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水利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 贵州省 水利厅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等要求,制定并印发了《省水利厅2017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责任分解表》,将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到具体的单位和个人,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

贵州省水利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基本信息

中文名 贵州省水利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单位 贵州省水利厅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机构建设情况

我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机构,明确由分管副厅长鲁红卫担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厅办公室负责开展日常工作。厅办公室根据厅机关各处(室、局)及厅直属单位工作职能,明确厅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将工作具体分解到各处(室、局)、厅直属单位,再明确到具体责任人,确保工作开展有序、落实到位 。

 (二)建立和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制度情况

  我厅制定完善了了《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水利厅政务公开暂行规定的通知》、《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水利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贵州省水利厅厅门户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并在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栏予以公开。同时,建立完善了《贵州省水利厅政府信息非公开信息目录》。

  (三)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完善情况

  我厅及时修订《贵州省水利厅厅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及《省水利厅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并在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栏予以公开,方便公众查阅。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厅网站第一公开平台建设。积极响应“政府网站集约化”,已将厅网站迁至中国·贵州政府门户网站云平台。明确专人管理厅网站,委托第三方监测和网站管理人员自行监测相结合,逐步提升厅网站健康度。规范设置网站公开栏目,明确栏目定位,完善站内检索功能,力争公众能一键查询定位所需信息。

  二是加强“两微一端”公开平台建设。省水利新闻宣传中心负责两个微信公众号(分别是水美贵州与贵州河长)和厅官方微博(水润贵州)的运行和维护,及时发布、更新水利系统内部新闻、领导动态、重大预警信息等内容。

  三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平台。建立了《贵州省水利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与《贵州日报》、多彩贵州网签订合作协议,联合推出“水美贵州”专刊,着力加强水利新闻发布。

  (五)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情况

  2017年,我厅明确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1名。安排新闻宣传等政务公开工作经费150万元。

  (六)召开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情况

  2017年,我厅从事政府信息工作的人员参加了省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处在中国政法大学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班。我厅组织举办了全省水利宣传工作暨政务公开培训会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厅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省水利厅2017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责任分解表》,并在本部门网站予以公开。

  (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贵州省重大水利工程由省水投集团公司组织实施,集团公司招标工作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贵州省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通过竞争择优选择承包人。招标公告分别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交易监督网和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做到信息公开。涉农水利项目相关文件均在贵州省惠民政策项目资金信息公开平台给予公开 。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一是行政权力更加精简透明。我们认真组织清理和下放行政权力,对涉及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服务、行政检查、行政征收等权力进行取消、合并、下放。二是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取消了编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等7个行政审批材料的资质要求。全面清理中介服务事项,省级所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由行政审批申请人负担费用,全部由厅协调财政予以解决,每年为行政审批申请人节约3000万元。三是行政审批服务更加优质便民。通过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压缩行政审批时限,完善行政审批制度,不断提高审批工作效率。有效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事项,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将7项整合为3项,减少了57.14%。制定《行政审批运行流程图》,将行政审批时间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大大压缩,减少50%以上。制定了《贵州省水利厅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对每一项行政审批事项提供规范、明确的办理途径和流程。四是加强窗口建设提供优质服务。水利厅窗口入驻政务服务中心以来,我们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强化服务意识,做到优质服务、微笑服务、贴心服务。窗口从未出现过被投诉举报,多次获得“红旗窗口”称号,工作人员也多次获得服务之星称号。

