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基本信息

中文名 青岛市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举报和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共7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5年,青岛市各级行政机关和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条例》和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机制建设,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履行公开职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市政府举办专题会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的通知》《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关于加快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的通知》等专门文件,统筹推进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加强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细化公开内容,动态调整政府部门信息公开个性化目录。完善保障体系,加强监督考核,开展第三方评估,促进工作有序推进。

图1 2015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细化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便民服务、政府信息数据开放、公共信用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范围,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加强督查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深化。结合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调整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应栏目,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三)加大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力度。充分利用政务网站、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政务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渠道,发挥政府信箱、公开电话、网络在线问政等平台的作用,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工作。2015年,市级机关和各区市共发布政策解读3091件,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2009次。市政府门户网站专门设置政策解读专栏,采用图文、问答等方式,发布各类政策解读信息120余件,对国务院、省政府及本市本部门出台的各类政策文件进行解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基本情况

  2015年度,全市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2409条。其中,市级机关120002条,占总量的45.7%;各区、市政府142407条,占总量的54.3%。《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50817条。

图2 2014年、2015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法规、规章和公文方面,公开了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12件,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的公文229件,全市规范性文件371件;对重大决策公开征集意见,发布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稿11件,内容涉及教育、环保、轨道交通、城乡建设等领域。计划规划方面,公开了涉及科技服务业、“互联网 ”、新能源汽车产业等领域发展规划13个;公开了市政府工作报告及公开挂牌督办事项、市办实事项目、政府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进展完成情况。统计信息方面,公开了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以及全市经济运行情况;首次系列解读了《统计公报》,对广大市民关注的职工平均工资、居民收入、物价等主要民生指标,组织了专题解读分析;发布年度、季度、月度统计数据近90万笔。机构职能和人事信息方面,及时更新政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信息、领导班子成员信息、人事任免情况;及时公开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招考公告、笔试和面试成绩、录用结果等。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险、人才引进、就业创业、社会救助、住房等领域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行政权力信息公开。市政府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编发了权力清单、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责任清单,确定保留行政权力事项3949项。对审批事项实施动态管理,全面清理规范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确定保留353项行政审批事项,明确事项设立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等内容。正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在网站进行公开。市级责任清单共涉及51个部门和单位,主要职责392项(含具体责任事项1614项),部门职责边界46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476项,公共服务事项187项,均已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有关部门网站公开。

  2.财政、财务信息公开。财政预决算方面,市本级和10个区市2015年财政预决算全部公开。除涉密部门外,市本级共90家单位、区市共757家单位公开了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方面,公开了市级“三公”经费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市本级共90家单位、区市共757家单位公开了“三公”经费预决算。此外,建立了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对政府采购工作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办事流程以及项目内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等实施公开;按时披露当批地方政府债券兑付办法、当批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则、青岛市地方政府评级报告、地方政府债券基本披露文件、债券发行结果、青岛市财政收支情况以及经济运行状况等信息;继续做好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和执行信息“链条式、原生态”公开。

图6 青岛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专栏

  3.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发布棚户区改造用地供应计划及年中调整情况,公开了棚户区改造计划、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回迁安置公告、项目基本信息和落实情况等。二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保障性住房的公开配租配售计分结果通过媒体进行公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发布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公告、登记家庭情况、选房顺序及摇号选房结果。发布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公告和人才公寓项目销售公告。三是公积金管理政策信息。定期公开公积金缴存情况、发放公积金贷款情况等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四是房屋拆迁补偿信息。深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严格按规定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公开。五是土地供应情况。发布国有建设用地和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及年中调整情况,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拍卖成交情况,对包括土地出让结果台账、划拨供地结果台账等土地供应结果予以公示。通报全市农村177万亩土地流转情况,对流转形式、流转期限等信息进行详细分析。

图7 土地供应情况公开

  4.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集中公开蓝色经济区建设、高端服务业“十个千万平米”工程、市级重点项目调度、亿元投资项目进展、三年改革行动计划等内容。发布重点建设项目审批信息126条,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信息24条。通过青岛市重点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督查公示系统,展示重点投资项目的审批全进程。及时完整公开建设工程开标计划、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投标信息,扩大信息覆盖面。建立中标候选人业绩公示制度,对中标候选人相关资质、业绩全面公示。全年公开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778项,中标公示728项。

