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后必读: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注册建造师的管理, 规范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行为, 提高工程项目管 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建筑法》、 《行政许可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的注册、 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 适用本 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注册建造师, 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造师资格证书 (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并按照本规定注册,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 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 )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 员。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 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
【住建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住建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3号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已于2006年12月11日经建设部第 1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注册建造师的管理,规范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行 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建筑 法》、《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 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 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 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本 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 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等
注册建造师的概念 2008-11-2713:41:26 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建设领域内已建立了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 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工程师、注册规划师等执业资格制度。2002 年12月5日,人事部、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 111号),这标志着我国建立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工作正式建立。该《规定》明确规定, 我国的建造师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起源于英国,迄今已有150余年历史。世界上许多发达 国家已经建立了该项制度。具有执业资格的建造师已有了国际性的组织--国际建造师协会。 我国建筑业施工企业有10万多个,从业人员3500多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 理的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在施工项目经理队伍中,建立建造师执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3)
★精品文档★ 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 1/16 最新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最新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2016年9月30日住建部公布对《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 设部令第153号)的内容进行了相关修改,其中主要修改的 是第七条、第八条中的内容,另将“建设主管部门”修改为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本决定自2016年10月20日起施行。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修订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注册建造师的管理,规范注册建造师 的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依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 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注册建造师,是指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3号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已于2006年12月11日经建设部第112次常 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注册建造师的管理,规范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行为, 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建筑法》、《行政许 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 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 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 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未取得注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2017
★精品文档★ 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 1/14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2017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2006年12月28日建设部令第153号公布自2007年 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注册建造师的管理,规范注册建造师 的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依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 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 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 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 册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 负责人及从事相关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1]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3号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已于2006年12月11日经建设部第112次常务会 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注册建造师的管理,规范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行为,提高 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 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 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 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 目负责人及从事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2)
1/9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年月日建设部令第号发布,年月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号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注册建造师的管理,规范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行为,提高 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 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 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 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 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 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
最新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2)
★精品文档★ 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 1/16 最新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最新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2016年9月30日住建部公布对《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 设部令第153号)的内容进行了相关修改,其中主要修改的 是第七条、第八条中的内容,另将“建设主管部门”修改为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本决定自2016年10月20日起施行。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修订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注册建造师的管理,规范注册建造师 的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依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 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注册建造师,是指
最新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精品文档★ 1/14 最新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最新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2016年9月30日住建部公布对《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53号)的内容进行了相关修改,其中主要修改的是第七条、第八条中的内 容,另将“建设主管部门”修改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本决定自2016年10月20日起施行。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修订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注册建造师的管理,规范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行为, 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建筑法》、《行政许 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 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 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执业资
