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舟建委〔 2008〕51号 舟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舟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开标、评标程序及相关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建设局,全市各招投标代理机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各方主体行为 ,依 据《招标投标法》 、《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 规定,结合本市实际, 我委制定了 《舟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开标、评标程序及相关规定 》,现印发给 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 请及时与我委 建筑业管理处联系。 二 OO 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2— 舟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开标、评标程序及相关规定 为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各方主体行为 ,依据 《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 本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 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 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