5.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社会保险信息。每半年对社会公开一次社保运行情况,内容包括各类社会保险参保人数、领取待遇人数及各险种收支情况。医疗药品目录6083 项;诊疗、服务及辅助器具目录14248项、医保报销病种目录18305项均可通过网站查询。

图8 医保药品目录查询栏目

  二是社会救助信息。对低保、五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的办理条件、范围、程序通过各种媒体及时公开。严格落实低保公示制度,所有村(居)设立低保公示栏,将本村(居)已批准享受保障待遇的城乡低保对象进行集中公示,各区市共对今年新审批低保的14025人进行了公示。

图9 低保公示栏

  三是教育领域信息。提前公布各区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各幼儿园基本情况、招生简章,确保幼儿家长提前了解报名时间、报名方式等信息。年初公布各级各类考试年度计划,方便考生及早掌握考试时间等安排。中考招生改革政策确定后,及时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公开招生政策文件,宣传解读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有关政策。

  四是医疗卫生领域信息。19家市属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专页,及时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等信息。按季度发布《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费用情况通报》,将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患者门诊和住院情况、药占比等信息公开。全市各级各类7860余家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在醒目位置向服务对象主动公开机构设置、办事程序、服务内容、收费项目、监督渠道等情况信息,向患者发放入院须知,方便患者及家属获取各类服务信息。

  6.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做好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了全市国有企业2014年运行情况和财务指标、市直大企业201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情况。公开24家市直企业名称、网址、联系方式等基础信息和企业经营发展信息1141条。

7.公共监管信息公开。一是环境保护信息。每日发布空气质量日报、实时报、预报、预警等信息,全年累计发布数据量300余万个;按期发布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情况、通报国控企业监督性监测数据、青岛市环境状况公报以及117家国、省控自动监测数据信息等;发布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共计3296条;加大环境执法检查情况公开力度,累计公布环保不达标生产企业数量110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59起;公开群众举报投诉的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216件;公布全市辐射环境状况以及使用射线装置的单位信息。二是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全年完成食品抽检7.6万批次,实施批批公告制度,已公开监督性抽检结果36期,国抽、省抽不合格结果2期,食品药品警示信息4期,不合格农产品退市公告6期;发布了年度食品安全状况白皮书。三是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大力推进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公开,除依法保密的内容外,主动向社会公开事故调查报告;定期发布省市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查处及办理情况。

  8.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加大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所有信息全部在市民政公共服务平台上予以公开。制定青岛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信息公开指引。从公开内容、公开方式、监管管理等方面,对本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信息公开行为作出规范。公开了82513家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等基本信息。

图10 市民政公共服务平台

  9.便民服务事项信息公开。市级53个部门的2400余项政务服务事项,通过市网上便民服务大厅向社会提供“一站式”服务。手机版网上便民服务大厅上线,并开通淘宝“政务服务”、支付宝“城市服务”、微信“城市服务”窗口,首批58项政务服务上线。截至2015年底,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综合网办率已达64%。

图11 网上便民服务大厅

  10.政府信息数据开放和公共信用信息公开。建成了政府数据开放管理系统,政府数据开放网站和移动端APP应用正式上线,发布了37个部门334个数据集,政府数据开放网站的访问量达到了3.1万次,数据集总下载次数超过2600次。 “信用青岛2月31日上线试运行,为全社会提供信用政策法规宣传、信用建设动态、信用信息发布与查询、异议投诉受理等服务,及时公开行政许可和处罚等信用信息,为政府机关、社会组织和公众推动、参与、了解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互动服务。

图12 政府数据开放网站

图13 信用青岛网站

  11.其他领域信息公开。一是价格和收费领域。凡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价格制定和调整信息,均依法向社会公布。及时公开价格听证信息,充分利用网络平台,例如,在轨道交通票制票价制定过程中,首次开通手机实名征求意见渠道,共收到市民提出的意见1546条,认真汇总、分析、吸纳合理意见,确保轨道交通票制票价制定工作顺利推进。在公布价格政策的同时,一并公布政策解读内容及价格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和理由,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解疑释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重新发布《青岛市涉企收费目录》,涵盖了23个行政部门的4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涉及35个执收机构的42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加大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自做出价格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处罚决定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查办的价格违法案件中制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向社会主动公开。及时发布民生价格信息,通过民生商品价格发布平台发布价格信息975期,发布重要商品价格监测情况周报42期。二是质量监督领域。每季度通报一次全市农产品质量检测结果,正确引导舆论和市场消费。及时发布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情况等信息。

