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 44 号 2003年 10 月 31日 苏州市政府第 1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 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 保障人身和财 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工程 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 市政基础设施、 建筑装饰装修及其配套的线 路、管道、设备安装等工程建筑施工,以及对建筑施工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是指前款所列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的施工活动。 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 县级市、 苏州工业园区、 苏州高新区、 吴中区和相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 建筑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 市、县级市 (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
8.14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目录 苏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三章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 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 第五章安全监督机构的安全管理责任 第六章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七章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第八章罚则 第九章附则 苏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44号《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03年10月31日市政府第17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 市长杨卫泽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 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工程建 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 市政基础设施、建筑装饰装修及其配
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 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筑装饰装修及其配套 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等工程建筑施工,以及对建筑施工实施安全监督管 理的,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是指前款所列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的施工 活动。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 县级市、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吴中区和相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 责本辖区内建筑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 工安全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市建筑工程
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目录 苏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三章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 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 第五章安全监督机构的安全管理责任 第六章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七章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第八章罚则 第九章附则 展开 编辑本段苏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44号 《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03年10月31日市政府 第1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 市长杨卫泽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编辑本段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 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令-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苏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44号 《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03年10月31日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讨 论通过,现予发布。 市长杨卫泽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 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工程 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筑装饰装修及其配套的线 路、管道、设备安装等工程建筑施工,以及对建筑施工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适用本办 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是指前款所列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的施工活动。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 县级市、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吴中区和相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
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电梯的生产 第三章电梯的使用 第四章检验检测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电梯安全运行,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 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结合 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的生产(含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 养,下同)、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电梯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电梯安全全面负责。 第四条市和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是本市负责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主管 部门(以下简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区(县)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
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 进邮政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管理、经营和使用邮政服务、快递业务及与此相关的安全活 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寄递渠道 畅通和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确保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生产安全和邮政行业从业人员人身安全 第四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健全邮政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对邮政通信 与信息安全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
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1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直属、全资、控股火力发电企业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的职 能、管理的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直属、全资、控股火力发电企业压力容器安全监督工作。 2引用标准及参考文件 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gb/t15498-1995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构成和要求 gl/t800-2001电力行业标准编制规则 dl/t600-2001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dl612-1996《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 《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质量技术监督局《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质量技术监督局《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质量技术监督局《小型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 《电力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定》 《蒸汽锅炉安
甘肃省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甘肃省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尾矿库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落实尾矿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提高尾 矿库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省筑坝拦截谷口或围地构成的、用以贮存金属非金属矿山进行矿石选别后排出尾矿或工业废 渣的场所(即尾矿库)的建设、运行、闭库和闭库后再利用等安全监督管理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全省尾矿库建设、运行、闭库和闭库后再利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采取属地和分级管理相结合 的原则。 (一)全省尾矿库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总库容100万立方米(含100 万)以上尾矿库的安全监督管理;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总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下尾矿库的安 全监督管理,也可结合实际情况委托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监督管理
03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1 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 hnpd-04-aq03 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2005-11-15发布2005-11-15实施 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hnpd 2 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平凉发电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保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 定、规程、制度和华能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制度、规定的实施,依据华能集团公司《安全生 产工作规定》和《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公司、部门、班组自上而下设立三级安全监督人员,形成完整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履 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并与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共同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四条
陕西省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陕西省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11号 陕西省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2006年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发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代省长:袁纯清 二○○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陕西省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减少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 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尾矿库的建设、运行、闭库和闭库后再利用 及其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核工业矿山和其他具有放射性物质的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不适用本办 法。 尾矿库安全评价、建设、运行、闭库和闭库后再利用安全技术要求以及尾矿 库等级划分标准,按照《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2006—2005)执行。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尾矿库安全工作的领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黑龙江龙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黑龙江龙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龙唐公司)所属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切实做到对重 大危险源管理的可控在控,根据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结合龙唐公司重大危险 源监督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黑龙江龙唐电力投资 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条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大唐黑 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重大 危险源监督管理,使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做到程序化、规 范化,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龙唐公司所属单位安全 生产稳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重大危险源分为国家规定的重大危 险源、大唐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系指:长期或者临时地生产、
