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更新时间:2024.04.28
2012.8.17海口市规划局建筑面积计算暂行规定【2012】1653号

格式:pdf

大小:7KB

页数: 2页

海口市规划局建筑面积计算暂行规定【 2012】 1653 号 2012.8.17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审批阶段有关建筑面积与容积率计算的规则,根据《建 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审批建设项目应当执行《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海口市城市规划管理 技术规定》和本暂行规定。 第三条 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由计容建筑面积和不计容建筑面积组成。 第四条 项目中不计容建筑面积包括: (一)避难层中的避难空间; (二)地下室及半地下室仅作为配套奠能使用,且不作为经营性用房的; (三)设计作为为交通、 绿化、居民休闲健身等公共用途的非沿街建筑底层的架空部分 的面积(架空层应以柱、剪力墙落地,视线通透,空间敞开) 、层高不超过 4.5 米的,并且 不得封闭改作其他用途; (四)结构(没备)转换层,建筑层高不超过 4.5 米的; (五)与其他空间不连

2012.8.17海口市规划局建筑面积计算暂行规定【2012】1653号

格式:pdf

大小:7KB

页数: 2页

海口市规划局建筑面积计算暂行规定【 2012】 1653 号 2012.8.17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建设项目审批阶段有关建筑面积与容积率计算的规则,根据《建 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审批建设项目应当执行《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海口市城市规划管理 技术规定》和本暂行规定。 第三条 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由计容建筑面积和不计容建筑面积组成。 第四条 项目中不计容建筑面积包括: (一)避难层中的避难空间; (二)地下室及半地下室仅作为配套奠能使用,且不作为经营性用房的; (三)设计作为为交通、 绿化、居民休闲健身等公共用途的非沿街建筑底层的架空部分 的面积(架空层应以柱、剪力墙落地,视线通透,空间敞开) 、层高不超过 4.5 米的,并且 不得封闭改作其他用途; (四)结构(没备)转换层,建筑层高不超过 4.5 米的; (五)与其他空间不连

热门知识

海口市规划局

精华知识

海口市规划局

最新知识

海口市规划局
点击加载更多>>
海口市规划局相关专题

分类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