体由 其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现场监理机构是指中标的监理单位委 派的代表监理单位履行监理合同的现场监理组织。根据监理
《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现场监理机构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感谢你的观看 感谢你的观看 《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现场监理机构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为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管理,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 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规、规 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实际,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制定了《江苏省公路水运建 设工程现场监理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72次厅务会审议通过,并以苏 交规【2014】1号文发布,自2014年2月1日施行。现解读如下: 一、制订《管理办法》的必要性 省交通厅2005年12月印发的《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现场监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苏交质 [2005]6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施行8年来,对加强我省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管理, 规范现场监理机构工作行为,合理控制工程工期、投资,保障
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现场监理机构管理办法
1 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 现场监理机构管理办法 (2012年8月16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管理,规范现 场监理机构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环境保护,合理控制工期和 投资,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 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监理资质管理规定》、《公路工程施 工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监理 单位、现场监理机构和人员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是指新(改、扩)建公 路工程、水运工程及其附属工程。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现场监理机构是指中标的监理单位委派的 代表监理单位履行监理合同的监理机构。根据监理规范和项目情况可 以设置一级监理机构或者二级监理机构。 一级监理机构,是指项目设置“总
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现场监理机构管理办法 (2)
1 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 现场监理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管理,规 范现场监理机构工作,合理控制工程投资和工期,保障工程质量、 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 产管理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 定》、《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 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建设工程 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机构和人员及其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是指新建、改扩建公路水运 工程及其附属工程。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 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现场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具体由 其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现场监理机构是指中标的监理单位委 2 派的代表监理单位履行监理合同的现场监理组
江苏省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推荐使用产品情况一览表
安全防护用品 推荐使用产品情况一览表 机械设备 序号生产单位负责人名称型号、规格注册商标 单位地 址 邮编联系电话 推荐使用有 效期至 证书编号备注 1泰州市君安绳网厂袁荣锦 阻燃密目安全立 网 ml1.8×6m≥3.0kg 100cm≥2000目 君安牌 泰州市寺 巷镇杨庄 村 225316 0523-86815334 13809012771 2012年1月 16日 101201 2泰州市华日织带皮件厂刘兆根 阻燃密目安全立 网 ml1.8×6m≥3.0kg 100cm≥2000目 泰宝牌 泰州市习 铺镇扁弯 村1# 22542313701723909 2010年4月 29日 91202 3郑州热源设备有限公司车国强 自升式门架升降 机 smz150热
7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工程名称: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密云中学综合楼(首 都师范大学附属密云中学综合楼工程) 劳动 防护 用品 配备 和 管理 制度 编制单位:北京云湖工程监理站 编制人: 审批人: 编制日期: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章五十四条之规定,为了 加强劳保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办法,请所 属单位遵照执行。 2.所属各单位必须根据安全施工,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 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二、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 1.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等工作,由各单位行政部门 负责,公司工管部进行督促检查。 2、各单位必须建立劳保管理制度,建立劳保使用台帐,合理使用 劳保用品。 3、发放劳保防护服装的范围和原则 1)井下作业; 2)有强烈辐射热,灼烧危险的作业; 3)有刺割、绞辗危险或严重磨损而引起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2)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一、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要求 1.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劳动条件,需要保护的部位和要求,科 学合理地进行选型。 2.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劳动防护用品的型号、功能、适用范围和使用方 法。 3.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正确使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 确认完好、可靠、有效,严防误用,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护具, 严禁违章使用或擅自代用。 4.特殊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等还应经培训、实际操作考核合格。 5.职工进入生产岗位、检修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 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否则,按违章论处。 6.不许穿戴(或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许滥用劳动防护用 品。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明火作业的工人, 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防护服装的式佯,应当以符合安全生 产要求为主,做到适用美观、大方。 7.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加保护,不得拆改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制度 xxxx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 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劳动防护用品研制、生产、经营、发放、 使用和质量检验单位必须按本规定执行。