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安部消防局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通信及消防装备建设

(一)消防队(站)的规划和布局。

消防站分为普通消防站和特勤消防站两类,普通消防站分为一级普通消防站和二级普通消防站。城市必须设立一级普通消防站;地级以上城市(含)以及经济较发达的县级城市应当设特勤消防站;城市建成区内设置一级普通消防站确有困难的区域,经论证可设二级普通消防站;有任务需要的城市可设水上消防站、航空消防站等专业消防站。城市规划区内消防站的布局,一般应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责任区边缘为原则确定。

消防站的辖区面积按下列原则确定:普通消防站一般不应大于7平方公里,设在近郊区的普通消防站仍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责任区边缘为原则确定,其辖区面积不应大于15平方公里。也可针对城市火灾风险,通过评估方法确定消防站辖区面积。截止2005年底,全国共建有公安消防队(站)3032个,其中,一级普通消防站2445个、二级普通消防站246个、特勤消防站263个、其他类型消防站78个。

(二)消防装备建设情况。

消防装备建设分为车辆装备、器材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三部分。按照城市消防队(站)建设标准,一级消防站应配备消防车4-5辆,二级站应配备消防车2-3辆,特勤站应配备消防车7-10辆;器材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按消防队(站)等级和人员编制情况配备。实有消防车14766辆,大部分以常规灭火车辆为主,大约占总数65%;抢险救援消防车2200辆,约占总数15%。

"十一五"期间,消防车总数将达到23266辆左右,每年增加1700辆。

(三)消防通信。

全国地、市级以上城市都建有不同规模、不同形式的"119"消防指挥中心(火灾报警电话为119)。近年来,许多大中城市建立了功能齐全、技术先进的消防通信指挥系统,主要包括火灾报警及接收、火警辨识、编制出动方案、下达出动命令、力量调度、现场通信保障和消防信息管理等功能。

中国公安部消防局造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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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安部消防局消防监督管理

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把依法实施消防监督管理作为有效预防火灾的重要工作,严格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一)对各类建筑工程进行监督管理。

按照《消防法》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建筑工程都必须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应将有关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批准方可施工;竣工时,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二)实施日常的消防监督检查。

按照《消防法》规定,公安消防机构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监督抽查。此外,举办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前以及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也应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等监督检查不得收取费用。工作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责令立即改正或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三)对各种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消防产品是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对各种消防产品制订了市场准入制度。进入中国市场的国内外消防产品都应遵守市场准入制度。目前中国对消防车、火灾报警设备、消防水带、自动喷水灭火设备等4类12种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3C)制度;对防火门、灭火器等9类53种产品实施型式认可制度;其它消防产品实施强制检验制度。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目前具体承担强制性产品认证、型式认可及准入制度的评价工作,四个国家级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担强制检验工作。即: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消防装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四)有关人员应持证上岗。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中国公安部消防局消防技术标准

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接受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局(即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组织领导,下设九个分委员会,负责制修订和审查各类消防技术标准草案。消防技术标准经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定后,报送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局或公安部技术监督委员会批准,作为国家标准(GB)或行业标准(GA)公布施行。现已颁布施行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达250多项。

注:九个分委员会为:

①术语、符号、标记和分类;

②固定灭火系统;

③灭火剂;

④消防车、泵;

⑤消防器具、配件;

⑥火灾报警系统和电气防火、消防通讯;

⑦防火材料;

⑧建筑构件耐火性能;

⑨消防管理。

工程建设类消防技术标准主要由公安部消防局组织制定,经建设部批准后,作为国家标准(GB),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建设部联合发布施行。其中重要的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等。另外,还有由公安部消防局与有关方面共同制订的如《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等许多专项设计规范。

中国公安部消防局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通信及消防装备建设常见问题

  • 中国公安部消防局的消防头盔

    性能:该面罩采用高抗冲击光学聚合材料,面罩均经外表面防刮涂层和内表面防雾涂层处理。面罩在高温环境中不会产生熔融、滴落、发红、燃烧等现象。用途:主要用于保护消防指战员头部、颈部免受坠落物冲击、穿透以及热...

