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基本信息

中文名 民政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 类    型 通知
单    位 民政部、国土资源部 发布文号 民发〔2014〕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国土资源局、财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城镇养老服务设施是在城镇范围内建设的,专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文体娱乐、精神慰藉、日间照料、短期托养、紧急救援等服务的设施,包括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各类养老机构。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城镇老年人口的增长,我国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紧张、总量不足、设施落后等问题不断突出,日益成为制约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瓶颈因素。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以下简称《意见》),加快推进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进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

城镇养老服务设施是城镇公共服务设施的重要组成,是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的重要基础,是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加强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有利于建立健全城镇养老服务网络,有利于提高城镇老年人生活质量,有利于拉动内需、扩大就业、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各地要充分认识推进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统筹规划,突出重点,落实责任,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二、加强规划,分类实施,统筹推进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一)完善养老服务和设施规划。

要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将养老服务、相关设施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城乡规划。要科学分析本地区老龄化趋势,按照城乡老年人口发展态势、所占比例和分布情况以及养老服务业发展需要,完善和优化城镇养老、医疗卫生、文化等各类公共服务体系,并将相关设施建设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并严格实施,满足老年人生活需要。

(二)强化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保障。

要落实国务院《意见》的规定,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老年人口较为集中或者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地方,要适当加大养老设施建设规模。要结合国务院《意见》提出的2020年养老服务业发展目标,合理确定本地区养老服务设施特别是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各类养老机构建设具体目标,测算出建设规模、用地需求,按规划分解确定年度用地计划,逐年抓好落实。

(三)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新建居住(小)区要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大型住宅开发项目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可以适当分散布局,小型住宅开发项目可在相邻附近适当集中配置。各地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加强对项目规划、用地、建设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已建成居住(小)区要通过资源整合、购置、租赁、腾退、置换等方式,配置相应面积并符合建设使用标准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配套设施。

本《通知》下发以前居住(小)区配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情况,由各地民政部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财政等部门积极配合,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检查。各地要在2014年12月20日前完成清理检查工作,并将清理检查情况以省为单位上报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对未按规定配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1年内完成整改方案制定并启动整改工作,限期落实。

(四)推进各类养老机构建设与发展

要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养老服务发展现状出发,结合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合理安排公办养老机构建设项目,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种类齐全、功能多样的养老机构网络。各地公办养老机构要充分发挥托底作用,重点为“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和扶养能力)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同时,进一步降低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的门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

三、推进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保障措施

各级民政、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合作,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加快推进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一)明确责任,分工负责。要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流程,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合作的良性工作机制。编制新建居住(小)区规划时,住房城乡建设、规划等部门要依据当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建设年度计划等,按相关用地标准、设计规范提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要求;国土资源部门对规划可以分宗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应按相关政策单独办理供地手续,对需要在其他建筑物内部配建或确实不具备单宗划宗条件的养老服务设施,国土资源部门可将规划确定的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指标纳入所在宗地的土地供应条件,并在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中明确约定土地使用权人需要承担配建任务的具体内容。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建成后,土地使用权人应按相关约定、规定交付相关单位或按国家相关规定严格使用管理。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养老服务设施使用方向的管理,严禁改变用途。

(二)加强协调,提高效率。要建立起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发挥部门联动效应,共同做好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对于条件成熟的养老服务设施项目,要及时跟进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对于在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情况,要及时沟通协调解决;要建立联合督查制度,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部门在工作推进中的责任分工。

(三)整合资源,发挥效益。要加强城镇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服务站)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功能衔接,做到资源整合,提高使用率,发挥综合效益。要研究制定政策措施,支持和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城镇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提供养老服务。城镇各类具有为老年人服务功能的设施都要向老年人开放。要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相关标准和规范,推动和扶持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加快推进坡道、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改造。

(四)落实政策,强化扶持。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其建设过程中发生的规费按有关政策给予减免。城镇养老服务设施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五)依法履职,加强监管。明确用于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用地、用房,不得挪作他用。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养老服务设施的用途。严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用房改变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搞房地产开发。各地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规划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管理。

各地如在贯彻执行本《通知》过程中遇到重大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

民政部 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4年5月28日

民政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造价信息

市场价 信息价 询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市场价
(除税)
工程建议价
(除税)
行情 品牌 单位 税率 供应商 报价日期
前屈 腹肌训练器:119cm×97cm×135cm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209

13% 河北达创体育器材有限公司
按摩器 1130×700×1600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达创

13% 河北达创体育器材有限公司
训练器 130cm×86cm×137cm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173

13% 河北达创体育器材有限公司
按摩器 1290×380×1800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达创

13% 河北达创体育器材有限公司
双人肩活动器 肩肌训练器:1300×1200×1250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达创

13% 河北达创体育器材有限公司
建设部封堵框 品种:钢筋混凝土平开挡板;开启方式:单扇;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宏泰

m 13% 河南省宏泰人防设备有限公司
式支座 GPZ(2019)15.0DX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13% 衡水运东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分动式肩训练器 3.0mm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达创

