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的通知
<正> 各市州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高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水平,规范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005年第4号令)和《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000年第3号令),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组织制定了《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印发《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高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水平,规范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005年第4号令)和《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000年第3号令),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组织制定了《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保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 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和《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省内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活动,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实施监督,应当遵守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公路工程,是指公路及其附属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养护大、中修等工程;水运工程, 是指港口、航道、航标、通航建筑物、海岸防护、水工建筑物及支持系统、辅助和附属设施的新建、改建、扩 建和养护大、中修工程。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 进行监督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根据国家规定实行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公
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2)
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保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 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和《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省内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活动,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实施监督,应当遵守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公路工程,是指公路及其附属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养护大、中修等工程;水运工程, 是指港口、航道、航标、通航建筑物、海岸防护、水工建筑物及支持系统、辅助和附属设施的新建、改建、扩 建和养护大、中修工程。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 进行监督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根据国家规定实行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公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标准程序资料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 质量监督工作程序及标准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与受理程序 第二章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程序及标准 第三章工程质量鉴定(评定)工作程序及标准 第四章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附件有关文书范本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 工作程序及标准》 一、总体思路 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四化”建设要求,在 工程质量监督任务繁重、人手有限的情况下,解放思想,开拓思 路,推行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突出政府监督 的宏观管理职能,实现质监工作“三个转变”,即监督重心由工程 实体向管理行为转变;由注重微观监督向宏观监督转变;由注重 技术向行政执法转变,有针对性地解决质量监督工作中的难点问 题,使监督工作的开展更加有章可循,有序运作。 二、主要目标 1、规范监督工作程序,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监督,明确监 督检查人员职能权限,在职权范围内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标准程序
1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 质量监督工作程序及标准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与受理程序 第二章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程序及标准 第三章工程质量鉴定(评定)工作程序及标准 第四章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2 附件有关文书范本 3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 工作程序及标准》 一、总体思路 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四化”建设要求,在 工程质量监督任务繁重、人手有限的情况下,解放思想,开拓思 路,推行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突出政府监督 的宏观管理职能,实现质监工作“三个转变”,即监督重心由工程 实体向管理行为转变;由注重微观监督向宏观监督转变;由注重 技术向行政执法转变,有针对性地解决质量监督工作中的难点问 题,使监督工作的开展更加有章可循,有序运作。 二、主要目标 1、规范监督工作程序,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监督,明确监 督检查人员职能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
1 附件1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 质量监督站: 工程项目即将申请开工报告,按照《建设工程 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水运工程质量监 督规定》和《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等规定, 现提供该工程概况和有关资料(见附件),申请办理工程质量监 督手续,请予以办理。 附件:1-1工程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 1-2项目业主组织机构情况表 1-3工程监理机构人员情况表 1-4各合同段施工单位主要人员情况表 申请单位(公章) 年月日 质量监督机构审核意见 质量监督机构(公章) 年月日 2 附件1-1 工程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负责人电话 办公室电话邮编及地址 工 程 简 况 要求简况中必须写明以下内容 1、工程总投资 2、工程起止地点、里程 3、工程设计标准 4、工程开工时间、计划完工时间 3 接上表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标准程序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 质量监督工作程序及标准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与受理程序 第二章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程序及标准 第三章工程质量鉴定(评定)工作程序及标准 第四章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附件有关文书范本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 工作程序及标准》 一、总体思路 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四化”建设要求,在 工程质量监督任务繁重、人手有限的情况下,解放思想,开拓思 路,推行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突出政府监督 的宏观管理职能,实现质监工作“三个转变”,即监督重心由工程 实体向管理行为转变;由注重微观监督向宏观监督转变;由注重 技术向行政执法转变,有针对性地解决质量监督工作中的难点问 题,使监督工作的开展更加有章可循,有序运作。 二、主要目标 1、规范监督工作程序,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监督,明确监 督检查人员职能权限,在职权范围内
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细则[1]
1 附件1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 怀远县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1年度危桥改造工程吴郢桥标工程项目即将申请开工 报告,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 定》、《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和《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 监督实施细则》等规定,现提供该工程概况和有关材料(见附 件),申请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请予以办理。 附件:1-12011年度危桥改造工程吴郢桥标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一揽表 1-2项目业主组织机构情况表 1-32011年度危桥改造工程吴郢桥标工程监理机构人 员情况表 1-4各合同段施工单位主要人员情况表 申请单位(公章) 年月日 质量监督机构审核意见 2 质量监督机构(公章) 年月日 附件1-1 2011年度危桥改造工程吴郢桥标工程项目基本情况一 览表 项
江苏省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的通知 (苏交质[2007]13号)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水运工程质量水平,规范全省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省交通厅结合 我省水运建设实际情况,组织制定了《江苏省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江苏省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二oo七年四月三日 江苏省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省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提高水运工程质量,保证水运工程质量监督 客观、公正、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苏省航 道管理条例》、交通部《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水运工程质量监督,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水运工程,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港口、通航建筑物、海岸防护工程、修造船 水工建筑物和除
江苏省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的通知 (苏交质[2007]13号)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水运工程质量水平,规范全省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省交通厅结合 我省水运建设实际情况,组织制定了《江苏省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江苏省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二oo七年四月三日 江苏省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省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提高水运工程质量,保证水运工程质量监督 客观、公正、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苏省航 道管理条例》、交通部《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水运工程质量监督,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水运工程,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港口、通航建筑物、海岸防护工程、修造船 水工建筑物和除
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福建省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实际,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省道、县道及水运工程质 量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乡道、村道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 管理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公路水运工程,是指经依法审批、 核准或者备案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等 建设项目。 本细则所称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是指有关公路水运工程 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经批准的设计文件以 及工程合同对建设公路水运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 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本细则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
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办法
