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川建造价发 [2009]75 号文件 四川省建设厅 《关于印发 <规范建 设工程造价风险分担行为的规定 >的通知》 川建造价发 [2009]75 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公平合理分担工程造价风险, 保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 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 范》( GB50500-2008 )的规定,我厅制订了《规范建设工程 造价风险分担行为的规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 中遇到的问题及意见请及时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 四川省建设厅 《关于印发规范建设工程造价风 险分担行为的规定的通知 四川省建设厅 二 OO 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2 附件: 《规范建设工程造价风险分担行为的规定》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 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 内容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