  (三)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总体工作方案,向社会公布河湖水库分级名录和河长名单。《贵州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总体工作方案》在2017年3月30日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实施。截至2017年9月,全省的9个市(自治州)、贵安新区和95个县(市、区、管委会)出台工作方案,全省县级以上工作方案全部出台;二是适时公开“河长制”重要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不定期编发《贵州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简报》公开工作动态,向水利部河长办、省总河长、副总河长、省级河长、各市(自治州)河长办、各省级责任单位及厅领导、办领导通报“河长制”重要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按水利部要求认真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信息旬报统计及报送工作。三是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河长制宣传,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目标、河湖管理保护情况等信息公开力度。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情况,对省级《工作方案》及全面推行河长制目标任务进行了解读,通过贵州电视台厅长访谈节目、贵州广播电台阳光946栏目等都进行了相关宣传报道。《人民日报》、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经济日报》、《中国水利报》、《人民长江报》、《贵州新闻联播》等主流媒体对贵州6.18生态日“保护母亲河、河长大巡河”主题活动进行了集中报道。

  (四)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健全和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制度,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是依法行政的重要运作方式。目前,我厅已向社会公布了废止、失效和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近两年的规范性文件文本已全部公开。二是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水利法制宣传教育与水利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开展了多角度、全方位的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明显效果。各级水部门每年均以纪念“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契机,围绕年度宣传主题,隆重开展纪念宣传活动,做到“电视有宣传,报纸有报道,手机有短信,网站有消息”。2017年与“人民网贵州频道”合作举办“水美贵州”杯摄影大赛,收到作品1826幅(组),“人民网贵州频道”通过专栏和“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投票,网民投票量达78000人(次),网民投票和“微信公众号”点击阅读量超过10万人(次)。《中国水利报》《贵州日报》、人民网、新华网等中央、省级以上媒体单位近20家,市州县级新闻媒体90余家参与宣传报道,共推出新闻报道100余篇(条)。三是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建议提案办理改革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15〕1号)要求加大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且适宜公开的建议提案,我厅均在部门网站上设立专栏进行公开。

  三、政策解读、舆情回应情况

  一是提升政策解读水平。厅主要负责人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在线访谈、发表署名文章等方式解读政策,回应重大舆论关切。出台贵州省水利厅新闻发言人制度,多次举行新闻发布会与新闻通气会,解读河长制相关政策、向公众发布“贵州生态日”重要系列活动主要情况等情况。

  4月25日,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朝晖参加省政府举办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新闻发布会,并就河长制相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5月31日,省水利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帅文参加贵州6频道的《贵州故事》节目,接受主持人访问,畅谈贵州省水利厅抢抓发展机遇,坚守两条底线,坚持绿色发展,加快破解工程性缺水步伐,大力发展民生水利,精准施策水利扶贫,谱写新篇章的水利改革发展历程。6月6日,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扬出席2017生态文明试验区贵阳国际研讨会暨“贵州生态日”系列活动新闻发布会。6月12日,省水利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帅文参加2017生态文明试验区贵阳国际研讨会暨“贵州生态日”系列活动新闻通气会。省水利厅新闻发言人鲁红卫副厅长参与策划组织今年8月24日在水利厅举行的“砥砺奋进的五年 水利献礼十九大”主题宣传报道新闻通气会,共有来自人民网、新华社贵州分社、中国新闻社贵州分社、中国水利报、人民长江报、中国水利杂志、贵州日报、贵州广播电视台等13家新闻媒体出席此次通气会。鲁厅长和省水利厅各业务处室负责人向媒体记者介绍了过去五年贵州省水利事业取得的新成就,并回答了记者的现场提问。

  二是做好舆论引导和回应群众关切工作。制定《贵州省水利厅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部门公信力的通知》,文件对进一步建立政务舆情分析与回应制度、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作用、畅通公众交流和民意诉求受理渠道等进行了安排。切实发挥门户网站咨询问政功能,自2014年起我厅出台重要政策和制定涉及群众利益的工作措施,均在“贵州水利”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涉及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深入解读,解读内容通过网站和党报党刊发布或其他媒体播报。

  四、办理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接收依申请公开3件,办结3件。受理的依申请公开全部按时办结,没有迟办、漏办现象。对依申请公开没有进行任何收费。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涉及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举报、投诉情况

