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
1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 建质 [2008]91 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 管理的建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全面 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们组织修订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 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关于印发 和的通知》(建质 [2004]213 号)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安 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同时废止。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
【2019年整理】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 建质[2008]9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 建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 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们组织修订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同时废止。 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doc 中华人民共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91号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 建质[2008]9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 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建筑施工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们组织修订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配备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建质 [2004]213号)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2)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 建质[2008]9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 产主体责任,我们组织修订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现印发给你 们,请遵照执行。原《关于印发和的通 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
建质[2008]91号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们 组织修订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配备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关于印发和 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考试题
一、单选题.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 满足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人;一级资质不少于 ()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人的要求。 a.643b.532 c.754d.432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 满足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人;二 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人的要求。 a.43b.32 c.42d.54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 满足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人的要求。 a.2
91号部令-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08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 建质[2008]9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 产主体责任,我们组织修订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现印发给你 们,请遵照执行。原《关于印发和的通 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
(整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 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 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 工作的专职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3)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 建设部建质[2008]9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 管理的建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全面 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们组织修订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 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建筑施工企业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建质[2008]91号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 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 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适 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 独立职能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0891号
建质[2008]91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 备办法》的通知 2008-05-20 建质[2008]9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我们组织修订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配备办法》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
43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配备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 建质[2008]9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 管理的建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全面 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们组织修订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 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建筑施工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同时废止。 中华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projectmanagement建设监理2005年第2期 69 政策法规 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安全 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工 作,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 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 建和拆除等活动。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及其 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 职能部门。 建筑施工企业所属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 支机构应当各自独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本企 业(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筑施工企业 及其所属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必须在建 设工程项目中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主要包括:落实国家有关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 理制度、组织开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解读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关于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规定,原建设部于2004年制定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建设部发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5月19日以\"建质[2008]91号\"文发布《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现全文刊登,望全国建设施工企业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 (2)
建质[2008]91号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们 组织修订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配备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关于印发和 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 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57、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 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 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 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
10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 建质[2008]9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 管理的建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全面 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们组织修订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 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安 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2)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 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法》、《建设工 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 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 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 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 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只能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 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 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五条:建筑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臵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 建质[2008]9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臵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配备,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们组织修订了《建筑施 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臵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现印发给你 们,请遵照执行。原《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设臵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臵及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发布文号:建质[2004]213号 颁布日期:2004-12-01 执行日期:2004-12-01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的配置工作,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 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 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建筑施工企业所属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应当各自独立设置安全
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建质[2008]91号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们 组织修订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配备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关于印发和 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 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
0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 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 建质[2004]213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 家论证审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四年十二月一日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 备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工作,根据《建设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 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 第三条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和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的配置工作,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 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置的负责安全 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建筑施工企业所属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应当各自独立设置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负责本企业(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筑施工企业及其所属分公司、 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必须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主要包括: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编制并 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检查等活动。 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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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BIM深化设计师(幕墙)
擅长专业:土建 安装 装饰 市政 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