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416-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91
1 氧气站设计规范 GB50030-9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1992年 7月 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氧气站设计规范》 、《乙炔站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 1991〕816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 1986〕250号文的通知要求,由机械电子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 共同修订的《氧气站设计规范》 、《乙炔站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氧 气站设计规范》 GB50030-91和《乙炔站设计规范》 GB50031-91为国家标准,自 1992年 7 月 1 日起施行。原《氧气站设计规范》 TJ30—78 和《乙炔站设计规范》 TJ30—78 同 时废止。 本规范由机械电子工业部负责管理, 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电子工业部设计研究院 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1年 11月 15
【标准】氧气站设计规范_(GB50030-91)
氧气站设计规范 (gb50030-9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2年7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氧气站设计规范》、《乙炔站设计规范》 的通知 建标〔1991〕816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通知要求,由机械电 子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氧气站设计规范》、《乙炔站 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氧气站设计规范》 gb50030-91和《乙炔站设计规范》gb50031-91为国家标准,自 1992年7月1日起施行。原《氧气站设计规范》tj30—78和《乙 炔站设计规范》tj30—78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机械电子工业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 电子工业部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1年11月15
GB50030-91氧气站设计规范
精选 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91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氧气站(含气化站房、汇流排间)的设计,遵循国家基本建设 的方针政策,充分利用现有空气分离(以下简称“空分”产品资源,坚持综合利用,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统筹兼顾,集中生产,协作供应,做到安全第一,技术先 进,经济合理,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 一、单机产氧量不大于300m3/h或高压、中压流程的,用深度冷冻空气分离 法生产氧、氮等空分气态或液态产品的氧气站设计; 二、氧、氮等空分液态产品气化站房的设计; 三、氧、氮等空分气态产品用户的汇流排间的设计; 四、厂区和车间气态氧、氮等管道的设计。 第1.0.3条扩建或改建的氧气站、气化站房、汇流排间和管道的设计,必须 充分利用原有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和管道。 第1.0.4条制氧站房、
氧气站设计规范_(GB50030-91)
氧气站设计规范_(gb50030-91) 氧气站设计规范 (gb50030-9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2年7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氧气站设计规范》、《乙炔站设计规范》 的通知 建标〔1991〕816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通知要求,由机械电 子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氧气站设计规范》、《乙炔站 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氧气站设计规范》 gb50030-91和《乙炔站设计规范》gb50031-91为国家标准,自 1992年7月1日起施行。原《氧气站设计规范》tj30—78和《乙 炔站设计规范》tj30—78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机械电子工业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 电子工业部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负责组织。 中
《国家标准》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一91
-1- 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一91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氧气站(含气化站房、汇流排间)的设计,遵循国家基本建设的方针政 策,充分利用现有空气分离(以下简称“空分”产品资源,坚持综合利用,节约能源,保护 环境,统筹兼顾,集中生产,协作供应,做到安全第一,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特制定本 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 一、单机产氧量不大于300m3/h或高压、中压流程的,用深度冷冻空气分离法生产 氧、氮等空分气态或液态产品的氧气站设计; 二、氧、氮等空分液态产品气化站房的设计; 三、氧、氮等空分气态产品用户的汇流排间的设计; 四、厂区和车间气态氧、氮等管道的设计。 第1.0.3条扩建或改建的氧气站、气化站房、汇流排间和管道的设计,必须充分利用 原有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和管道。 第1