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提高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规 范质量监督工作行为,保证质量监督工作客观、公正、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 办法》、《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适用本实施办法。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应主动接受本省交通工 程质量监督站监督。 本实施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工程,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 和大干沙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及其配套、辅助(含房建、机电工程、环保 工程等)和附属设施等工程。 本买施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是指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交 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关于印发《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的通知 湘交质安〔2011〕161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公路管理局、省地方海事局、 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规范从业 单位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加强我省公路水运 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和管理,现将《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告知 书》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厅直相关行业管理局、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所属公路水运 工程行业管理单位要建立健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充实人员力 量,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 监督与指导,确保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 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管理单位和安全监督机构要及时将《告 知书》告知所管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督促各从业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和《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 编号: 公路、水运工程申报质量监督 登记证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监督部门:河源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登记日期: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 河源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项目即将申请施工许可,按照《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部令[2005]第4 号)和《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粤交基[2003]1358号文)的要 求,现提供该工程概况和有关资料(见附件),申请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请予以 办理。 附件一:工程概况表 附件二:呈报资料汇总表 附件三: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工程质量责任登记汇总表 附件四: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 附件五:公路建设项目代理建设管理单位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 附件六:公路建设项目勘察单位工程质量责任登记表 附件七: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工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权威解读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权威解读 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7 年12月1日起施行。为便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市场主体更好地理解该规定的相关内 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就《规定》出台的背景及主要内容进行了解 读。 1 修订背景 ? 自1999年以来,交通运输部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先后出台了3部规章,分别 是1999年《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交公路发〔1999〕90号)、2000年《水运工程质量 监督规定》(交通部令2000年第3号)和2005年《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部令2005 年第4号),对加强质量监管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任务日益繁重、建设与管理模式不断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对质量 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
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福建省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实际,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省道、县道及水运工程质 量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乡道、村道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 管理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公路水运工程,是指经依法审批、 核准或者备案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等 建设项目。 本细则所称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是指有关公路水运工程 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经批准的设计文件以 及工程合同对建设公路水运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 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本细则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
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保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 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和《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省内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活动,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实施监督,应当遵守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公路工程,是指公路及其附属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养护大、中修等工程;水运工程, 是指港口、航道、航标、通航建筑物、海岸防护、水工建筑物及支持系统、辅助和附属设施的新建、改建、扩 建和养护大、中修工程。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 进行监督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根据国家规定实行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公
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安 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 作,确保当前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 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 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 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结合施工现场 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工程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建 设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规章 制度,认真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确保我省交通运输建设平安顺利推进。 二、工作目标 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为载体,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两项达标、四项严禁、五项制度”真 正落到实处,施工安全风险有效控制,减少事故总量、遏制较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2017
... ..........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建设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公路水运工程,是指经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公路、 水运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 本规定所称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是指有关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 规章、技术标准、经批准的设计文件以及工程合同对建设公路水运工程的安全、 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本规定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 监理、试验检测等业务活动的单位。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交通运输部 长江航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第三稿A资料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初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保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建设工 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活动,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实施 监督,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公路工程,是指公路的新建、改建、大修工程。 本规定所称水运工程,是指港口、航道及支持系统的新建、改建 工程。 本规定所称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是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 术标准、设计文件以及合同等对公路水运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 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本规定所称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是指依法对公路水运工程建 设过程中的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进行监督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国家实行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制度。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最新整理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 广东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工程项目即将开工,按照国务院《建设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交通部《水运 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和《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的有关规 定,现提供该工程的概况及有关资料(见附件),申请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请予以办理。 附件1:工程概况表 附件2:工程项目有关文件、资料清单 申请单位:(章) 年月日 监督站审核意见: 监督站:(章) 年月日 附件1: 工程概况表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依据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电子xxxx 通信地址邮编 联系人xxxx 单位名称(请填写营业执照全称) 标段 名称 资质资信编号 项目 负责 人 联系 xxxx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计划开工 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工程概算(万元)建安工程量(万元) 质量监督 费 建设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2017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建设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公路水运工程,是指经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公路、 水运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 本规定所称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是指有关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 规章、技术标准、经批准的设计文件以及工程合同对建设公路水运工程的安全、 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本规定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 监理、试验检测等业务活动的单位。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交通运输部 长江航务管理局按照规定的职责对长江干线航道工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桂交基建发6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保证公路水运工程 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监 督规定》(2005年第4号令)和《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000 第3号令),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广西区内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活动,对公路 水运工程质量实施监督,应当遵守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公路工程,是指公路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养 护大修等工程;水运工程,是指港口、航道、航标、通航建筑物、 海岸防护、修造船水工建筑物及支持系统、辅助和附属设施的新 建、改建、扩建和大修工程。 本细则所称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技术标准、规范、设计文件以及合同,对公路水运工 程质量进行监督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国家实行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
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1- 关于印发《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 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湘交质安〔2011〕529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市场管理,根据交通运输部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和国 家政策,结合我省交通建设市场实际,厅研究制定了《湖南省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八日 主题词:公路水运监理办法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抄送:厅基建处,各在建高速公路及重点水运工程项目。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2011年10月18日印发 附件: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2- 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市场管理,维护公 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秩序,增强监理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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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制冷与空调技术暖通工程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