1-集团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3—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监督 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油安〔2010〕287号 各企事业单位,总部各部门,各专业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经集团公 司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依照执行。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十日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 司)安全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安全监督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生 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集团 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业 (以下统称所属企业)安全监督管理。 集团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投资的控股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参照 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监督,指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设立 的安全监督机构和配备的安全监督人员(包括聘用其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要点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要点 一、安全管理 1、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健全,“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 效证件上岗。 2、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并认真贯彻执行,定 期进行考核。 3、制定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4、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并对责任目标进行分解,按规定认真进行考核。 5、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应全面、有针对性,审批手 续完善;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建部规 定)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要求组织专家论证。 6、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全面、有针对性,并认真履行签 字手续。 7、对危险源进行辩识,重点做好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控制、检查、 验收及应急处理工作。建立危险性较大工程公示制度。 8、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安全检查有记录,检查 出事故隐患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对重
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探讨
文章根据作者多年的工作经验,对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主要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阐述,并提出了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的几点对策。
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体会
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体会 当前,建筑安全生产形式依然严峻。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的要求更高。下面结合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实际,就如何进一步 搞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谈几点体会: 一、建立合理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模式。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长期以来一直是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和施 工企业非常重视的事,近几年来,随着建筑业的迅猛发展和国家对安 全生产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当前急需我们以与时俱进的改革精神, 针对建筑市场及施工现场的现实情况,建立合理的建筑施工监管模 式,就是:引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评价中介组织机构,建立政府、社 会中介组织、企业三级管理体制。建筑施工安全评价机构属社会中介 组织,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等 法律、法规对其做出的安全评价结果负责,它可以受聘于建设单位、 建筑施工企业、政府等部门单位,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适时监督评价。 当前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要点 (2)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要点 一、安全管理 1、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健全,“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 效证件上岗。 2、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并认真贯彻执行,定 期进行考核。 3、制定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4、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并对责任目标进行分解,按规定认真进行考核。 5、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应全面、有针对性,审批手 续完善;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建部规 定)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要求组织专家论证。 6、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全面、有针对性,并认真履行签 字手续。 7、对危险源进行辩识,重点做好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控制、检查、 验收及应急处理工作。建立危险性较大工程公示制度。 8、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安全检查有记录,检查 出事故隐患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对重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要点 (3)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要点 一、安全管理 1、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健全,“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 效证件上岗。 2、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并认真贯彻执行,定 期进行考核。 3、制定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4、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并对责任目标进行分解,按规定认真进行考核。 5、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应全面、有针对性,审批手 续完善;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建部规 定)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要求组织专家论证。 6、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全面、有针对性,并认真履行签 字手续。 7、对危险源进行辩识,重点做好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控制、检查、 验收及应急处理工作。建立危险性较大工程公示制度。 8、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安全检查有记录,检查 出事故隐患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对重
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罗店大居道路及工业园区内安全监理项目监理组 1 目录 编制说明........................................................................3 一、工作制度 1、审查核验制度...........................................................................4 2、巡视检查制度....................................................................5 3、教育培训制度....................................................................6 4、资料管理制度....
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 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 理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 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 拆除等有关活动,以及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对电力建设工 程施工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电力建设工程,包括火电、水电、核电(除核 岛外)、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发电建设工程,输电、配电等电 网建设工程,及其他电力设施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称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包括电力建设、勘察设 计、施工、监理单位等涉及施工安全的生产活动。 第三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职工参与、行业自律、 1 政
刍议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建筑施工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笔者工作经验,本文阐述了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中主要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的几点对策。
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建议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建筑业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快速增长时期。然而,在建筑业呈现一片繁荣景象的同时,安全生产形势却不容乐观,一些地方和建筑工地安全伤亡事故的频繁发生,为此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作为国家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实现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正)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正)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管理部门) 市和区、县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劳动保护监察 工作,依法行使国家监察职能。 第四条(安全监督机构和安全监督员) 市建委和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分别设立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根据 市和区、县立项审批的管理权限,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日常监督检 查工作。区、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在业务上接受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的指导。 市和区、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以下统称安全监督机构)设建设工 程安全监督员(以下简称安全监督员)。安全监督员应当经市建委会同市 劳动行政部门考核,取得《上海市建设工程
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 例》、《电力监管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等有关活动,以及国家能源 局及其派出机构对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电力建设工程,包括火电、水电、核电(除核岛外)、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发电 建设工程,输电、配电等电网建设工程,及其他电力设施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称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包括电力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涉及施工安 全的生产活动。 第三条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企 业负责、职工参与、行业自律、政府
温州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1— 温州市人民政府令 《温州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 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市长陈金彪 2013年6月24日 温州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电梯安全运行,预防和减少电梯事故,保障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条例》、《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电梯的生产(含制造、安装、改造、 维修,下同)、销售、采购、招标、维护保养(以下简称维保)、使用、检 验检测、报废、更新以及监督管理活动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监部门)是本辖区 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安监、公安、住建、发改、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照各自法定职责, 共同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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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