  (三)公开形式

  1.互联网。市政府及政府部门,各区市政府均在互联网上建立了网站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作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服务的主渠道。各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年度报告和相关工作制度均可通过政府网站查阅。手机用户可通过青岛政务网手机网站查阅政府信息,或通过安装青岛政务网客户端软件、关注青岛政务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获取政府信息。

  2.新闻发布会。2015年,市级机关和各区市举办或参与新闻发布会609场次,其中市政府组织举办关于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等重大事项的新闻发布会78场次,发布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情况等重要新闻通稿20余篇。媒体对新闻发布会的报道10万余条。

  3.公共查阅点。市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共接待现场利用者5070人次,提供热线咨询服务约5530人次、网上咨询和预约查档149人次,提供档案资料原件4309卷(件)、数字化档案利用91933页,打印、下载10761页,复印14342张;编制计算机检索利用指南,充分利用网络载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便民利民服务;全年坚持开展周六文档查阅利用服务;制定青岛市档案馆未开放档案利用办法。市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累计接待公众查阅400余人次,查阅法律法规及政策、城市发展建设、社会保障、住房、就业、民生等方面政府信息800余条。

 4.政府公报。主要刊载内容有: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政府各项行政措施,部门规范性文件等。全年共出版公报24期,面向社会赠阅12万份。

  5.公开电话和政府信箱。建立分类分级受理、综合数据分析运用机制,健全政务热线考核、社会监督、责任联审和不作为问责机制,全年受理市民来电70.88万件、短信2.71万件;与青岛电视台联办《生活在线--直通12345》节目131期,与青岛广播电台联办“热线青岛”广播352期。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府信箱受理答复公众咨询、求助、建议、投诉等信件56143件。

  6.“三民”活动和网络在线问政。认真开展“三民”活动,坚持把“听民声、聚民意、汇民智”贯穿于活动全过程。对市民提出的3289条意见建议,建立台账、定期督办,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促进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公共交通等一批优秀意见建议进入市委、市政府决策。市级机关和各区市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756次,其中市政府各部门组织“网络在线问政”495场次,参与网民34万人次,部门回复率达98.8%。

  7. 微博微信。市级机关和各区市通过微博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02234条。其中,“青岛发布”微博荣获“全国十大党政新闻发布微博”,拥有粉丝338万,累计发稿18332条。青岛政务网开通微信公众号和政务APP,各级行政机关积极借助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网络服务平台,及时对外发布权威信息,增进政民互动,引导社会舆论,服务社会发展。

图14 青岛政务网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市级机关和各区、市政府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503件。其中,市级机关受理1749件,各区市政府受理4754件。当面申请1195件,占受理总量的18.4%;网站及电子邮件申请1588件,占受理总量的24.4%;信函等其他形式3720件,占受理总量的57.2%。

图15 2015年全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二)申请处理情况

  全年受理的650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答复。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549件,占答复总量的8.4%;同意公开2123件,占答复总量的32.6%;同意部分公开206件,占答复总量的3.2%;不予公开520件,占答复总量的8.0%;非本机关掌握的1526件,占答复总量的23.5%;信息不存在、内容不明确等其他情况1579件,占答复总量的24.3%。

  (三)收费情况

  全市范围内均未因受理依申请公开而收取费用。

四、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全市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生投诉23件,其中纠错2件。

  全市以信息公开为案由被提起行政复议案件255件。市级机关共59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38件,纠错9件,其他情形12件;区市共196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24件,纠错40件,其他情形32件。

图17 2015年全市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情况

  全市以信息公开为案由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255件。市级机关共57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9件,纠错13件,其他情形15件;区市共198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88件,纠错29件,其他情形81件。

图18 2015年全市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情况

五、工作人员情况

  全市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为1278人,其中专职人员206人,兼职人员1072人。在所有工作人员中,市级机关341人,占26.7%,区市和镇级机关937人,占73.3%。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需继续深化;政策文件解读质量需要提高;少数单位依申请公开工作不规范、不严谨,公开意识和能力亟待增强。此外,还存在个别单位工作机构不健全、专业人员力量不足,工作开展不平衡,信息公开总体成效与群众的期望还存在差距等问题。

