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海南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不适用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需照此执行的是________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责任,规范消防监督管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
杭州市建设工程消防管理规定 (2012年 10月 31日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3次会议审议通 过 2012 年 11 月 29 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2012年 12月 12日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4 号公布 自 2013 年 1月 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管理, 落实消防设计、 施工质量和安全责任, 预防、减 少建设工程火灾及其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条例》等有 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建 设工程,在消防设计、施工和审核、验收、备案等过程中的消防管理,适用本规定。 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 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 106 号 修订后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已经 2009 年 4月 30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 2009年 5月 1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 孟建柱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消防设计、施工的质量责任 ―2— 第三章 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第四章 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的备案抽查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 落实建设工程消 防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责任, 规范消防监督管理行为, 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 途变更)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 本规定不适用住宅室内装修、 村民自建住宅、 救灾和其他临 时性建
质量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生产、销售消防产品的监督管理,及时将省内生产、销售消防产品的企业信息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等有关部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加强对使用消防产品的监督管理,建立消防产品信息服务平台,加强消防产品流向管理。
建设单位在申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应当提供消防产品来源证明文件。
本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1994年9月13日公布施行的《海南省建筑防火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294 号
《海南省价格监测管理规定》已经2020年9月1日七届海南省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省 长 沈晓明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