本规定所称劳动防护用品, 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 的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 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全国劳动防护产品生产 许可证办公室负责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劳动防护用品国 家标准。尚没有国家标准的产品可按我国认可的标准进行检验。 2、发放和使用 (一)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范围和原则 1、有强烈的辐射热、烧灼危险的作业; 2、有刺割、纹辗危险或严重磨损而可能引起外伤的作业; 3、接触有毒、有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保 护劳动者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根据国家经贸委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 本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贮存和出入库公司行政科负责劳 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贮存。所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 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一般劳动 防护用品,应该严格执行其相应的标准。公司安全技术部负 责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审核劳动防护用品供货 厂家资质、产品质量检验资料,监事会和工会组织督促检查。 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和出入库工作由行政科统一管理,要设 立劳动防护用品专用贮存库,各仓库具体负责劳动防护用品 保管、出入库和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贮存安 全,防止腐烂变质,如有库存不足、品种不全等情况,要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员工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 确保员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身体健康,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工 作以及检查与考核的内容。 3.责任分工 3.1安全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的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需求计划的审核;劳动防 护用品领用、借用的审批;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性能方面的审查、抽检及使用的检查监 督;负责劳动防护用品使用、防暑降温、防寒防冻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 3.2各部门负责申报本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需求计划,负责本部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保存等日常工作的管理和检查。 3.3采购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及信息反 馈。 3.4安全部负责对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 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计经委)、 劳动(劳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各委管国家局: 为了指导用人单位合理配备、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 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国家经贸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组 织制定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编制及有关问题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o年三月六日 附件一: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序 号 名称 典型工种 工 作 服 工 作 帽 工 作 鞋 劳 护 手 套 防 寒 服 雨 衣 胶 鞋 眼 护 具 防 尘
6.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劳动防护,预防事故和控制职业病 的发生,保护员工健康,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及所属专业队。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工作过程中未 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健康,由项目 部统一发放或专业队自行采购的,供员工使用的防护用品 (具)。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采购 (一)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由安全生产部汇总并提交, 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采购部门负责采购。 (二)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及技术指标必须符合 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要求到 提供以下证件的单位购买:1.厂家的营业执照;2.全国工业 产品生产许可证;3.有效的检测报告; (三)所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单位应符合国家、 地方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 (四)劳保用品采购到场后,采购
浙江公路水运监理公司承监项目获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
近日,从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知,2014年度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评选工作已经落幕,浙江公路水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承监的嘉兴至绍兴跨江公路通道工程(北岸接线),龙丽温(泰)高速公路云和至景宁段工程荣获2014年度浙江省“钱江杯”奖。
煤矿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
经营全系列防护用品、劳保用品http://www.***.*** 更多防护用品、劳保用品请登陆官方网站:http://www.***.***或关注腾讯微博@鹏亮工贸1 煤矿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劳保用品的管理,更好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二)基本原则 1、为防止各种职业危害和外伤而发给员工使用的各种用品统称为劳动保护用品。各种劳动 用品是保护矿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应与生产福利待遇分开。 各种劳保用品是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特点和条件而相应确定。凡属于保护职工安全与健康的必 须按规定发放。 各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依照枣矿集团职业病防治条例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根据生产操作条 件而制定。随着操作条件的改变而调整。 4、凡上岗操作的职工必须按标准配备防护用品,并按规定配戴使用。 (三)职责 1、经营
10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保护劳动者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 职业危害,根据国家经贸委《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 本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贮存和出入库公司行政科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贮 存。所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应该严格执行其 相应的标准。公司安全技术部负责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审核劳动防护用品供货 厂家资质、产品质量检验资料,监事会和工会组织督促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和 出入库工作由行政科统一管理,要设立劳动防护用品专用贮存库,各仓库具体负责劳动防护 用品保管、出入库和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贮存安全,防止腐烂变质,如有库 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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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消防水电工程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