  下一步,我市将根据《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规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统筹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标准;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政府信息的整合利用,加大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力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包括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内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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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常见问题

青岛市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文献

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 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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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 ..... 政府 尊敬的 .... 主任,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中共 ... 市委、 ... 市人民政府对各位领导在百 忙中莅临 ... 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地欢迎! 借此机会, 简要汇 报一下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 ... 年以来,我市按照省、 ... 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 总体要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 《 ................................. 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 透明政府的重要举措, 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 按照《条例》规定,我市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从加强领 导、完善机构、强化制度入手,着力构建强有力的政府信息公 开工作推进体系。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 我们不断加强对政府信 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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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 莆田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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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 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坚持实事求 是、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 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社会评议活动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监察局组织实施。 第三条 社会评议采取公众评议、 特邀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定期进行。 公众评 议可以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进行,也可委托媒体或有关单位组织进行民意调 查;特邀评议可以组织和邀请相关部门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 有关专家进行。 第四条 社会评议对象为各级行政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 务职能的组织,以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 第五条 社会评议的主要内容: (一)有关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 作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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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珠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15年珠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说明与附表等八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使政府务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全面推进各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决策公开。印发了《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珠府办〔2015〕22号),规定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应当事先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决策方案,并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印发《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工作的若干意见》(珠府〔2015〕6号),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行政决策事项均需进行听证。

2.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继续实行政府部门白皮书制度,26个政府部门在市政府网站发布政府部门责任白皮书,公开了部门的职责、年度任务、保障措施等,接受群众监督。继去年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全市39个政府部门的10121项行政和政务服务事项后,今年,各区(功能区)行政职权和政务服务事项也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其中横琴新区公开1457项、香洲区4356项、金湾区5126项、斗门区5112项、高新区2179项、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1691项、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2024项、保税区442项。加强网上办事大厅建设,2015年,网上办事大厅共进驻市级事项825项,区级事项2059项,镇街事项669项,村居事项2701项,所有进驻事项均按统一规范公开各类办事指南信息。

3.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我市已有230家市直预算单位在政府网站上公开了本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预算信息,公开单位占市直预算单位的98%。在去年先行试点公开46个主管部门的基础上,本年度全面公开部门决算,市本级229家市直预算单位在珠海政府网上公开了本单位2014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单位已占到市直预算单位的97%。2015年,共公布约4000单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预算、采购文件、中标供应商、采购合同等项目信息,29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业务考核信息,13份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12份行政处罚决定等。市财政局开发建设了“珠海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有效整合了市政府职能部门83个项目类别,涉及产业类专项资金20大类。已有2978家企业注册,受理1582项申请,立项603个项目,立项金额合计为9612万元。公开了《珠海市2013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和《珠海市201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4.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发布沥溪福溪村改造安置房、海湾村旧村改造回迁房、中心城区原地维修加固改造、金域阳光、农业社区原地维修加固改造、白藤农场危房改造等棚户区改造项目信息。发布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14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名单共9批次674户保障家庭申请信息,发布《珠海市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制定印发《珠海市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办法》,全面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公开工作。

5.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围绕交通、城市基础设施、价格目录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推进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的公开,坚持做好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等项目实施信息的公开工作。今年以来,发布重点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等信息76条,每月公布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6.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公开上年度社会保险参保、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情况;定期发布社会保障卡发放和应用情况;及时发布社保政策文件和文件解读。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三榜公示的通知》,规范城乡低保三榜公示的内容、形式和期限。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途径,及时向公众公开最新的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制度信息;完善了自然灾害救助信息发布机制,发布全市灾害救助应急庇护场所信息。积极引导我市慈善组织通过自身组织网站、大众媒体、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平台等渠道及时公开有关信息。同时,通过珠海市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平台,及时主动公开我市登记的2家基金会的有关信息,主要包括基金会基本信息、2014年资产负债信息等。市红十字会出台了《珠海市红十字会捐赠款物收支使用情况公开暂行办法》,主动公开捐赠款物接收使用及第三方审计信息。深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办法、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和阳光均衡分班办法等信息公开,对义务教育符合政策性照顾生名单、积分入学资格名单、市直属民办中学年检结果等进行公示;深化考试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市直属5所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及录取名单,市直属5所公办幼儿园470个学位100%面向市户籍适龄幼儿公开电脑派号招生。加强传染病防控,职业病防治,除“四害”等信息发布,公开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注册许可结果及相关信息。指导公立医院加强对医疗服务对象公开各种服务收费项目、标准等收费信息,药品、仪器设备检查以及诊疗价格,医疗纠纷处理的途径和程序,按照规定提供医疗文书等信息资料服务,住院病人提供日费用清单,预约挂号方式等。