  • 中国公安部消防局的法规标准处

    编制消防立法和执法制度建设规划,拟订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和执法制度;负责局机关文电的法律审核;指导消防法制建设,开展消防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检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执法内部监督;指导消防执法听证...

  • 公安部消防局士兵热线电话是多少

    1、 说真的,并没有听说过还有消防局士兵热线电话这一说法2、如果有事情要咨询,建议打电话给消防局的警务处,他们是管理全国士兵的,号码可以通过打114查询。

除国家立法以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消防法》的原则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多数颁布了地方性消防法规。

(三)部门规章。

公安部先后颁布了与《消防法》相配套的《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

中国公安部消防局消防法律法规

中国已经颁布施行消防法律、规章20余部,国家消防规范、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200余部,地方性消防法规60余部,初步形成了以《消防法》为基本法律,以消防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以及地方性消防法规相配套的消防法规体系。

(一)消防法律。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同年9月1日起施行。《消防法》分为总则、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法律责任和附则共六章五十四条。

为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求,《消防法》正在修订之中。

(二)

中国公安部消防局中国消防队伍

中国消防队伍,是以公安现役消防队伍为主体,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和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伍为补充,其它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并存的消防保卫力量体系。

(一)公安消防队伍。公安消防部队是公安机关的组成部分,总员额近124657人,实行现役制,列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享受中国人民解放军同等待遇,是中国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的主力军。

注:

在部分经济较发达地区,地方政府采取增加行政公安编制建立非现役公安消防队伍,人员享受人民警察待遇,全国共有950多人。

(二)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按照"政府投资、多种体制、公开招聘、公安管理"的形式,以合同制用工方式招收专职消防队员,组建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约1万多人。

(三)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伍。在机场、港口、油田、电厂和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企业、事业单位设有专职消防队,目前全国共有7.6万人,主要担负本单位内部的消防保卫任务。

中国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消防工作由国务院领导,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公安部对全国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中国消防工作简要情况如下。

中国公安部消防局消防科技与消防产业

(一)消防科技。

中国消防科学技术研究主要涉及火灾科学、消防技术与消防软科学等领域,逐步形成了以公安部所属的消防研究所为骨干,涵括大学、企业和产业部门研究机构,相互沟通合作的消防科学研究体系。中国消防科研的主要机构是公安部直属的天津、上海、沈阳、四川消防研究所。四个消防研究所研究方向分别是:天津所主要负责火灾基础理论、消防工程技术、消防规范、消防信息、耐火构件、灭火剂研究等方面的研究;上海所主要负责灭火理论、消防装备、灭火技术与战术、火场防护技术等方面的研究;沈阳所主要负责火灾探测理论、自动报警技术、消防通讯等方面的研究;四川所主要负责建筑火灾理论、建筑防火技术、材料阻燃等方面的研究;近年来,还开展了哈龙替代技术的研究。此外,在一些大学和相关研究机构里,近几年陆续建立了一些消防科研机构。在林业、煤炭、石油化工、船舶制造检验等部门也设立了为本部门本行业服务的消防科研机构。一些大型消防企业里也设有产品开发设计研究机构。

中国公安部消防局消防产业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消防产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全国消防产品生产企业已达近4000家,能够生产包括消防车、自动火灾报警、固定灭火设备在内的21大类、800多个品种、9000多个规格的消防产品,基本能够满足中国防火、灭火工作的需要。技术引进、科技进步、政策的引导和创新机制的形成,大大推动了智能化、自动化等高新技术消防产品的涌现,提高了预防和扑救现代火灾的整体能力。尤其是打破行业垄断后,一批国家骨干企业加入消防产品生产行业,改善了产品结构,促进了消防产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进程,一些过去主要依赖进口的产品,也基本实现了国产化,增强了消防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分析研判火灾防控形势,提出对策和措施;指导各地开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消防监督检查和火灾调查、消防行政刑事案件的办理,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指导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指导各地执法规范化建设,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消防监督工作。

社会消防工作指导处:指导各地编制城乡消防规划;指导各地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工作,指导消防中介服务组织管理、职业资格管理和消防安全培训;指导地方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制定相关制度规定;指导开展消防志愿者活动。

