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司拟建项目的建设标准 一、 道路 1. 路基: 填方路堤填高≤ 8m时,边坡坡度为 1:1.5,当填高 >8m时,填方大于 8m部 分填方坡比为 1:1.75。 挖方路基边坡坡度:对土质及严重风化岩石为 1:1~1.5,当挖方高度 >8m 时,应每隔 8m设 2m宽平台一处。 并在平台设臵必要的排水沟截留山体雨水, 就 近排入道路雨水管道或边沟。 路基范围内须清除草皮、 有机质土、淤泥等不合格路基使用土; 压实度要求 (重型压实标准):填方路槽底面以下 0-80cm,挖方路槽底面以下 0-30cm,大于 等于 96%,填方路槽底面 80cm以下达到 94%; 人行道、绿化带的路床必须密实, 其压实度标准与车行道路基保持一致。 路 堤基底范围内的地表水或地下水应采取拦截引排措施并清除湿土, 必要时(清除 困难时),在考虑管线敷设不受影响前提下,可在路堤底部填筑石或砂砾石等透 水性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