7.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大力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加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改革重组、负责人职务变动及招聘等信息公开力度;做好国有企业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

8.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公开。做好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和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公开工作。加强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情况等信息公开。继续加大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力度。加强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和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积极推进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重点公开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信息。

9.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做好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信息、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典型案件,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药品监督抽验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网上非法售药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和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今年以来,已发布专项行动信息27条、监管执法处罚信息19条(含174家违法企业信息)、违法广告信息5条、消费警示信息8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9条(5200个品种)。定期发布农产品安全监管信息和供水水质检测信息。

10.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一是建立完善珠海市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平台。我市注册登记社会组织的基本信息、近三年的年检结论、最近等级评估结果,以及行政处罚有关信息,都可以通过该平台查询。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项目公示”栏目,该栏目是我省首个政府购买社会组织项目信息统一公示平台,今年以来,公示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项目达275个,项目预算金额共计 5466.22万元。出台了《珠海市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指引》、《珠海市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珠海市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指引》等,规范社会组织信息公开。

11.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就业、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价格和收费、信用等领域信息公开。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信息、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及工矿商贸事故预警信息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公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今年以来公开了5家企业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加强就业信息公开,通过珠海市人力资源网等网站发布全市现场招聘活动和网络招聘、企业招聘岗位、就业见习岗位等信息,提供就业资讯服务。指导各区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及时发布创业扶持政策、办事流程、创业信息、服务资源等信息;抓好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公开13类、44项扶持科技、产业的专项资金的申报流程、申报条件、文件范本和资金申报、评审结果;做好价格收费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定价目录、价格标准和价格执法信息,公开政府性资金目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做好信用信息公开,印发《珠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2015-2017)行动计划》,完善珠海信用网建设,及时公布信用信息。 

(二)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继续贯彻落实《珠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印发《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珠府办[2015]5号),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公报》开设政策解读专栏,在发布规范性文件的同时发布政策解读;及时处理群众在网络留言,市政府办公室获人民网优秀留言办理单位;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加强依申请公开系统维护,依法办理公民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一、2012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12年,按照国家、省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2012年全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和《201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公开内容标准化,实施阳光政务和强化公开平台建设,打造服务型政府为主线,不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为绥化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实现了示政于民、问计于民、还政于民的要求,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了政府行政方式的革命,提高了政府管理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推动了我市民主政治建设,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一)领导高度重视,为政务公开深入开展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一是领导重视,政务公开认识不断提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根据中央、省的要求,对政务公开工作亲自部署,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主要领导亲自协调和处理。二是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全市各部门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目前,绥化市已建立了市、区(县)、乡(镇)三级工作领导体系和工作队伍,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畅运行机制,为政务公开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三是制定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我市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考核办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新闻发布、责任追究、投诉处理、群众评议等工作制度,保障了工作规范运行,做到了内容公开有依据,工作管理有机制,运行结果有保障,逐步实现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贯彻落实《条例》,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强化信息源标准化建设。按照实际情况,我市重新将政府各部门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纳入目录和指南,梳理了几万条政务信息,并通过绥化市政务公开网站、政府门户网站、报刊等载体,全面向社会公布为广大社会公众查询和申请政府信息提供了强有力的基础保障,形成了信息最全、最准确、最快捷、最权威的政府信息源,方便了群众查询、使用和办事,使政府信息真正的“活”了起来。二是落实《条例》要求,依申请公开工作取得成效。年初以来,绥化市政府有关部门受理了市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6起,满足了社会个体获取政府信息的需要。三是强化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绥化市为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召开了政务公开培训会议,增强各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感、紧迫感,强化政府服务群众意识。各县(市、区)政府分别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工作,极大地提高了地区和部门领导、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三)以《条例》颁布实施四周年为契机,增强政府及部门服务意识。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宣传,推动全社会对政务公开信息的利用和监督。开展《条例》颁布实施四周年纪念日活动,宣传报道政务公开工作典型事例,向社会大力宣传政府政策法规,发布政府各类信息,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二是以公开便民为宗旨,把重点放在立足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上。绥化市政务公开工作始终把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为宗旨,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极大地提高了部门和行业的服务意识。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诉求渠道建设,集中办理和解决一些历史遗留和疑难问题,市委、市政府下大力气成立了市级信访大厅,形成了党政一把手大接访的制度,变堵为疏,成为政务公开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市工商、税务、交警、房产等部门均建立了便民服务大厅,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人民群众,得到了百姓的称赞。

