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职责: 1、 代表企业实施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 业的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 履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规定的任务。 3、 贯彻实施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标准, 对所负责的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负全面 领导责任,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4、 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 5、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并组织实施。 6、 在授权范围内与企业管理层、 劳务作业层、 各协作单位、 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等的协调, 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7、 负责加强内外协调,保证工程施工中的资源供给,合理组织施工力量,保证施工质量和 工期,满足合同要求,处理好合同变更。 8、 按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处理项目经理部与国家、企业以及职工之间的利益分配。 9、 参与工程验收,准备结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建设标准 第一条:项目经理部的建设应实施二区分离, 即项目的生产 区与办公区、生活区分开。 “二区”建设规模标准: 1、办公区、生活区不低于 1200m 2.。 2、生产区不低于 10000 m 2.。 第二条:项目经理部临建房屋标准 (一)临建分类:按临建的用途可划分为办公、生活和生产 三大类。 1、办公区临建是指项目经理部为完成各项经营管理工作而 建的各部门工作室。 包括经理室、 总工室、综合办公室、 工程部、 合同经营部、材料部、财务部、中心试验室、会议室等。 2、生活区临建是指项目经理部为管理人员及内部专业施工 队人员提供的生活设施建设。包括职工宿舍、食堂、浴室、文化 活动场所(如球场) 、厕所等。 3、生产区临建是指项目经理部为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所必须的生产临时建筑。包括料库、料场、拌和站、预制场、加 工厂、变压器、配电站、发电机房、 地中衡、制配车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