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部管理制度 1. 验收管理制度 1.1 接到采购部门入库通知单后及时规划仓位。 物料到货,经使用部门、 请购部门或质检部门对其质量检验合格后,库管方可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 型号、数量、色号、批号等信息对货物进行核对、清点,并按规定办理入库。 1.2 办理物料入库时,必须采用规定统一的方法计量,并保证清点准确 无误后方可入库。自产半成品、成品,必须凭当批次质检合格文件报告(或 单具)办理入库手续。由于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成验收入库的物料,统 一码放在待检区,并催促相关人员在三个工作日内补齐所有手续。 1.3 对验收不合格或其他不合规定,无法办理入库的物料,必须及时通 知采购、生产部门、或相关部门办理退货 /补货等手续。 2. 入库管理制度 2.1 入库物料核对、清点、验收完毕后,库管及时填写入库单,及其他 相关单据。 经办人、库管、和相关人员确认签字后,库管、经办人、财 务各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