二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精品文档★ 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 1/20 二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二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已于2006年12月11日经建设 部第1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3月1 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注册建造师的管理,规范注册建造师 的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依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 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 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
重庆一级建造师考后审核
重庆人事考试中心已在2019年1月9日公布了关于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试考后审核 的通知,据通知可知,一建复审分数线、复审时间、复审地点、复审注意事项。 各位参加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们,请先查看你的分数线,是否有资格参加复 审呢? 有资格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复审的朋友们请接着继续往下看,以下为你必须要知道并且 请按照参加的注意事项。 二、复审时间 2019年1月14-17日(工作日)。因考试合格人员较多,我们采取按资格复审编号分时 段组织资格复审,请参加复审的考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复审。 复审编号1800001-1800900期间考生复审时间为:1月14日上午9:00-11:30时, 下午14:00-17:00时。 复审编号1800901-1801800期间考生复审时间为:1月15日上午9:00-11:30时
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规定-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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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历年真题及答案(全)-一级建造师真题
2004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 规及相关知识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70题, 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级建造师执业资 格的注册管理机构是(d)。 a.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 b.人事部或其授权机构 c.建设行业协会 d.建设部或其授权机构 2 要执业范围是(a)。 a.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 工的项目经理 b.担任建设工程项目评估 人员 c.从事建设工程项目咨询 工作 d.从事建设工程项目预 算工作 3,当事人 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 (d)。 a.言行要有法律根据 b.作出承诺 c.语言规范 d.表现于外部的表示与 其内在的真实意志相一致 4 正确表述是(a)。 a.因法定事由的出现, 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 讼时效中止 b.因原告起诉,诉讼时效 中止 c.因被告应诉,诉讼时效 中止 d.因证人要求,诉讼时 效中止 5 立
一级建造师注册规定 (2)
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 一、注册管理体制 第一条为规范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工作,依据《行政许可法》、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适用本实施 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称建设部)为一级建造师注 册机关,负责一级建造师注册审批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建设 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一级建造师注册申请受理、初审工作。 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部门负责全国铁路、 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一级建造师注 册审核工作。 二、注册申报程序 第四条申请人申请注册前,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 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与聘用企业 依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申请人向聘用企业如实提供有关
注册(一级、二级)建造师管理规定
注册(一级、二级)建造师管理规定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3号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已于2006年12月11日经建设部第112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强对注册建造师的管理,规范注册建造师的执业 行为,提升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建筑 法》、《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 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 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 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 书)和执业印章,担
一级建造师-管理-3页
1 p1:决策阶段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确定项目的定义,一般包括如下内容:(1)确定项目实施的组织;(2)确定 和落实建设地点;(3)确定建设目的、任务和建设的指导思想及原则;(4)确定和落实项目建设的资金;(5)确定建 设项目的投资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等。 p3:建设工程管理涉及项目全寿命周期,核心任务是为工程的建设和使用增值。 p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时间范畴是实施阶段,核心任务是项目的目标控制。 p4:业主方的项目管理包括:投资方和开发方的项目管理、工程管理咨询公司提供的代表业主方利益的项目管理。 p9:项目总承包方项目管理的任务包括:(1)项目风险管理。(2)项目进度管理。(3)项目质量管理。(4)项目费用 管理。(5)项目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6)项目资源管理。(7)项目沟通与信息管理。
一级建造师的申报及注册
概念 一级建造师,是一种建筑类执业资格,是担任大型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一级建 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4个科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 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 必须经过注册登记后,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 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 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 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 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 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 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
一级建造师注册协议(正式)剖析
一级建造师注册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做好甲方资质升级、年检、备案及乙方一级建造师的注册和登记工作,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作为甲方员工,应以甲方利益为重。为了甲方持续发展壮大,提高市场竞 争力,乙方愿尽自己一份微薄之力,故同意作为一级建造师在甲方注册,甲方聘用乙方 担任一级建造师职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以甲方名义开展工作,不得损害甲 方的利益。 2、乙方建造师证书只能用于甲方资质升级、年检和备案,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乙 方建造师证书不得用于招投标活动。经乙方书面同意,乙方建造师证书方可用于甲 方工程招投标及中标工程使用,在工程中需乙方盖章签认的有关工程建设资料等文 件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保证乙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一级建造师注册指南
v1.0可编辑可修改 1 一级建造师注册指南(暂行) 一、初始注册 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江苏省)》(通过江苏建筑业网“行业监管平台” 打印); 2、《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初审意见表》(通过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打印); 3、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 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复印件; 5、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应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材料份数: 1、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2、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注册的,提交申 报材料一式二份; 3、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
2018年湖南一级建造师考后审核
湖南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试,需要进行考后审核,考后审核在什么时候展开呢?下面看 看中华考试网小编的整理吧! 根据“湖南人事考试网2018年湖南一级建造师报名通知”可知,2018年湖南一级建造 师考后审核时间及材料如下: 一级建造师考后审核: 成绩公布30天后进行考后资格审核 资格复审。根据国家人社部工作安排,考试成绩将于12月下旬公布。成绩公布后,湖 南人事考试网和市州人事考试网站将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为提高资格复审工作 效率,先按照各科总分的60%划定合格线或参照近年合格标准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和资格审 查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如无特殊情况,资格复审一般安排在成绩公布30天之内,具体 时间和地点以资格复审公告为准。报考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见附件2)按照报名属地原则进行 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再次核对报考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单位、专业、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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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制冷与空调技术暖通工程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