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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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建筑〔2011〕6号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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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69 04370 04371 04372 04373 04374 04375 Ф8以内 Ф10以内 Ф14以内 Ф18以内 Ф22以内 Ф28以内 Ф35以内 单位 人工 综合人工 工日 0.0242 0.0276 0.0314 0.0366 0.0550 0.0726 0.0880 植筋胶 kg 0.0200 0.0350 0.0989 0.1840 0.3490 0.6400 1.1900 丙酮 kg 0.0150 0.0300 0.0500 0.0800 0.1200 0.2000 0.3000 钢丝刷 把 0.0100 0.0100 0.0200 0.0300 0.0400 0.0600 0.0800 植筋专用钻头Ф 8以内 个 0.0100 植筋专用钻头Ф 9~10 个 0.0100 植筋专用钻头Ф 11~14 个 0.0200 植筋专用钻头Ф 15~18 个 0.0300

闽建筑[2012]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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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价格调整基金计取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建筑 [2012]36 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 (建委 ),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根据《福建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省政府第 118 号令),建筑业的价格 调节基金按营业额的 0.1%~ 0.5%征收,具体的征收项目和标准由市、县(区)人 民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自 2012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经研究,现就建筑安装工 程造价中的价格调节基金计取问题通知如下: 一、价格调节基金在《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规费中计取,作为不 可竞争费用。 二、价格调节基金的取费基数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 规费中的其他费用等税前造价。 三、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施工合同价应当按规定的 标准计取价格调节基金。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 年 11月 12日

闽建筑〔2019〕12号相关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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