组织制定消防科技发展规划和科研计划;组织消防科研成果评审、推广应用和奖励工作;指导部队科技工作,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研发;制定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指导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指导部属消防研究所、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及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工作;组织开展消防科技学术交流。

编制消防立法和执法制度建设规划,拟订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和执法制度;负责局机关文电的法律审核;指导消防法制建设,开展消防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检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执法内部监督;指导消防执法听证、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工作;制定国家和行业消防标准发展规划、标准体系及管理规定;组织、指导消防标准的制修订和宣贯工作;

指导执行消防标准相关的消防技术论证和建设工程消防性能化设计评估工作;负责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国际消防标准化的国内归口管理;组织消防标准化学术交流与研究。

制定消防宣传教育规划,策划重大消防宣传活动;指导各地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指导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站开展消防宣传,指导部队新闻报道宣传工作;指导消防宣传骨干和通讯员队伍建设。

组织拟定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组织、指导公安消防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组织、指导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和社会消防力量的动员、培训工作;指导公安消防部队的业务和队伍建设;主管天津、沈阳、上海、四川消防研究所,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中国消防协会。

中国公安部消防局于建华

于建华 汉族,中共党员,山东省济南市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毕业,1977年1月参加工作,曾任浙江消防总队副总队长。于建华现任公安部消防局局长,2005年6月任河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消防总队总队长。2009年01月任公安部消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14年10月任公安部消防局局长。2010年晋升武警少将警衔,副军级。 2005年6月任河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消防总队总队长。2009年01月任公安部消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14年10月任公安部消防局局长。

1、组成:百分比调节钮、流量转动把手、泡沫桶、出水软管、中倍发泡头、低倍发泡头、直流喷头。

2、用途:用于扑救油池、油槽、油锅及易燃液体火灾。

3、性能:压力6.8bar时,直流喷头射程15m,低倍发泡头11m,中倍发泡头3m。

4、使用方法:①使用前将比例器安装相应泡头。②打开一盘65mm水带,一端连接机车另一端连接比例器。③操作时用手调节流量控制转动把手,来调节此器材流量大小。

5、注意事项:①使用前确认泡沫发生器里的泡沫液是否适合火场使用。②确认百分比调节旋钮正确设定泡沫种类。

6、维护保养:①要阶段性检查泡沫发生器确保软管和三个发泡头在泡沫桶上。②每次使用后要及时冲洗泡沫桶底部的杂质。

性能:

该面罩采用高抗冲击光学聚合材料,面罩均经外表面防刮涂层和内表面防雾涂层处理。面罩在高温环境中不会产生熔融、滴落、发红、燃烧等现象。

用途:

主要用于保护消防指战员头部、颈部免受坠落物冲击、穿透以及热辐射、火焰、电击和侧向挤压。

注意事项:

①面罩接触化学溶剂侵蚀后应立即清除或清洗,否则会降低其抗冲击性能。②存放在清洁干燥的地方,远离阳光直射和热源。

结构组成:整体连衣、手套。

性能:①防酸渗透性能:80%H2SO4、60%HNO3、30%HCI的酸液下1h不渗透。②防碱渗透性能:6.1mol/LNaOH碱液下1h不渗透。③阻燃性能:续燃时间≤3.5s,靴底耐刺穿性能≥900N,胶靴电绝缘性能≥5000V,重量≤6.5kg。

用途:用于化学危害现场,防止危险性化学物品和腐蚀性物质对人体的侵袭、毒害的场所。

使用方法:①将服装从领口处打开,两脚伸进裤腿,穿上靴子,将裤子提至腰部,然后两手伸入服装袖内,穿好上衣同时戴好手套。②将护胸布整理折叠好,然后将胸前襟的四合扣扣牢,扎好腰带。③戴上防护服的帽子,并拉紧帽边的收紧带,并将脖襟上的四合扣扣牢。④服装内配有一副防化手套,是搬抬笨重杂物时使用,避免服装上的防化橡胶手套滑破。

