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更新时间:2024.04.29
人工单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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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文件 定额〔 2011〕39号 关于调整电力建设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标准的通知 各电力建设定额站: 随着全国各地用工问题日益突出, 人工工资水平逐年上涨, 为合理确定电力工程 造价,准确反映人工成本变化,经广泛调研和分析测算,现决定对 2006版电力 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日单价标准予以调整, 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如在执行过程中 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站。 一、调整标准 (一)、除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云南省迪庆州、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和新 疆维吾尔自治区外,全国各地电力建设工程执行统一的人工工日单价调整标准, 调增标准为:建筑工程 14.23 元 /工日,安装工程 15.20 元 /工日。 (二)、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青海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人工费调整标 准见下表。 序 号 省、市、地区 人工工日单价调增标准 (单位:元/工日)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1 北京市 2

预算单价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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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城乡建设局文件 常建〔 2010〕265号 关于转发《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 市政、修缮加固、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 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的通知 金坛市住建局、溧阳市住建委、各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合理确定和提高建筑业人工工资水平,现将 省住建厅《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 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苏建价 [2010]494 号)转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贯彻 过程中若有问题,请及时与常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联系(联系电话: 0519-8662 2115)。 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苏建价〔 2010〕494号 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 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 为促进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合理确定和提高建筑业人工工资水平, 经研 究决定,调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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