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91
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91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氧气站(含气化站房、汇流排间)的设计,遵循国家基本建设的 方针政策,充分利用现有空气分离(以下简称“空分”产品资源,坚持综合利用,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统筹兼顾,集中生产,协作供应,做到安全第一,技术先 进,经济合理,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 一、单机产氧量不大于300m3/h或高压、中压流程的,用深度冷冻空气分离法生 产氧、氮等空分气态或液态产品的氧气站设计; 二、氧、氮等空分液态产品气化站房的设计; 三、氧、氮等空分气态产品用户的汇流排间的设计; 四、厂区和车间气态氧、氮等管道的设计。 第1.0.3条扩建或改建的氧气站、气化站房、汇流排间和管道的设计,必须充 分利用原有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和管道。 第1.0.4条制氧站房、
416-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91
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9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2年7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氧气站设计规范》、《乙炔站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1〕816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通知要求,由机械电子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 共同修订的《氧气站设计规范》、《乙炔站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氧 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91和《乙炔站设计规范》gb50031-91为国家标准,自1992年 7月1日起施行。原《氧气站设计规范》tj30—78和《乙炔站设计规范》tj30—78同 时废止。 本规范由机械电子工业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机械电子工业部设计研究院 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1年11月15日 修
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一91
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一91 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一91 -3- 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一91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氧气站(含气化站房、汇流排间)的设计,遵循国家基本建设的方针政 策,充分利用现有空气分离(以下简称“空分”产品资源,坚持综合利用,节约能源,保护 环境,统筹兼顾,集中生产,协作供应,做到安全第一,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特制定本 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 一、单机产氧量不大于300m3/h或高压、中压流程的,用深度冷冻空气分离法生产 氧、氮等空分气态或液态产品的氧气站设计; 二、氧、氮等空分液态产品气化站房的设计; 三、氧、氮等空分气态产品用户的汇流排间的设计; 四、厂区和车间气态氧、氮等管道的设计。 第1.0.3条扩建或改建的氧气站、气化
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一91
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一91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氧气站(含气化站房、汇流排间)的设计,遵循国家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充分利用现 有空气分离(以下简称"空分"产品资源,坚持综合利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统筹兼顾,集中生产,协作 供应,做到安全第一,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 一、单机产氧量不大于300m3/h或高压、中压流程的,用深度冷冻空气分离法生产氧、氮等空分 气态或液态产品的氧气站设计; 二、氧、氮等空分液态产品气化站房的设计; 三、氧、氮等空分气态产品用户的汇流排间的设计; 四、厂区和车间气态氧、氮等管道的设计。 第1.0.3条扩建或改建的氧气站、气化站房、汇流排间和管道的设计,必须充分利用原有的建筑物、 构筑物、设备和管道。 第1.0.4条制氧站房
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
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91 2002-11-1322:10:34阅读68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氧气站设计规范 gb50030-9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2年7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氧气站(含气化站房、汇流排间)的设计,遵循国家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充分利用 现有空气分离(以下简称“空分”)产品资源,坚特综合利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统筹兼顾,集中生 产,协作供应,做到安全第一,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 一、单机产氧量不大于300m3/h或高压、中压流程的,用深度冷冻空气分离法生产氧、氮等空分气 态或液态产品的氧气站设计; 二、氧、氮等空分液态产品气化站房的设计; 三、氧、氮等空分气
GB50030-1991氧气站设计规范
