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档仅供参考用途,所载资料皆来自整理,欢迎大家分享交流) 1 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制度 第 1 条 入厂教育: l、凡新入厂的职工 (包括临时工 )必须接受三级 (公司、项目、班组 )安全教育。 2、凡入厂三天以上外包工及其他人员均由分公司负责按一级安全教育内容进行教育。 3、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安全部负责组织和教育。 (1)安全防护常识、防尘、防噪声、坠落、物体打击等安全知识教育及防护器材的使用,时间为 2 课时; (2灭火知识教育及灭火器材使用,时间为 2 课时; (3)关于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生产特点、典型事故教训等的教育,时间为 2 课时。 凡经公司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者,必须到项目接受二、三级安全教育。 4、项目级安全教育由项目主管生产的副经理负责组织,项目安全员进行教育,教育内容:项目生产特点、 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事故教训、注意事项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