(四)拓宽载体平台建设,诉求渠道更加畅通。一是在市档案馆成立了“绥化市人民政府信息查阅中心”。为公众提供了全市52个政府部门现行文件,以及备查档案和政策法规资料。市政府各委办局设立了50多个政务信息查询室、14个电子显示屏,供公众随时查阅、索取政务信息。同时,全市10个县(市、区)及开发区按照要求,建立了区属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在社区(街道)建立了政府信息查询点,设立了专职信息查询员,为社区居民查询政府信息提供服务。二是成立政务呼叫中心。设专职机构、专人受理群众通过电话提出的各种问题,能即时解答的即时解答,不能即时解答的反馈市政务公开办和相关部门,责成有关部门形成处理意见。重大问题形成督办件,政府领导签批后,进行跟踪督办,办理结果反馈群众。现在,呼叫中心每天接到群众的各种呼叫信息200多个,通过电话、市交通广播电台解答群众的各种问题100多件。三是政府网群规模不断扩大。为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我们完善了政务门户网站,建立和完善全市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数据库。同时,对绥化市政务公开网进行了改版,重新设计了栏目,共设置一级栏目42个,其中调整和新增栏目15个,并加快相关信息录入和更新,使之更加方便群众查询,方便群众反映建议和意见。各县(市、区)、各部门也不断加大了资金、人力、设施投入,加快信息网站建设步伐。目前市本级部门网站达到48个,县级政府网站达到15个,县级部门网站近300个,就业、上学、求医等服务型网站40多个,极大方便了群众。四是政府与公众网上公共交流平台。在绥化市政务公开网上设立绥化公众交流平台,群众可以直接在网上直接反映建议和意见。设专人搜集网络舆情信息,主要是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东北网民生在线、百度绥化贴吧和绥化市政务公开网上群众反映的事关绥化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种信息,事关政府工作的各种建议和意见,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的信息,通过《舆情直报》将这些信息定期反映给政府领导,根据领导签批交办各部门,并跟踪督办部门反馈处理结果。成立市政府“马上办”办公室,设立专门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通过《群众诉求交办单》的形式实行快速催办,办理情况在政务公开网上向群众反馈。2012年,市政务公开办收集整理《舆情直报》5期,接到群众来电咨询150多次,形成《群众诉求交办单》20期,反映群众意见和建议200多个,向有关部门交办近100个。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认可。五是坚持新闻发布会制度。每季度定期向社会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随时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召开新闻发布会,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此外,监察部门还在市电视台、市交通广播电台开通“行风热线”,市直部门就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现场回答,得到了群众的好评。六是“马上办”办理平台。为提高行政效率,解决好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我们设立市政府“马上办”办公室,对群众网上反映的问题通过《市政府“马上办”群众诉求交办单》的形式实行快速催办,办理情况在政务公开网上集中向群众反馈。既畅通了群众的诉求渠道,也保证了政务公开的力度和实效。