注意事项:①使用时应与空气呼吸器配套使用,空气呼吸器的面罩与防化服的帽子紧密配合,并应戴好头盔。②不能与火焰及熔化物直接接触,防止尖锐物的钩挂。③在使用前检查有无破损,如有破损严禁使用。④每次使用后,根据脏污的情况,使用肥皂粉或碱液对服装进行清洗,并用清水冲净。

维护保养:①使用后及时清洗保持清洁。②不使用时应按要求折叠防止皱痕。③长期存放时应涂滑石粉存放。

组成:

由防化服整体连衣、气门等部件组成。性能:聚合氟碳化物的高弹性塑料,可抗芳香烃、烃、酸、植物油及动物油侵蚀。用途:主要用于应对芳香烃、烃、酸等对人眼睛、呼吸道及对表皮直接伤害的物质的救援。

使用方法:

①将呼吸器戴好、检查好。②将呼吸器的气门与重型防化服的气门连接好。③按照顺时针穿好,将拉链拉好,最后戴上手套。注意事项:①使用前检查气密性及通讯系统。②重型防化服不可用于避火。③使用后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中国公安部消防局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通信及消防装备建设文献

公安部消防局发布消防安全提示 公安部消防局发布消防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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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冬季历来火灾多发,公安部正在全国开展“除火惠、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希望各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惠,确保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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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消防局解读新消防法 公安部消防局解读新消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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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 4.8

公安部消防局解读新消防法 中国消防在线 | 时间: 2010-10-13 | 文章来源: 法制日报 | 作者: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以下简称新消防法 )已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 2009 年 5月 1日起施行。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负责人用 19 个关键词 来解读新消防法。 新的消防工作原则 新消防法继承和发展了我国消防法制建设成果, 在总则中规定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 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确立了消防工作的方针、原 则和责任制。 消防安全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现代服务型政 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对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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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消防局主要职责

时间:2012-09-24 11:00:43 | 作者:公安部消防局 | 文章来源:自录

公安部消防局主要职责:组织拟定消防法规和 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组织、指导公安消防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组织、指导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和社会消防力量的动员、培训工作;指导公安消防部队的业务和队伍建设;主管天津、沈阳、上海、四川消防研究所,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中国消防协会。

公安部消防局火灾原因技术鉴定中心中心简况

公安部消防局火灾原因技术鉴定中心成立于1994年5月19日(公消【1994】133号),是一个集火场勘查、火灾原因鉴定和有关科研项目研究的综合性科研机构,是我国唯一的综合性火灾原因鉴定机构,目前主要鉴定的火灾包括易燃液体放火火灾、电气火灾、自燃火灾、化工火灾、机动车火灾等。现有科研技术人员12名,其中硕士研究生8名,博士生1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6名。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专家2名。

现有的仪器设备包括紫外分光光度计、红外分光光度计、毛细管气相色谱、高效液相色谱、色谱-质谱、多级离子井色谱、差示扫描量热仪、差热-热失重连用仪、顶空色谱装置、金相显微镜、视频显微镜、扫描电镜、能谱等。仪器设备固定资产800多万元。实验室面积400多平米。

公安部消防局专家解读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新版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GB50016-2014已批准发布,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近日,公安部消防局法规标准处副处长沈纹就新版《建规》的出台背景、重要意义及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

沈纹指出,新版国家标准《建规》GB50016-2014是由原《建规》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7-2005年版(以下简称《高规》)整合修订而成。原《建规》《高规》自颁布实施以来,对于保障建筑消防安全,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引导相关防火规范的制定、修订都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两部规范也面临许多挑战:

一是各类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场所大量增加,引发火灾、导致火灾蔓延扩大的不安全因素越来越多,各类建筑火灾事故相继发生。在对这些火灾事故进行多层面的分析研究中发现,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等技术对策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或加强,而修订完善防火规范则是在工程建设中落实这些对策措施的重要途径。

二是各类高层、超高层建筑,大规模大体量建筑,结构功能复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石化生产储存等工程建设项目大量涌现,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不断研发应用,原有规范已涵盖不了新的发展情况,急需补充、完善相关内容,使规范适应新情况、新技术的发展需要。

