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11月1日起实施《建筑行业诚信管理暂行办法》
从佛山市建设局获悉,11月1日起,佛山市将实施《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诚信不合格的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年或两年不得在该市行政区域内承接工程业务的处罚。
佛山:《建筑行业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佛山近日出台的《建筑行业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诚信不合格的建筑企业,一年之内不可以在佛山承接工程业务。办法规定,在佛山开展建筑活动的本地和外地房地产开发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监理单位都必须领取《诚信手册》。手册将详细记录建筑单位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奖惩情况和行政处罚情况等内容。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办法》
1/5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房地产行 业诚信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我局已对年月日实施《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房 地产行业诚信管理办法》再次修订,为使实施对象和公众能 更准确了解修订背景、法律依据、政策的有关特点,现将有 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相关背景 年月,我局制定实施了《佛山市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暂 行办法》(下简称《暂行办法》),并在暂行期满前重新修订 了《暂行办法》。年月日我局印发实施了《佛山市房地产行 业诚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从《暂行办法》颁布实施至今,在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 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已基本建立了房地产行业诚信管理体 系,诚信管理已成为行业主管部门对房地产企业及从业人员 从业行为进行规范、引导的一个重要日常管理手段。我市房 地产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也已树立了较强的诚信经营意识, 诚信管理对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 康发展发
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管理暂行办法
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管理暂行办法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深基坑工程第三方监测管理暂行办法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深基坑工程 第三方监测管理暂行办法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0年10月19日以佛建质〔2010〕7号发布自 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我市深基坑工程的监测管理,确保建筑基坑安全和保护基坑周边环境,有效防 止深基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 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建筑基坑工程 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等有关法规、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我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项目,其深基坑工程施工过程由第三方监测单位 实施专业监测管理。第三方监测单位由建设单位负责委托,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二、本办法所指的深基坑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 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工程。
玻璃纤维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工信部产业[2012]5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主管部门:为加强玻璃纤维行业准入管理,做好准入公告工作,依据《玻璃纤维行业准入条件(2012年修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46号),我部制定了《玻璃纤维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本暂行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和要求,组织好本地区玻璃纤维生产企业准入管理工作,并将符合
玻璃纤维行业准人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工信部产业[2012]5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主管部门:为加强玻璃纤维行业准人管理,做好准人公告工作,依据《玻璃纤维行业准入条件(2012年修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46号),我部制定了《玻璃纤维行业准人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本暂行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和要求,组织好本地区玻璃纤维生产企业准入管理工作.并将符合准人条件的企业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一式三份)报送我部。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我部报告。
招标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1- ******公司 招标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招标管理,规范招标行为,根据《公司招标 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招标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 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以下简 称“各单位”)范围内所有招标活动。 第三条公司招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 原则。 第四条公司经营管理部为招标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招标工 作的业务指导。经营管理部和物资贸易部为公司招标组织部门, 按招标组织分工负责具体招标活动。监察审计部负责对招标活 动进行监督检查,监督人员不参加推荐、评标、定标工作。各 单位负责提出招标申请(招标计划)、编制和报审招标项目技术 标准或技术规范书、商务要求等基础性文件,并配合招标组织 部门推荐(邀请)潜在投标人以及参加招标、评标活动。 签订年度承包经营协议书的单位,自行采购或发
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广东:深圳出台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
2017年6月,广东省深圳市出台了《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首次在供应商诚信管理中涵括了失信惩戒和优质奖励两方面内容。《办法》明确,财政部门将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认定、记录和依法惩戒,以及对优质服务合同供应商进行记录和奖励。
佛山市房地产行业信用记分标准
1 佛山市房地产行业信用记分标准 说明 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分,包括加分、减分。 二、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有下列行为的,对其信用记分实行追减记分。 (一)从业人员被减分的,其任职企业同等减分,其中聘用不具备 任职资格的,其任职企业加倍减分; (二)在规定期限内,对提示、警示行为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 追记10分。 三、对于本记分标准未列举的提示、警示信用信息行为,应当根据 最相类似的规定予以记分。 四、对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其信用记分实行加 分奖励: (一)在考核年度内获得国家行政机关表彰、奖励的,每项加 25分;获得国家级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等单位表彰、奖励的,每项加 20分; (二)获得省级行政机关表彰、奖励的,每项加20分;获得省级 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等单位表彰、奖励的,每项加15分; (三)获得地市级行政机关表彰、奖励的,每项加15
青岛市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质量诚信量化公示管理暂行办法
