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配电设计规范(配电盘柜布置)
维 护 操 作 维 护 操 作 维 护 操 作 前排 屏前 后排 屏后 不受 限制时 1.5 1.0 1.2 2.0 1.0 1.2 1.5 1.5 2.0 2.0 1.5 1.0 1.0 受限制时 1.3 0.8 1.2 1.8 0.8 1.2 1.3 1.3 2.0 1.8 1.3 0.8 0.8 不受 限制时 1.8 1.0 1.2 2.3 1.0 1.2 1.8 1.0 2.0 2.3 1.8 1.0 1.0 受限制时 1.6 0.8 1.2 2.1 0.8 1.2 1.6 0.8 2.0 2.1 1.6 0.8 0.8 双排 面对面布置 屏 前 屏后 屏 前 双排 背对背布置 多排同向布置 屏侧通道 固 定 式 屏 前 屏后 屏间 前、后排 距墙 单排布置 屏后 4.2.3 高压及低压配电设备设在同一室内,且两者有一侧柜顶有裸露的母线时,两者之 间的净距不应小于 2m。 4.2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3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95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6年6月1日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电器和导体的选择.....................................................................................................................
0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95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6年6月1日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电器和导体的选择2第一节电器的选择2第二节导体的选择.2 第三章配电设备的布置4第一节一般规定4第二节配电设备布置中的安全措施5第三节对建筑的要求6 第四章配电线路的保护6第一节一般规定6第二节短路保护6第三节负载保护.7第四节接地故障保护.8第五节保 护电器的装设位置11 第五章配电线路的敷设11第一节一般规定.11第二节绝缘导线布线12第三节钢索布线12第四节裸导体布线14第五 节封闭式母线布线15第六节电缆布线.15第七节竖井布线18 附录一名词解释19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低压配电设计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3)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95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6年6月1日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电器和导体的选择.....................................................................................................................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一)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一)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低压配电设计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保障人身安 全、配电可靠、电能质量合格、节约电能、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安装维护方便, 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扩建工程的交流、工频500v以下的低压 配电设计。 第1.0.3条低压配电设计应节约有色金属,合理地选用铜铝材质的导体。 第1.0.4条低压配电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 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电器和导体的选择 第一节电器的选择 第2.1.1条低压配电设计所选用的电器,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并 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器的额定电压应与所在回路标称电压相适应; 二、电器的额定电流不应小于所在回路的计算电流; 三、电器的额定频率应与所在回路的频率相适应; 四、电器应适应所在场所的环境条件; 五、电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3 (2)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95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6年6月1日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电器和导体的选择.....................................................................................................................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低压配电设计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保障人身安全、 配电可靠、电能质量合格、节约电能、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安装维护方便,制订 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扩建工程的交流、工频500v以下的低压配电 设计。 第1.0.3条低压配电设计应节约有色金属,合理地选用铜铝材质的导体。 第1.0.4条低压配电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 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电器和导体的选择 第一节电器的选择 第2.1.1条低压配电设计所选用的电器,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并应符 合下列要求。 一、电器的额定电压应与所在回路标称电压相适应; 二、电器的额定电流不应小于所在回路的计算电流; 三、电器的额定频率应与所在回路的频率相适应; 四、电器应适应所在场所的环境条件
2-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codefordesignoflowvoltageelectrialinstallations gb50054-95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6年6月1日 1 目录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电器和导体的选择..................................................................................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2)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codefordesignoflowvoltageelectrialinstallations gb50054.95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6年6月1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1995北京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5]325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原机械电子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低压 配电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自一九九六年六月一日起施行。原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j54-83同时废止。 该规范由机械工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机中电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 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一) (2)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一)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低压配电设计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保障人身安 全、配电可靠、电能质量合格、节约电能、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安装维护方便, 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扩建工程的交流、工频500v以下的低压 配电设计。 第1.0.3条低压配电设计应节约有色金属,合理地选用铜铝材质的导体。 第1.0.4条低压配电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 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电器和导体的选择 第一节电器的选择 第2.1.1条低压配电设计所选用的电器,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并 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器的额定电压应与所在回路标称电压相适应; 二、电器的额定电流不应小于所在回路的计算电流; 三、电器的额定频率应与所在回路的频率相适应; 四、电器应适应所在场所的环境条件; 五、电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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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95 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 1995年12月26日发布 1996年6月1日实施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电器和导体的选择 第一节电器的选择 第二节导体的选择 第三章配电设备的布置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配电设备布置中的安全措施 第三节对建筑的要求 第四章配电线路的保护 第一节一般规范 第二节短路保护 第三节过负载保护 第四节接地故障保护 第五节保护电器的装设位置 第五章配电线路的敷设 第一节一般要求 第二节绝缘导线布线 第三节钢索布线 第四节裸导体布线 第五节封闭式母线布线 第六节电缆布线 第七节竖井布线 附录一名词解释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6年6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5]325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原机械电子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低压配 电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 九六年六月一日起施行。