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苏州市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草拟 稿)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包括选择 内容、填写空格部位的内容) 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空格部位供甲乙双方以打“√” 方式选定,未选择部位打“ X”); 2、签约之前,合同双方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对文本中的条款及专业词汇理解 不一致的,可向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3、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证明及签约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4、合同签订生效后,手写项及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对该部分内容意思表示一 致.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业主大会 被授权签约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业主委员会 地址: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