《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质量诚信量化公 示管理暂行办法》 青建管质字〔2008〕92号 为进一步完善建筑行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发挥舆论监督作 用,强化建筑市场各责任主体质量自控意识,确保建筑工程观感 质量和功能质量,努力消除建筑工程质量通病,促进建筑市场各 责任主体妥善处理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 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示管理对象 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本市、外地入青、中 央及省驻青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和开发建设单位。 二、公示管理内容 质量诚信量化公示的内容包括全市年度建筑工程观感质量 量化评价情况和年度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情况两部分内容。 三、公示管理依据 1、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观感质量量化评 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建管字[2008]26号); 2、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青岛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 投诉处
29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 ﹝2017﹞19号),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 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企 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 中,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的认定、采集、交换、公开、评价、使用及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是指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勘察、设 计、施工、监理等企业,以及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 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 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等,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是指在房屋
佛山市南海区通信管道建设管理办法
佛山市南海区通信管道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区通信管道的建设和管理,实现通信管道资源和城市地下空间资源的综合利 用,避免道路重复开挖,促进通信事业和城市信息化的发展,营造有序、公平的竞争环境,根据国家有关 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佛山市南海区范围内已有、在建和规划中的市政道路、桥梁、隧道通信管 道(含引上管)的建设。驻地网及部门接入(如基站)、封闭小区内和建筑物内的通信管道建设不包括在 内。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通信管道,是指通信网络的光(弱电)缆所经过的地下管道、人井和操作 井。 第四条我区通信管道建设管理的主要原则是:统一规划、统筹建设、统筹管理、政府主导、企 业实施、市场运作。 第二章管道规划、建设和管理 第五条区科技信息局是我区通信管道的主管职能部门,负责全区城域信息网络和通信管道的统筹规 划及建设运营的监督管理
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7年12月11日颁发了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现转载如下。
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标准》(以下简称准入标准),规范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制定本办法。
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16年第71号为促进绿色发展,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起草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暂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公告。
关于印发行业标准制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行业标准制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标准制定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业和信息化部所辖领域行业 标准制定工作的管理,规范标准的制修订程序和要求,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 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行业标准的立项、起草、审 查、报批、批准发布、出版、复审、修改等标准制定的主要 程序及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的行业及编号代码是化工 (hg)、石化(sh)、黑色冶金(yb)、有色金属(ys)、黄 金(ys)、建材(jc)、稀土(xb)、机械(jb)、汽车(qc)、 船舶(cb)、航空(hb)、轻工(qb)、纺织(fz)、包装(bb)、 航天(qj)、兵工民品(wj)、核工业(ej)、电子(sj)、通 信(yd)等19个大行业和信息化的行业标准。 第四条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
施工合同完工结算管理暂行办法
施工合同完工结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完工结算程序和提高审核工作效率, 明确各单位、部门的责任、权力和工作范围,保证公司水电建设项目施 工合同完工结算及时、准确、合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 合同的一般规定,结合公司已颁布实施的《建设项目概(估)算与预(结) 算管理办法》,特制订《施工合同完工结算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 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项目所有施工合同的完工结算,包括工程 (作)量的审定和最终结算价款的确认程序、格式及相关要求。货物采 购、设计、咨询服务及其他合同的完工结算和所有合同的预算可参照本 办法相关规定。 第三条定义 1.完工结算:除缺陷责任期外,双方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结束,双 方确认最终合同价款及债权、债务关系的过程。 2.业主或发包人:指发起组织建筑工程项目公司或机构的的现场代 表,是在授权范围内
监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江西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评标知识讲座 一、监理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二、强制实行监理的范围 三、监理企业资质营业范围 四、强制监理招标的范围 五、监理不需招标项目 六、监管机构及其职责 七、监理招标条件 八、监理招标方式 九、监理招标程序 十、监理评标程序 十一、监理费计取 一、监理招投
安全总监管理暂行办法
安全总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根据集团 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四级责任控制体系及安全生产的要求,特制定下发 安全总监管理办法; 第二条实行安全总监制度就是在各生产单位设立专职安全总监,由精 通安全生产业务、具备丰富安全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安全总监在本 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全面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直 接对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 第三条公司机关本级设置专职安全总监一名,同总经理助理级别待遇 执行(其相应管理办法按集团公司有关文件执行和考核);项目部设置 专职安全总监1-2人(具体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为项目副职领导, 项目班子成员。 第二章职责与权力 第四条安全总监的工作职责。项目安全总监在上级主管领导和公司安 质环保部的指导下、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协助项目经理全面履行安 全生产管理职责。 1、贯彻落实
全国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
1 附件: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的从业行为 和提高其业务水平,根据建设部《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 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标[2005]69号)文件精神,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员是指通过考试,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 价员资格证书》,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人员(以下简称造价员)。 第三条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负责全国建设工程 造价员的行业自律管理工作。各地区造价管理协会或归口管理机构(以下统称管 理机构)应在本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负责本地区造价员的自 律管理工作。中价协各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负责本行业造价员的自律 管理工作。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行业自律工作受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指导和监督。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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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内饰结构工程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