  全年未收到关于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和投诉意见。

  六、我厅信息公开中的创新举措

  (一)在全国率先将全面推行河长制写入地方法规,并加大宣传力度,奠定法治层面的民意基础。中办、国办于2016年底印发《意见》后,我省迅速行动,将全面推行河长制写入《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为全国首家在地方法规中明确推行河长制的省份。在2017年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及日常工作中,开展多种形式普法宣传,尤其是将“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宣传主题和重点,使我省河长制工作在开展之初就迅速得到社会关注和重视,确保工作开展有法可依,奠定法治层面的民意基础。将在《贵州省河湖管理条例》《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中写入河长制相关内容,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二)首创四级“双总河长”,独创“四大班子人人当河长”,并将河长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按照中央要求设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和党政同责的要求,结合贵州实际,我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制。省、市、县、乡四级设立“双总河长”,由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在职省级领导各担任一条重点河流的省级河长,各明确一家省级责任单位协助开展工作,进一步拓展了党政同责的内涵。与此同时,要求市、县、乡、村各级对流经本行政区域的每一条河流(河段、湖泊、水库)都明确一位相应级别的领导担任河长。结合贵州属内陆山区省份、小河流居多的实际,不仅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设河长,只要老百姓叫得出名字、有常流水的小河流,都有河长负责。要求村级及以上河长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河长履职尽责。

  (三)对应招募河湖民间义务监督员,并加强管理,让监督员切实发挥河长助手作用。在省内八大水系干流及主要一二级支流、县级以上16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以及重点湖库另聘请水利专家、环保专家、环保组织负责人或招募一名志愿者担任河湖民间义务监督员,全省共聘请8392名河湖民间义务监督员。制定《省级河湖民间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等,建立监督员考核退出机制,加强对监督员的管理,切实发挥其“河长助手”的作用。设立“贵州省‘青清河’保护河湖志愿者”微信群,加大信息公开和交流力度,并及时处理志愿者在微信群中反映的问题,如2017年“十一”假期接到志愿者反映水城河非法排污后,立即责成属地河长办处理,促进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2100433B

贵州省水利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造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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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护壁C形桩(PFC) 预制构件:PFC-1000-E,板高500mm,壁厚 130mm,C60型号分为A-B-C-D-E,在以A型号除税价为基础,排序中的每种型号除税价在前一型号上递增58.8元/米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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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护壁V形桩(PFV) 预制构件:PFV-500-A,板高250mm,壁厚120mm,C60型号分为A-B-C-D-E,在以A型号除税价为基础,排序中的每种型号除税价在前一型号上递增29.5元/米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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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护壁V形桩(PFV) 预制构件:PFV-600-A,板高300mm,壁厚 170mm,C60型号分为A-B-C-D-E,在以A型号除税价为基础,排序中的每种型号除税价在前一型号上递增29.5元/米 查看价格 查看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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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班 汕头市2011年3季度信息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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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班 广州市2010年4季度信息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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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水利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常见问题

  • 福建省水利厅的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编制《福建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将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本《指南》...

  • 贵州省2017年第12期造价信息

    如果没有出来的话可以参照11月份的价格,没啥太大差别

  • 江苏省水利厅的领导信息

    站 长:黄海田副 站 长:樊志远总工程师:吴  忠(副处级)

贵州省水利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文献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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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7页

评分: 4.7

- 1 -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2009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 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 下简称《条例》 )和三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台县 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 (三府办发〔 2009〕 144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 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政府信 息依申请公开和咨询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4个部 分。年报电子版通过三台政务网网站( http://santai.my.gov.cn/) 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三台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三台县 潼川镇九 倒拐 79 号;邮编: 621100;联系 电话: 0816-5229121;电子邮箱: scsthb@sina.com)。 一 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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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质监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宁波市质监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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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12KB

页数: 8页

评分: 4.6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以下简称 ?条 例?)自 2008 年 5 月 1 日正式施行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 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 ?条 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 2008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准备工作的通知 ?(甬政发, 2007? 115 号)的统一部署,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克服 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按照文件精神,并结合 质监工作实际,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健 全各项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去年 5月 1日 ?条例?正式施行,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 率,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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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制度执行。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贵州省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移送管理、定期考核、公开公示等有关制度,不断构建长效工作机制 。

