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就修改《招标投标法》等征求意见
近日,发改委修改《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并公开征求意见。本次修改涉及到不断增强招标投标制度的适用性和前瞻性,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等因素,具体内容如下。关于修改《招标投标法》的决定内容包括以下内容。(1)将第三条中的\"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修改为\"国务院发展改
针对《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的相关修改建议
2017年8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修改〈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我公司经过仔细研读,提出以下意见、建议。一、针对《招标投标法》的修改意见征求意见稿对《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的修改意见是:取消了对招标代理机构在专家库方面的要求。本意是降低招标代理机构门槛,利于扩大招标代理竞争,避免各个招标代理机构生搬硬套自己专家库。
针对《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的相关修改建议
2017年8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修改〈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我公司经过仔细研读,提出以下意见、建议。一、针对《招标投标法》的修改意见征求意见稿对《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的修改意见是:取消了对招标代理机构在专家库方面的要求。本意是降低招标代理机构门槛,利于扩大招标代理竞争,避免各个招标代理机构生搬硬套自己专家库。但取消这个
关于修改《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1 附件一 关于修改《招标投标法》的决定 (征求意见稿) 一、将第三条中的“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修改为“国务院发 展改革部门”。 二、第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 进行电子招标投标。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三、删去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 四、将第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 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合理设置支持技术创新、节能环保等方面 的要求和条件。” 五、将第二十四条修改为:“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 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 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 少于二十日,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在线提交投标文件的,最短不得少 于十日。” 2 六、第四十一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前款第二
针对《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的相关修改建议
2017年8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修改〈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我公司经过仔细研读,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关于修改《招标投标法》及其条例(征求意见稿)的点评
2017年8月2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修改〈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纵观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全部内容,笔者认为,其仅仅是对《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简要补充和修改.除《征求意见稿》已作出修改的条款外,尚有相关事项需立法机关作出进一步明确规定.
关于修改《招标投标法》及其条例(征求意见稿)的点评
2017年8月2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修改(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纵观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全部内容,笔者认为,其仅仅是对《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简要补充和修改。除《征求意见稿》已作出修改的条款外,尚有相关事项需立法机关作出进一步明确规定。
《招标投标法》公开征求修改意见
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公告,修改后的《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招标投标法》共修改了8项内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共修改了两项内容。新法严格限制了"最低评标价法"适用范围,明确将品牌作为综合评分因素,降低价格分的分值占比,发挥评审专家的价格干预功能,收紧价格预警产品的履约验收关。
对《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修改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经过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认真研究,我司认为此次修订的目的是解决当前招标投标领域最紧迫、最突出的问题,因此我司只针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中所列条款提出意见。一、关于修改《招标投标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一)建议将《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
对《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修改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一、《招标投标法》第五条:提升电子招标投标法律地位\r\n将第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内容为\"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n增加此款,提升了电子招标投标法律地位.这句话虽然在《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已有明确,但《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仅仅是部门规章层面,此次上升到法律层面,可以正式确立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法律效力,值得还停留在纸质模式的市场主体高度关注.
对《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修改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一、《招标投标法》第五条:提升电子招标投标法律地位将第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内容为\"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增加此款,提升了电子招标投标法律地位。这句话虽然在《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已有明确,但《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仅仅是部门规章层面,此次上升到法律层面,可以正式确立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法律效力,值得还停留
修改招标投标法、计量法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17年12月2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招标投标法、计量法的决定,自2017年12月28日起施行。招标投标法方面.将“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修改为“情节严重的。
《招标投标法》修改势在必行
《招标投标法》修改势在必行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修改前后对照表
1 附件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修改前后对照表 (条文中加框部分为修订草案删去内容,黑体字部分为修改内容) 现行法律修改草案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 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 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 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 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 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 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 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 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 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 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 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 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 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 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 2 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
1 中新网9月30日电据法制办网站消息,为进一步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行 政法规草案质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决定,将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国务院审议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 一步研究、修改后报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09年10月26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 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1750信箱(邮政编码:100017),并请在信封上注 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btb@chinalaw.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中华人
国务院修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招标投标法》
国务院修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招标投标法》
国务院修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招标投标法》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了国务院令第698号,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删去第十一条第一款;删去第十三条第一款中的\"其资格许可和\
中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已经2011年11月30日国务院第183次常务 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 投标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 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 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 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 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第三
对《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修改意见
根据对招标投标的立法实践和我公司的经验总结,现针对《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提出以下修改建议。一、综合分析几个已取消资质认定部门的做法,实行代理资格网上登记制度后,几乎取消了准入门槛。但是,在提交资料、审核等方面,仍给代理机构增加了较重的负担。鉴于此,如果取消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建议将《招标投标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资质认定删除,不再进行变相的资格认定,保留第二款招标代理机构和行政机构关系的内容。
《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将作修改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修改(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招标投标法》修改的若干思考
对此次《招标投标法》修改的理解需要从法律的性质与定位出发,紧密结合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特色与治道变革的深刻意涵,进而促进未来国家公共资源交易法律的统合与发展。未来我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一般法律的起草可考虑基于新的组织机构的建立与立法思路的转变,总结实践经验,以助推国家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治理现代化。
《招标投标法》做出三处重大修改!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12月27日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作出修改:(一)删去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二)删去第十四条第一款。(三)将第五十条第一款中的\"情节严重的,暂
招标投标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保护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 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招标投标法第二条所称的招标投标活动,是指采用招标方式采购工程、 货物和服务的活动。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有 关的货物和服务。 前款所称与工程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永久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不可 或缺的设备、材料等。前款所称与工程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必需的勘察、设计、 监理、项目管理、可行性研究、科学研究等。 第四条[强制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 标准,由国务院发展
《招标投标法》的起草过程
《招标投标法》的起草过程如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于1999年8月30 日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0年1月1日起实施。 《招标投标法》是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的一类立 法项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委托国家计委牵头起草。 《招标投标法》从1994年6月开始起草,到1999年8月30日经九届人国 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历经5年多时间。该法的起草工作可分为三 个阶段。 第一阶段(1994年6月至1996年7月)为《招标投标法》(送审稿)起草 阶段。根据八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原国家计委于1994年6月开始组织起草工 作,在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总结经验借鉴国外做法的基础上,经过多 年工作,数易其稿,完成了《招标投标法》(送审稿),于1996年7月上
招标投标法实务讲座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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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方案预算造价工程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