原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装臵及线路设计规范》gbj54-83同时废止。 该规范由机械工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机中电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 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计综[1986]250号文要求,由原机械电子工业部负责主编,具体由原 机械电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低压配电设计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保障人身安全、配电可靠、 电能质量合格、节约电能、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安装维护方便,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扩建工程的交流、工频500v以下的低压配电设计。 第1.0.3条低压配电设计应节约有色金属,合理地选用铜铝材质的导体。 第1.0.4条低压配电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电器和导体的选择 第一节电器的选择 第2.1.1条低压配电设计所选用的电器,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器的额定电压应与所在回路标称电压相适应; 二、电器的额定电流不应小于所在回路的计算电流; 三、电器的额定频率应与所在回路的频率相适应; 四、电器应适应所在场所的环境条件; 五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 (3)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6年6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5]325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原机械电子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低压配 电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 九六年六月一日起施行。原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j54-83同时废止。 该规范由机械工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机中电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 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计综[1986]250号文要求,由原机械电子工业部负责主编,具体由原 机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 (2)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6年6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5]325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原机械电子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低压配 电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 九六年六月一日起施行。原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j54-83同时废止。 该规范由机械工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机中电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 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计综[1986]250号文要求,由原机械电子工业部负责主编,具体由原 机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6年6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5]325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原机械电子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低压配 电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 九六年六月一日起施行。原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j54-83同时废止。 该规范由机械工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机中电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 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计综[1986]250号文要求,由原机械电子工业部负责主编,具体由原 机
GB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codefordesignoflowvoltageelectrial installations gb50054-95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6年6月1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1995北京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5]325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原机械电子工业部 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 批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一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 六年六月一日起施
GB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精选 对应的旧标准:gbj54-8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codefordesignoflowvoltageelectrialinstallations gb50054-95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6年6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5]325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原机械电子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 订的《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六年六月一日起施行。原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 规范》gbj54-83同时废止。 该规范由机械工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机中电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 行由建设部标准
0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2)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95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6年6月1日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电器和导体的选择2第一节电器的选择2第二节导体的选择.2 第三章配电设备的布置4第一节一般规定4第二节配电设备布置中的安全措施5第三节对建筑的要求6 第四章配电线路的保护6第一节一般规定6第二节短路保护6第三节负载保护.7第四节接地故障保护.8第五节保 护电器的装设位置11 第五章配电线路的敷设11第一节一般规定.11第二节绝缘导线布线12第三节钢索布线12第四节裸导体布线14第五 节封闭式母线布线15第六节电缆布线.15第七节竖井布线18 附录一名词解释19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低压配电设计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修订综述(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修订综述(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 专业资料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二oo一~二oo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 修改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85号)的要求,由中机中电设计研究院有 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在原《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50054-95)基 础上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 了国家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7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电气和导 体的选择、配电设施的布置、电气装置的电击防护、配电线路的保护、配电线 路的敷设等。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有: 1.将规范适用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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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二级消防工程师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