建标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氧气站设计规范 发布实施 国家技术监督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联合发布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氧气站设计规范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年月日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氧气站设计规范 乙炔站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号文的通知要求由机械电子 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氧气站设计规范乙炔站设 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氧气站设计规范 和乙炔站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自 年月日起施行原氧气站设计规范和乙 炔站设计规范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机械电子工业部负
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2013_部分2
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2013_部分2
GB氧气站设计规范
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91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氧气站(含气化站房、汇流排间)的设计,遵循国家基本建设 的方针政策,充分利用现有空气分离(以下简称“空分”产品资源,坚持综合利用,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统筹兼顾,集中生产,协作供应,做到安全第一,技术先 进,经济合理,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 一、单机产氧量不大于300m3/h或高压、中压流程的,用深度冷冻空气分离 法生产氧、氮等空分气态或液态产品的氧气站设计; 二、氧、氮等空分液态产品气化站房的设计; 三、氧、氮等空分气态产品用户的汇流排间的设计; 四、厂区和车间气态氧、氮等管道的设计。 第1.0.3条扩建或改建的氧气站、气化站房、汇流排间和管道的设计,必须 充分利用原有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和管道。 第1.0.4条制氧站房、灌氧站
氧气站设计规范[1]
氧气站设计规范[1]
氧气站设计规范
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一91 第1.0.1条为使氧气站(含气化站房、汇流排间)的设计,遵循国家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充分利用现有空 气分离(以下简称"空分"产品资源,坚持综合利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统筹兼顾,集中生 产,协作供应,做到安全第一,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 一、单机产氧量不大于300m3/h或高压、中压流程的,用深度冷冻空气分离法生产氧、氮等空分 气态或液态产品的氧气站设计; 二、氧、氮等空分液态产品气化站房的设计; 三、氧、氮等空分气态产品用户的汇流排间的设计; 四、厂区和车间气态氧、氮等管道的设计。 第1.0.3条扩建或改建的氧气站、气化站房、汇流排间和管道的设计,必须充分利用原有的建筑物、 构筑物、设备和管道。 第1.0.4条制氧站房、灌氧
氧气站设计规范 (2)
氧气站设计规范 (2)
氧气站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氧气站设计规范 gb50030-9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2年7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氧气站(含气化站房、汇流排间)的设计,遵循国家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充分利 用现有空气分离(以下简称“空分”)产品资源,坚持综合利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统筹兼顾,集 中生产,协作供应,做到安全第一,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 一、单机产氧量不大于300立方m/h或高压、中压流程的,用深度冷冻空气分离法生产氧、氮等空分 气态或液态产品的氧气站设计; 二、氧、氮等空分液态产品气化站房的设计; 三、氧、氮等空分气态产品用户的汇流排间的设计; 四、厂区和车间气态氧、氮等管道的设计。 第l.0.3条扩建或改建的氧气
50030氧气站规范
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2013 1总则 1.0.1为使氧气站的工程设计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综合利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改建、扩建的氧气站及其管道工程设计: 1采用低温空气分离法生产氧、氮、氩等气态、液态产品的氧气站设计; 2采用常温空气分离法生产氧、氮、氩等气态产品的氧气站的设计; 3氧、氮、氩等空气分离液态产品气化站房的设计; 4氧、氮、氩等空气分离气态产品的汇流排间设计。 1.0.3氧气站内各类房间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及最低耐火等级,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条文说明]制订本条的依据是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中的有关规定, 使用或生产或储存助燃气体的“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乙类。由于氧气站内设有各类 房间、场所,为准确地实施本规范,在本规范附录八中按上述规定分别列出各类房间
《氧气站设计规范》TJ30—78(试行)简介(精)
《氧气站设计规范》TJ30—78(试行)简介(精)
氧气站设计规范要求
