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稿) 项目名称: 浏阳市东区天然气储配站 评价单位: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盖章 ) 编制日期: 2016年 10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 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 ――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 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 点。 3.行业类别 ――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 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 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 ――给出本工程清洁生产、 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 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工程对环
浏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完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范公共资 源交易行为, 促进公平竞争, 加强廉政建设, 维护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省、 市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浏阳市政府投资项目(包括房屋 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政 府采购等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下列资金(或资产)的项目: (一)本级财政预算资金; (二)上级部门专项资金; (三)国债资金; (四)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政府贷款等政府主权外债资 金; (五)通过政府信用贷款或承诺偿还方式所筹资金; (六)其他政府性资金或资产。 第三条 坚持“统一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公 正开放、竞争有序、服务到位、监管有力的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