三是近年来建筑防火领域开展了大量科学试验研究,对建筑火灾规律、火灾防控理念和对策措施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升,取得了一批科研成果,原有规范也需要通过调整不相适应的内容,使这些新成果、新理念能够在工程建设中得到推广应用。

四是原《建规》《高规》之间以及两部规范与其他防火设计规范之间在工程实践中还反映出一些不协调、不明确的问题,需要通过修订规范加以解决。

针对这些现实问题,新版《建规》集中体现了建筑火灾防控领域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成果,将两部规范合二为一,实现了建筑防火领域基础性、通用性要求的统一,这在我国建筑防火标准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新版《建规》的发布实施对于增强建筑物抗御火灾的能力,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体现在:

一是解决适用性问题。

尽管原来两部规范有各自明确的适用范围,但由于建筑情况复杂多样,在工程实践中会遇到难以确定按哪部规范执行的问题。把两部规范合二为一,将各类工业和民用建筑均纳入规范的适用范围,并统一按高度进行划分,能较好解决上述问题。

二是解决安全尺度问题。

两部规范分别独立规定时,自身具有系统性和合理性,但将两部规范放在一起进行分析比较时就会发现,有些高层建筑的设防标准甚至会低于单、多层建筑,或者不如单、多层建筑规定得全面。将两部规范合并修订,可以全面审视相关规定,确定较为恰当的安全尺度。

三是解决工作效能和发展问题。

在新版规范整合修订之前,两部规范曾分别开展局部修订工作,但由于规范的框架结构已相对固定,要实现规范的较大突破难度很大,而统一由一个编制组对两部规范进行整合修订,不论是从现阶段已取得的工作成果,还是从长远提高规范制定、修订管理工作效能来看,都是一种值得实践的工作方式,将有利于规范的贯彻执行,有利于规范的长远发展。

鉴于此,新版《建规》的修订工作历时数年,在修订编制过程中,认真研究近年来我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需要规范加以完善的问题,深入调研工程建设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规范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认真总结国内外建筑防火设计实践经验,参考借鉴了发达国家经验,大量开展火灾科学研究、消防技术研讨和必要验证试验,积极吸收成熟的消防科研成果,认真研究解决规范之间不一致、不协调以及工程建设和消防工作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广泛征求有关设计、生产、建设、消防监督、研究和教学等单位意见,特别是对一些涉及建筑防火安全的重大问题进行了反复研究论证,各种观念、观点在一起碰撞,最终统一到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发展经济不能逾越安全红线的重要指示精神上,形成了我国建筑防火领域第一部统一的基础性、通用性防火设计规范。

新版《建规》主要包括哪些内容?沈纹进一步指出,新版《建规》共12章和3个附录,共计425条,主要内容包括生产和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高层建筑的分类要求;厂房、仓库、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等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建筑耐火等级分级及其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平面布置、防火分区、防火分隔、建筑防火构造、防火间距和消防设施设置的基本要求;工业建筑防爆的基本措施与要求;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疏散距离、疏散宽度、疏散楼梯设置形式、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以及安全出口和疏散门设置的基本要求;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成组布置和储量的基本要求;木结构建筑和城市交通隧道工程防火设计的基本要求;为满足灭火救援要求设置的救援场地、消防车道、消防电梯等设施的基本要求;建筑供暖、通风、空气调节、电气等方面的防火要求以及消防用电设备的电源与配电线路等基本要求。

在谈到新版《建规》的整合修订工作体现了哪些指导思想,有哪些重点突破时,沈纹认为,主要是以下七点:

一是吸取火灾教训,填补了建筑保温系统防火技术要求的空白。

为适应国家大力推行建筑节能政策的新形势,深刻吸取央视“2·9”和上海“11·15”等建筑外保温系统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消防单位通过大量的保温材料及系统的火灾试验研究,在建筑防火规范中首次对不同类型、不同高度建筑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提出了明确、严格的要求,严禁使用易燃保温材料,严格限制可燃保温材料,大力推广使用不燃保温材料。同时,还对保温系统的构造及施工工艺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保障建筑节能工程的防火安全提供了技术依据。