13% 河北达创体育器材有限公司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除税
信息价
含税
信息价
行情 品牌 单位 税率 地区/时间
三类工(B.10-B.14分) 适用于2003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单独承包二次装饰装修工程项目人工日工资可相应浮动20%以内)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工日 汕头市2006年5月信息价
三类工(B.10-B.14分) 适用于2003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单独承包二次装饰装修工程项目人工日工资可相应浮动20%以内)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工日 汕头市2006年1月信息价
二类工(B.10-B.14分) 适用于2003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单独承包二次装饰装修工程项目人工日工资可相应浮动20%以内)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工日 汕头市2005年4季度信息价
三类工(B.10-B.14分) 适用于2003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单独承包二次装饰装修工程项目人工日工资可相应浮动20%以内)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工日 汕头市2005年4季度信息价
二类工(B.10-B.14分) 适用于2003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单独承包二次装饰装修工程项目人工日工资可相应浮动20%以内)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工日 汕头市2005年2季度信息价
二类工(B.10-B.14分) 适用于2003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单独承包二次装饰装修工程项目人工日工资可相应浮动20%以内)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工日 汕头市2005年1季度信息价
一类工(B.1-B.4、B.8分) 适用于2003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单独承包二次装饰装修工程项目人工日工资可相应浮动20%以内)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工日 汕头市2006年4月信息价
一类工(B.1-B.4、B.8分) 适用于2003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单独承包二次装饰装修工程项目人工日工资可相应浮动20%以内)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工日 汕头市2006年2月信息价
材料名称 规格/需求量 报价数 最新报价
(元)
供应商 报价地区 最新报价时间
人力资源部 1、尺寸:450×1502、材质:10mm磨砂亚克力,内容UV3、安装工艺:夹扣吊装天花|1套 3 查看价格 广州盛兴广告标识有限公司 广东   2022-11-30
人力资源部 3mm亚克力,28×11cm|1块 1 查看价格 广州芬奇广告有限公司 广东   2022-01-10
预订 3mm亚克力,28×11cm|1块 1 查看价格 广州芬奇广告有限公司 广东   2022-01-10
前厅 尺寸:280×70;材质:1.2mm横纹拉丝不锈钢围边折盒,表面电镀黄古铜,防指纹处理,四周倒圆角处理,文字腐蚀填充白色油墨.|1块 1 查看价格 广州芬奇广告有限公司 广东   2022-01-10
保安 5mm有机板丝印 30×20cm|1.0套 2 查看价格 广州市柏诗锐广告有限公司    2016-04-18
收货 3mm亚克力,28×11cm|1块 1 查看价格 广州芬奇广告有限公司 广东   2022-01-10
苗龄在6个月以上,苗高15cm以上,生长正常,无损伤,无病虫害.|769500m² 3 查看价格 广东易尚园林有限公司 广西  防城港市 2022-04-15
工程 尺寸: 250x100x4mm 工艺: 1.0mm304#拉丝不锈钢氟碳烤漆珍珠白色镂空"V"图形折边造型4mm,丝印文字信息,边角打磨圆滑,防指纹处理,背垫3mm磨砂亚克力,边角打磨圆滑|1个 3 查看价格 广州市磊杰广告制作有限公司 广东   2022-03-19

【发布单位】民政部 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等

【发布文号】民发〔2014〕116号

【发布日期】2014-05-28

【生效日期】2014-05-2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民政部

民政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常见问题

  • 四川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哪?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址:人民南路四段36号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既可查询。:按时参加继续教育就可以了,参加完了培训机构会将你的证书延期三年的...

  • 北京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哪?

    地址是地址:北京市北京所有县区三里河路13号,其负责将城市管理的具体职责交给城市人民政府,并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市政公用事业、绿化、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城市客运、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卫和建设...

  • 国土资源部《关于最新征地补偿的通知》

    征地补偿标准是由各地区的不同,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的,所以国土资源部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征收土地的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

民政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献

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格式:pdf

大小:8KB

页数: 5页

评分: 4.8

国土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 和 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 (国土资发〔 2010〕151 号) 土地竞买人资格审查:(一)竞买人参加招拍挂出让土地时, 除应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投标)保证金外, 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 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二)对发 现并核实竞买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 查处整改到位前,必须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 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 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 发利用土地的。 - 2 - 规范编制拟供地块出让方案: 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 会同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规划、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依 据土地利用规划

立即下载
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

格式:pdf

大小:8KB

页数: 1页

评分: 4.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为全面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加强部门衔接,解决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问题,切实做到便民利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立即下载

通知原文

【发布单位】国土资源部

【发布文号】

【国土资源部】2002-03-01

【生效日期】2002-03-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关于汇总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成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

按照《土地管理法》关于国家建立土地调查和统计制度的规定,为全面了解我国城镇土地利用现状,准确掌握城镇各类土地用途和数量,加强对城镇土地的管理,集约利用城镇土地,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国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汇总工作,逐级汇总城镇土地分类面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基本要求