(五)加强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的创新,办事公开方式不断拓展。一是规范行政行为,深化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改革。市政府下发(绥政办发〔2012〕82号《关于调整进驻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部门和项目的通知》),进驻单位和项目在绥化电视台、绥化日报上进行公示,市监察局在审批中心设立效能监察室,有专人在中心工作,负责监督进驻单位工作情况。确定21个部门进驻,纳入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服务类项目62项,北林区政府和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审批中心设立办事处,负责本区企业和相关部门办理入驻审批中心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及服务类项目的沟通与协调。年初以来,工商新办理开户企业登记457户,变更777户,质监办理机构代码证2680户。工商年检完成2668户,质监年检完成1816户。对新设立企业各窗口单位在工商注册、企业代码、印信刻制等服务方面前置条件就低不就高,使企业在很短时间内办理好有关证照,为绥化创造了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二是完善社区政务公开终端功能,全面推进社区便民服务。全市已有20多个社区建立了“居民办事大厅”,把与居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水电气、低保、医保、计划生育、合作医疗等服务项目,统一纳入中心,变分散办公为集中办公,使群众进一道门就能办完所要办理的所有事项,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同时,各县(市、区)政府还在社区设立了政务信息查询窗口,并配备专职信息查询员,负责为社区居民查询政府信息提供服务,居民在家门口就能查询到所有想要了解的政府信息,真正实现了信息公开全覆盖。三是进一步加强校务公开力度。巩固和加强了阳光考录、阳光分班、阳光择校、阳光评聘、阳光财务,同时公开学校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收费管理、学校内改与人事管理、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举报监督电话。四是进一步挖掘医务公开深度。以公开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为主要内容,以方便群众查询和就医为根本,市本级和县(市、区)主要医院和定点医院都通过图版或在网上向患者公开了就医指南,建立健全医院药品价格、医疗服务价格查询系统。五是进一步提高小区物业公开精度。公开物业管理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公开公开物业公司服务项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依据,公开物业公司资质、机构、人员、职责、联系方式、服务电话,公开物业公司对小区、车辆、绿化、卫生、供冷热水及其他公用设施管理服务制度。广电、电力、水务、通讯等单位在各居民小区公开相关业务负责人、具体维修服务人员、联系方式、服务项目、服务收费和服务标准。六是进一步拓展公共服务公开广度。开展了环保卫生等检测、监测公开。定期公开水源、空气检测、食品抽检的各项数据。开展了文体设施、场馆信息公开。公开了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体育场、滑冰馆等文化体育设施的位置、设施、规模、开放时间、管理制度等。这些信息的公开,促进了公共管理服务人性化、便民化。

(六)强化监督和考核评议,为政务公开取得实效提供保证。一是强化监督机制建设,确保工作落实。绥化市委、市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全市绩效评估工作中,明确考评内容,量化考核指标,增加考核刚性,以此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在全市有效推进。二是加大考评力度,创新工作方法。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加强对各部门日常考评,我市对全市各部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网上实时动态考评。采取了部门自评,主管部门最终审评和民主测评等多种考评办法,对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综合评定,并实行月考核、季通报的方式,强化了动态考核,形成了硬性指标与动态监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群众代表对各部门的监督检查,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整改,深入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促进了工作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2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921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12000余条,通过综合服务大厅及各专项服务大厅公开13300多条,通过电子大屏幕及触摸屏公开12600多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

1、通过“中国绥化”门户网站和各县(市、区)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

2、通过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及各县(市)区(局)政府信息查阅点公开;。

3、新闻发布会。市政府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了新闻发言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确定了新闻发言人,不定期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

4、通过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各综合服务大厅、各专项服务大厅及各县(市、区)便民服务中心公开。

5、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以及公开栏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政府及部门2012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6件,其中5件是政策法规信息,2件是政府文件信息,其它的均为公共服务信息。均按依申请公开程序进行处理,申请人满意率达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些部门和单位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落实;该公开的信息不公开;有的不按要求公开,公开内容避重就轻,与群众需求不对称;已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全面、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二)具体的改进措施。2013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建设阳光政府这一主题,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实质性公开和常态化公开。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拓展和深化政务公开领域。在认真做好日常信息公开、更新和管理的同时,按照国家和省关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要求,推进“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公开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征收或征用土地、房屋动拆迁及其补偿费用;公开重大投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和各项城市、社会事业经费安排等社会热点和敏感项目。细化公开目录,扩大主动公开内容,减少依申请公开的数量。二是强化权力运行公开。探索和创新有效的群众参与机制,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政府及各部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重大事项听证会、研讨会和新闻发布会等制度,增加群众参加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比重,增强制度执行的纲性。三是继续加强载体建设,打造便捷的公开平台。在巩固现有的六个政务公开载体基础上,要创办电视台“政务直通车”节目,畅通群众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渠道,关注和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四是全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载体,强化公开保障。五是强化监督检查和评价。明确公开责任,加大监督力度,完善考核体系,严格责任追究。

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条例》颁布后,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确定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办、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等单位为工作小组成员单位,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分别由市政务公开办负责指导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市信息产业办公室负责平台搭建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由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等。各县区、市直各部门也都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成立或指定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一些具备条件的乡镇也明确了具体人员负责这项工作,初步建立起市、县(区)二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开展《条例》学习和培训