二是突出以人为本,提高了公共建筑及住宅建筑人员安全疏散设计要求。

新版《建规》对超过100米以上住宅建筑如何设置避难层、超过54米的住宅建筑户内如何设置一个安全条件更高的房间等做出规定;加强了公共建筑、住宅建筑的疏散宽度、疏散距离、楼梯间形式、安全出口数量等安全疏散要求,明确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营业厅、展览厅等场所的安全疏散指标等。

三是体现自防自救,提高了高层、超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设防标准。

针对国内超高层建筑发展速度越来越迅猛、高度越来越高,发生火灾时过度依靠外部救援的问题,新版《建规》着重加强了建筑自身防御火灾的技术措施,全面提高了100米以上建筑的楼板耐火极限、防火间距、人员疏散及避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等的设防要求,以及一般高层建筑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设施的设置要求。

四是贴近消防实战,强化了建筑灭火救援设施的设置要求。

针对灭火救援实战中暴露的突出问题,新版《建规》增加了建筑消防救援操作场地和救援口的设置要求,完善了消防电梯的设置要求;对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的设置,以及户外广告牌的设置等提出了有助于提升灭火救援作战效能的要求。

五是适应社会发展,增加了各类新型建筑的防火设计要求。

新版《建规》适应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带来的工程建设现实需求,增加或完善了各类新型建筑的防火设计要求,其中包括了大体量物流建筑、大空间建筑、大跨度钢结构建筑、商业步行街、地下仓库、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液氨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等建筑和设施的防火安全要求。

六是吸纳科研成果,提高了规范的科学性。

在深入开展《建筑防火关键技术的研究》《国内外高层建筑防火标准的比较研究》《大型综合商业建筑防火设计关键技术研究》《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关键技术研究》《部分国家建筑外保温系统防火标准的研究》《木结构建筑防火技术研究》等20余项科研课题的基础上,新版《建规》将建筑外墙保温系统防火、建筑构件耐火、安全疏散、防火分隔构造等方面的科研成果转化为规范的具体要求。

七是优化规范体系,增强了规范的协调性。

新版《建规》重点对建筑防火设计提出基础性、通用性要求。其中,对于消防给水、火灾自动报警、防烟排烟及其他各类自动灭火系统,新版《建规》只规定需要设置的场所和部位,而这些消防系统的具体设计要求则在独立成篇的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等系统技术规范中做出规定,从而建立了以《建规》为基础,以各类消防系统技术规范为配套的更加合理的工程建设消防技术规范体系。这种基础规范和专业规范彼此独立、相互衔接的规范体系架构,将更有利于规范的有效执行和持续完善。同时,在整合修订中,还与《住宅建筑设计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木结构设计规范》等有关规范的内容进行了协调,进一步提高了规范之间的协调性。

沈纹还谈到,新版《建规》重点补充修订了三个方面内容:新版《建规》将原《建规》《高规》的有关内容进行了系统化整合,保留了原两部规范行之有效的内容,修改了不协调的内容,并补充了新的内容。

一是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对建筑保温、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配置,特别是高层、超高层及其他民用建筑防火措施等方面进行补充完善,提升了建筑火灾防控水平,进一步增强规范的安全性。

二是适应建设工程发展需要,对物流建筑、商业步行街、高层建筑防火分区、安全出口、疏散宽度指标等进行补充修改,以解决发展中遇到的不适应、不明确等疑难问题,进一步增强规范的适用性。

三是查漏补缺,解决原两部规范之间不协调、不全面、不系统等问题,进一步增强规范的科学合理性和系统全面性。

沈纹强调,新版规范内容较多,在框架结构、理念思路、内容要求等方面与原规范有不少差异。因此,要认真学习,深入研究,切实贯彻落实好规范的各项规定。

一是要增强法治意识。要牢固树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技术标准也是法规,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并要终身负责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是要认真学好规范。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规范,准确理解规范意图,熟练掌握规范,正确运用规范开展工作。

三是要严格执行规范。建筑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及审图机构等相关单位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消防规范,不得对规范条文进行随意解读,不得选择性执行规范,不得采取任何变通方式逃避执行适用的规范,更不得违反规范。

四是要严格依法监督。消防监督部门要在建设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认真履行消防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严格把关、监督和指导相关单位认真执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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