汇总内容为已完成城镇地籍调查的县(市、区)的城镇土地利用分类面积数据,已开展变更地籍调查的县(市、区),汇总最新的变更调查数据。

汇总结果以县(市、区)为基本汇总单位。包含多个建制镇的县(市、区)应将各建制镇的数据统一汇总作为县(市、区)的汇总数据。

按照《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的数据汇总的要求和方法,在辖区内全面开展城镇土地利用数据分类汇总和统计工作,填写《城镇土地现状分类面积统计表》(见附件)。

根据各省具体情况,结合城镇地籍调查结果,编写省级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汇总分析报告。

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早组织做好人员培训、资料收集、落实经费等准备工作。

各县(市、区)对辖区内的城镇土地分类面积进行审核和汇总,确认无误后上报地(市)。各地(市)按照要求对各县(市、区)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和汇总,审核确认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汇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后,于2002年4月30日前将省级汇总成果上报部地籍管理司。

上报成果

省级及地(市)级《城镇土地现状分类面积统计表》和电子文档(采用Microsoft Excel格式)

省(区、市)级汇总的城镇地籍调查数据汇总分析书面报告和电子文档(Microsoft Word格式)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汶川地震灾区城镇居民住房重建的指导意见

房屋物业

建法151号

财政部

2008-8-29

文件全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

建村[2016]1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北京市农委、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特色小镇、小城镇建设的精神,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加快发展特色镇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以下简称三部委)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创新建设理念,转变发展方式,通过培育特色鲜明、产业发展、绿色生态、美丽宜居的特色小镇,探索小镇建设健康发展之路,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动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突出特色。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发展特色产业,传承传统文化,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防止千镇一面。依据特色资源优势和发展潜力,科学确定培育对象,防止一哄而上。

——坚持市场主导。尊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政府重在搭建平台、提供服务,防止大包大揽。以产业发展为重点,依据产业发展确定建设规模,防止盲目造镇。

——坚持深化改革。加大体制机制改革力度,创新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模式,创新规划建设管理,创新社会服务管理。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打造创业创新新平台,发展新经济。

(三)目标

到2020年,培育1000个左右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休闲旅游、商贸物流、现代制造、教育科技、传统文化、美丽宜居等特色小镇,引领带动全国小城镇建设,不断提高建设水平和发展质量。

二、培育要求

(一)特色鲜明的产业形态

产业定位精准,特色鲜明,战略新兴产业、传统产业、现代农业等发展良好、前景可观。产业向做特、做精、做强发展,新兴产业成长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效果明显,充分利用“互联网 ”等新兴手段,推动产业链向研发、营销延伸。产业发展环境良好,产业、投资、人才、服务等要素集聚度较高。通过产业发展,小镇吸纳周边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能力明显增强,带动农村发展效果明显。

(二)和谐宜居的美丽环境

空间布局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整体格局和风貌具有典型特征,路网合理,建设高度和密度适宜。居住区开放融合,提倡街坊式布局,住房舒适美观。建筑彰显传统文化和地域特色。公园绿地贴近生活、贴近工作。店铺布局有管控。镇区环境优美,干净整洁。土地利用集约节约,小镇建设与产业发展同步协调。美丽乡村建设成效突出。

(三)彰显特色的传统文化

传统文化得到充分挖掘、整理、记录,历史文化遗存得到良好保护和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形成独特的文化标识,与产业融合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中得到充分弘扬。公共文化传播方式方法丰富有效。居民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较高。

(四)便捷完善的设施服务

基础设施完善,自来水符合卫生标准,生活污水全面收集并达标排放,垃圾无害化处理,道路交通停车设施完善便捷,绿化覆盖率较高,防洪、排涝、消防等各类防灾设施符合标准。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服务质量较高,教育、医疗、文化、商业等服务覆盖农村地区。

(五)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

发展理念有创新,经济发展模式有创新。规划建设管理有创新,鼓励多规协调,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合一,社会管理服务有创新。省、市、县支持政策有创新。镇村融合发展有创新。体制机制建设促进小镇健康发展,激发内生动力。

三、组织领导和支持政策

三部委负责组织开展全国特色小镇培育工作,明确培育要求,制定政策措施,开展指导检查,公布特色小镇名单。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特色小镇培育工作,制定本地区指导意见和支持政策,开展监督检查,组织推荐。县级人民政府是培育特色小镇的责任主体,制定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整合落实资金,完善体制机制,统筹项目安排并组织推进。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实施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支持符合条件的特色小镇建设项目申请专项建设基金,中央财政对工作开展较好的特色小镇给予适当奖励。

三部委依据各省小城镇建设和特色小镇培育工作情况,逐年确定各省推荐数量。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按推荐数量,于每年8月底前将达到培育要求的镇向三部委推荐。特色小镇原则上为建制镇(县城关镇除外),优先选择全国重点镇。

2016年各省(区、市)特色小镇推荐数量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联 系 人: 林岚岚、贾一石

电 话

传 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6年7月1日

民政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相关推荐
  • 相关百科
  • 相关知识
  • 相关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