......word文档......专业资料、仅供参考 ......内容齐全...学习、分享、下载 氧气站设计规范要求 ......word文档......专业资料、仅供参考 ......内容齐全...学习、分享、下载 1总则 1.0.1为使氧气站的工程设计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综合利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确保安全生产,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改建、扩建的氧气站及其管道工程设计: 1采用低温空气分离法生产氧、氮、氩等气态、液态产品的氧气站设计; 2采用常温空气分离法生产氧、氮、氩等气态产品的氧气站的设计; 3氧、氮、氩等空气分离液态产品气化站房的设计; 4氧、氮、氩等空气分离气态产品的汇流排间设计。 1.0.3氧气站内各类房间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及最低耐火等级,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条文说明]制订本条的依据是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氧气站安全设计规范
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一91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氧气站(含气化站房、汇流排间)的设计,遵循国家基本建设的 方针政策,充分利用现有空气分离(以下简称“空分”产品资源,坚持综合利用,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统筹兼顾,集中生产,协作供应,做到安全第一,技术先 进,经济合理,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 一、单机产氧量不大于300m3/h或高压、中压流程的,用深度冷冻空气分离法生 产氧、氮等空分气态或液态产品的氧气站设计; 二、氧、氮等空分液态产品气化站房的设计; 三、氧、氮等空分气态产品用户的汇流排间的设计; 四、厂区和车间气态氧、氮等管道的设计。 第1.0.3条扩建或改建的氧气站、气化站房、汇流排间和管道的设计,必须充 分利用原有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和管道。 第1.0.4条制氧站
GB50030氧气管线设计规范要求
1 氧气站设计规范 gb50030-1991 第2.0.3条氧气站等的乙类生产建筑物与各类建筑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应符合表 2.0.3的要求。 注:⑩液氧贮罐周围5m的范围内,不应有可燃物和设置沥青路面。 第9.0.1条氧气管道的管径,应按下列条件计算确定: 二、流速应是在不同工作压力范围内的管内氧气流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氧气工作压力为10mpa或以上时,不应大于6m/s; 2.氧气工作压力大于0.1mpa至3mpa或以下时,不应大于15m/s; 3.氧气工作压力为0.1mpa或以下时,应按该管系允许的压力降确定 9.0.14条六、穿过墙壁、楼板的管道,应敷设在套管内,并应用石棉或其他不燃材 料将套管端头间隙填实; 2 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 gb16912-1997自1998-2-1起执行 8氧气管道 8.1.
GB50030氧气管线设计规范要求
氧气站设计规范 gb50030-1991 第2、0、3条氧气站等得乙类生产建筑物与各类建筑之间得最小防火间距,应符合表 2、0、3得要求。 注:⑩液氧贮罐周围5m得范围内,不应有可燃物与设置沥青路面。 第9、0、1条氧气管道得管径,应按下列条件计算确定: 二、流速应就是在不同工作压力范围内得管内氧气流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氧气工作压力为10mpa或以上时,不应大于6m/s; 2、氧气工作压力大于0、1mpa至3mpa或以下时,不应大于15m/s; 3、氧气工作压力为0、1mpa或以下时,应按该管系允许得压力降确定 9.0.14条六、穿过墙壁、楼板得管道,应敷设在套管内,并应用石棉或其她不燃材料 将套管端头间隙填实; 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 gb16912-1997自1998-2-1起执行 8氧气管道 8、
乙炔站设计规范(GB50031-91)
乙炔站设计规范(gb50031-91)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乙炔站(含乙炔汇流排间)的设计,遵循国家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坚持综合利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做到 安全第一,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 一、利用电石生产乙炔的乙炔站的设计; 二、乙炔汇流排间的设计; 三、厂区和车间乙炔管道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生产化工原料气的乙炔站和乙炔管道的设计。 第1.0.3条扩建或改建的乙炔站、乙炔汇流排间和乙炔管道的设计,必须充分利用原有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和管道。 第1.0.4条乙炔站制气站房、灌瓶站房、电石渣处理站房、电石库和电石破碎、电石渣坑,以及乙炔瓶库、丙酮库、乙炔汇流 排间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应为“甲”类。 第1.0.5条乙炔站、乙炔汇流排间、乙炔
乙炔站设计规范GB50031-91
乙炔站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乙炔站设计规范 gb50031——9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2年7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乙炔站(含乙炔汇流排间)的设计,遵循国家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坚持综 合利用,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做到安全第一,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 一、利用电石生产乙炔的乙炔站的设计; 二、乙炔汇流排间的设计; 三、厂区和车间乙炔管道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生产化工原料气的乙炔站和乙炔管道的设计。 第1.0.3条扩建或改建的乙炔站、乙炔汇流排间和乙炔管道的设计,必须充分利用原有的建 筑物、构筑物、设备和管道。 第1.0.4条乙炔站的制气
文辑推荐
知识推荐
百科推荐
职位:项目建筑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