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结算审核工作流程 为了提高结算审核质量,规范审核行为,加强审核管理,结 合我校结算工程项目的特点,特修订工程结算审计工程流程。 1、 接受委托单位送达的 “工程项目审计委托书”(附件 1), 通过招标或其他方式, 确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简称:咨询单位), 并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审计合同书; 2、 与咨询单位签订“廉政责任书” (附件 2); 3、 咨询单位交接资料, 填写“结算资料交接单”(附件 3); 在此之前,内审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签署“工程项目结算送审须 知”和“新建工程项目结算承诺书”或“维修工程项目结算承诺 书”(附件 4、5和 6); 4、 咨询单位熟悉资料, 提交“建设工程咨询实施方案”(附 件 7); 5、 审计处组织召开有管理单位, 施工单位和咨询单位 (简 称:三方)参加的工程结算审计审前工作会议,形成“工程造价 结算审前会议纪要”(附件 8); 6、 咨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