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 | 建设部关于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 | 建设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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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 | 建标造函[2006]64号 | 发布日期 | 2006-10-10 |
生效日期 | 2006-10-10 | 所属类别 | 政策参考 |
文件来源 | 建设部 |
建设部关于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建标造函[2006]64号)
各有关注册机构:
根据《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5号)的有关规定,现就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截止2006年底,注册有效时间到期的造价工程师,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
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工作采用网上申请注册的方式,申请人应登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进入“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办理网上登记注册。
1、申请人进入“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选择“续期注册”部分,将基本情况填写清楚后,进行申请表上报,并将“续期注册申请表”下载打印后,加盖聘用单位公章;
2、申请人持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续期注册申请表等资料,到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办理续期注册手续;
3、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及网上申请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准予续期注册,并在其“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续期注册栏”内加盖“续期注册合格”专用章和注册机构单位公章;
4、各省级或部门注册机构在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工作结束后,将续期注册审核情况、合格与不合格人员名单汇总,报送建设部备案;
1.《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注册证书、执业专用章和身份证;
3.与注册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4.注册期内参加继续教育合格的证明;
5.注册期内工作业绩证明。
请各注册机构于2006年10月20日~2006年12月20日办理本省级或部门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工作。2006年12月31日前将续期注册审查情况报告报送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同时将续期注册人员的网上审批结果通过“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上报至建设部。
凡2002年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执业专用章的人员,在办理续期注册的同时,完成注册证书及执业专用章的换发工作。请各注册机构于2006年12月31日前,在发新注册证书及执业专用章的同时,将原注册证书及专用章收回,逾期不办理换发的,原注册证书及专用章失效。
建设部
二○○六年十月十日
【发布单位】建设部
【发布文号】建标造函[2006]64号
【发布日期】2006-10-10
【生效日期】2006-10-1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建设部
注册造价工程师只有一家:是建设部联合人事部共同组织的,人事部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和组织考试,建设部负责注册管理,属于国家级执业资格,全国通用;至于交通部、水利部造价师,是行业部门不甘寂寞,自行在行业内推出...
申请人向单位提出申请;2、报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3、 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 4、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初审意见进行审核。什么时间都可以具体情况可咨询下...
1、申请人向单位提出申请;2、报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3、 省级注册机构或者部门注册机构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 4、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初审意见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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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续期注册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赣建价发[2018]12号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部署和要求,今年继续执行《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为做好我省2018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省工商登记注册,并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均须按要求填报。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书面和网络报送两种形式填报。填报企业应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8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函[2018]694号文)的要求,认真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数据,并于2019年1月15日前将报表通过网络上传至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的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系统(网址http://www.ceca.org.cn),同时将网络数据打印形成书面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报送所属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省直相关企业直接报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造价管理科。
三、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接到企业报送的报表后,应及时进行审核,督促企业对书面报表和网上报表出现的错误进行修改,确保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做好本地区2018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工作总结,于2019年1月底前将本辖区企业修改后的书面报表收齐连同统计工作总结,统一报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同时通知企业须将修改后的网上报表数据上传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将对各设区市、各企业报送的统计报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审核,对出现差错的要限期改正,确认无误后,于2019年3月8日前将数据汇总表和总结报告一并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四、根据我省目前的管理体制现状,请各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将本区域的统计材料报至所在地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统一汇总。
五、各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和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高度重视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认真组织好统计报表制度有关内容的学习、填报和审核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报表报送工作。对报送虚假数据、不按时上报数据的企业将按《统计法》和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各地各单位在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造价管理科联系。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联系人:邓红 电话:0791-88319060。
特此通知。
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关于做好2017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工作的通知
赣建价发 [2017] 22号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部署和要求,今年继续执行《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为做好我省2017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省工商登记注册,并于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均须按要求填报。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书面和网络报送两种形式填报。填报企业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7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函[2017]802号文)的要求,认真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数据,并于2018年1月底前将报表通过网络上传至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站的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系统(网址http://www.ceca.org.cn),同时将网络数据打印形成书面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报送所属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省直相关企业直接报送所属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省直相关企业直接报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造价管理科。
三、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接到企业报送的报表后,应及时进行审核,督促企业对书面报表和网上报表出现的错误进行修改,确保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做好本地区2017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工作总结,于2018年2月底前将本辖区企业修改后的书面报表收齐连同统计工作总结,统一报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同时通知企业须将修改后的网上报表数据上传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将对各设区市、各企业报送的统计报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审核,对出现差错的要限期改正。确认无误后,于2018年3月底前将数据汇总表和总结报告一并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四、根据我省目前的管理体制现状,请各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将本区域的统计材料报至所在地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统一汇总。
五、各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和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高度重视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认真组织好统计报表制度有关内容的学习、填报和审核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报表报送工作。对报送虚假数据、不按时上报数据的企业将按《统计法》和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各地各单位在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造价管理科联系。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联系人:舒培、邓红、刘鹏 电话:0791-88319060。
特此通知。
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海南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交纳2016年度会费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琼价协[2016]003号
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度中价协会员及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省价协’)会员会费交纳和会员服务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纳会费的范围
2016年以前已成为中价协、省价协会员的单位。
二、会费标准
(一)中价协会费标准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上年度工程造价营业收入的3‰交纳,最低标准为10000元/年。
(二)省价协会费标准
1.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会费标准为3000元/年;
2.省外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驻琼分支机构的会费标准为5000元/年;
3.其他企事业单位会费标准为2000元/年;
三、交纳会费时间及方式
1. 2016年10月31日前为交纳会费的截止时间;
2. 会费请直接交到省价协,其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见后。
四、2017年省价协为会员免费提供的服务项目
1.参加中价协组织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评比、排序活动;
2.为单位会员赠送《工程造价管理》、《海南工程造价信息》期刊及相关资料;
3.连续2年以上足额交纳会费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在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站免费挂载一个月的企业简介(企业简介约400-500字,内容应真实有效,经加盖单位公章后邮寄至省价协,同时将电子文档传至省价协邮箱。有其它资质、获奖及质量认证等情况介绍,请提供相应的复印件)。
4.优先在《工程造价管理》、《海南工程造价信息网》期刊上发表专业性学术论文及工作研究等文章;
5.优先优惠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研讨会及国内外的业务交流、考察等活动;
6.提供会员单位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服务。
五、自愿加入中价协、省价协的甲、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相关单位的入会手续办理:
可到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办理入会登记,亦可通过海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信息网 (网址:http://www.hnjsbd.com)下载《会员申请表》,填写后传真或邮寄至省价协,经批准后按规定的标准交纳会费。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65372204
联 系 人:张 静
邮 箱:hnzjxh9693@163.com
开户名称: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开户银行:海口市中行美舍河支行
银行帐号:266255029689
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