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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整理【管理精品】城市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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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规定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 279号令 )、建 设部《房屋建筑工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建设部第 78号令 )及建设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建设部第 90号令 ),省建设厅《转 发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第 279号令和建设部第 78号令切实加强工档案管理工 作的通知》 (粤建字 [2001]105 号),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需办理备案的建设工程, 工程竣工验收前的 工档案预验收,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 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 案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档案认可文件。 第四条 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第五条 工程档案预验收应

201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地基基础质量检测若干规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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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四川省建设工程地基基础质量检测若干规 定 (2012版) 1 总 则 1.1 为规范我省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工作,保证检测工作 的科学性、准确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结合 四川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2 从事建设工程地基基础质量检测的单位必须取得省级以 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并通过省级以 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的计量认证, 检测人员必须持有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 1.3 本规定中的抽样数量均按单体工程计算。 1.4 本规定中未涉及的项目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规定执行。 1.5 未按本规定进行检测的单体地基基础工程,不得予以验 收。 1.6 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地基基础质量检 测,必须遵守本规定。 1.7 本规定由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组织解释。 1.8 本规定自 2012年 XX月 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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