1、认真学习、调研。市政务中心派员参加省政府办公厅等单位举办的《条例》培训和研讨会,并赴其它市(州)开展学习和调研。

2、开展集中培训。市政务中心连续举办三期培训班,对全市七十多个单位的同志进行集中培训,讲解《条例》内容和意义、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有关要求和软件使用方法等。

3、广泛讲解《条例》。市政务服务中心派出工作队分赴市直有关单位新化、双峰、冷水江等县(市、区),讲解《条例》,并邀请有关专家给市直有关单位和县、市(区)同志做《条例》辅导报告。各县区、各部门也及时开展了培训和动员工作,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具体布置。广泛深入的学习培训,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推进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1、制定工作方案。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编制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08〕89号)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务服务中心制定了《娄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请求支持编制<娄底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娄底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函》(娄政函〔2008〕1号),明确了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编制了统一的《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编制结构样表》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参考格式》,从而使市、县(区)二级政府及其部门和有关单位可以使用统一结构样表,分别组织录入信息并上网发布。

2、强化指导督查。市政务服务中心督促各单位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及具体负责人(联系人),建立工作联系制度,进一步加大对编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力度,及时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分赴有关单位和县(市、区)进行现场指导;通过娄底市政府门户网站动态公布各单位最新进展情况。

各县(市、区)直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清理政府信息,并绘制主要行政职权或办事流程图,经审核后上网发布。

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7〕5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函〔2007〕142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实际,相关的工作机制,制定了《娄底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娄底市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娄底市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制度》、《娄底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制度》、《娄底市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制度》和《娄底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接待制度》,并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依申请公开接待室。

五、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1、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在娄底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了政务公开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等子栏目。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也开通了信息公开子网站,搭建起全市政府信息发布统一平台,初步形成目录规范、结构统一、层次清晰、覆盖面广、易于监测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体系。各单位在本单位门户网站的显著位置,设置了(即将设置)与政府信息公开网的链接。

2、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为适应政府信息及时发布的需要,我市信息产业化办公室对政府信息公开软件平台进行升级,对市政府门户网进行改版,并与各单位信息发布平台进行了网络连接。

3、建设信息查阅场所。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政务服务中心按照《条例》要求,已经在馆内(办事大厅内)辟出专门区域,添置查阅资料,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方便公众查阅。

4、完善传统公开方式。我市还通过在市直各单位办公大厅设置触摸屏、政府信息公开栏,丰富和拓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营造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

1、开展广泛宣传。通过现场咨询、网上互动、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条例》的内容和意义。07年5月《条例》颁布后,县(市、区)、市直各单位积极行动起来,向社会公众宣传《条例》的内容和意义,现场接待群众咨询16000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五万份,两家新闻媒体做了报道。

2、加强经验交流。市政务服务中心通过编发专题简报、开设网上专栏、专题会议等多种方式,宣传介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交流各地、各部门好的做法和经验。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全市主动公开信息数135634条,依申请公开总数为261条,其中当面申请61条,网上申请188条,其它申请5条。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都做出了具体答复,对不予公开的说明具体理由。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解决办法

我们认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有些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组织制度、落实制度及监督考核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部分单位没有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行政工作的一个重要组织部分,未能主动公开应公开的信息并予以及时更新;三是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和技术上的原因使得网上咨询、查询、办理、审批的事件数量还不多。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准备采取如下解决办法:一是继续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公开权利人知道以各种形式获取政府信息;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强化监督考核,加大督办、落实力度;三是继续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加大行政提速力度,增加即办件数量,提高办事质量,提升服务功能,加强与乡镇街道的联络互动,增设触摸屏查询电脑,逐渐提高网上咨询、查询、办理、审批的数量和水平;四是逐步建设实现覆盖全市、安全的政务专网,并在此基础上构建提高行政效能、资源有序共享,为政府、企业和城乡居民服务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经验和做法

我市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注意了制度建设,公开信息采用栏目负责制,明确责任单位和更新时限。在网上公开了监督办法,设有市长信箱、举报信箱、监督电话等互动方式,将政务公开工作置于广大公众的监督之下,对促进各级领导和干部廉洁规范从政起到了监督和促进作用。

虽然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定工作,但与上级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下一步将认真贯彻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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