 (二)加大公开力度。紧紧围绕水利工作重点、行业管理、政策解读等内容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突出做好防汛抗旱、水利建设、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等群众关心的水利热点信息公开。重点发布水利项目建设、汛期雨情水情、人事任免、财政资金、水利收费等重要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三)严格依申请公开。积极贯彻《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认真受理和答复人民群众提出的公开水利政府信息的申请,着重抓好依法审查、规范办理、限时答复三个环节,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不断提高。

  (四)拓宽公开渠道。充分拓展网站功能,进一步发挥厅长信箱、在线咨询、信访接待、在线访谈等网上公共服务系统功能,切实增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

  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度共计产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0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256条;主动公开非公文类信息104条。同时,利用微博和微信向社会发布各类信息110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省水利厅2015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8件,内容主要涉及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等,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按规定进行答复,按期答复率为100%。

  (三)咨询处理情况。省水利厅2015年度共接受公民咨询17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4次,网上咨询13次,均按时办结。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省水利厅2015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五)政府支出与收费。目前,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无收费。

  (六)档案移交情况。按照要求,2015年,我厅累计向省档案馆移交政府信息纸质件共105件。

  三、重要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实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省水利厅根据有关要求,对行政审批事项逐项制定了审批流程,将审批清单、办理运行流程、设定依据、申报材料等要素依法在贵州水利门户网站和厅驻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现场(贵阳市遵义路贵州省政府服务中心三楼大厅)及时公开。截止11月底,累计受理行政许可事项286件,办结147件,目前在办139件。

  (二)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在加强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方面,严格按照要求将2014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在厅门户网站通知公告专栏发布。公开内容明细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并对预算和决算内容进行逐项解释、说明。在加强“三公”信息公开方面,认真落实“三公经费”公开要求,对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相关经费进行详细公开,对因公出国(境)、公用购置及使用、公务接待等费用逐项进行预决算情况进行说明。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建立水利工程招投标信息系统,相关信息均在省水利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专栏公开,按有关规定,对达到招标限额的采购项目,采购过程和结果及时上网公开。2015年公开招投标信息240条。

  (四)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利用贵州省涉农资金监管平台,将全省水利涉农资金的核准、下拨、验收和审计等情况予以公示和查询。2015年完成涉农信息公示300余条。

  (五)通过媒体公开信息、加强政策解读。2015年,省水利厅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水利建设“三大会战”、“小康水”行动计划和水利改革八个方面内容,及时向中央及省主流媒体通报水利建设、防汛抗旱救灾等工作进展情况,先后组织了5期防汛备汛、黔中水利枢工程建设在线访谈节目,通过贵州广播电台、省政府办公厅网、当代先锋网向社会解读了我省防汛备汛、黔中水利枢纽工程建设情况。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困难与问题,主要表现: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全面;二是部分信息主动公开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主动公开的意识和内部联运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

  在下一步工作中,省水利厅一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和公告公报等工作;二是拓展主动公开内容,重点围绕水利建设、涉农资金监管、防汛抗旱和水资源的管理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工作 。

今年年初,我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贵州水利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贵州省水利厅政务公开暂行规定》、《贵州省水利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两个规范性文件,并编制了《贵州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贵州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从制度层面保障了我厅政务公开规范有序推进。

(一)主动公开。

省水利厅认真对照《贵州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体系》《贵州省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方案》,扎实抓好主动公开常态落实,通过厅官网、微信、微博等媒介公开政府信息。2019年,贵州省水利厅累计公开信息2892条,其中通过“水美贵州”“贵州河长”微信公众平台公开1785条,通过“水润贵州”微博公众平台公开93条,通过贵州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开1014条 。

1.推进水利重点领域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加大水利政策解读。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在贵州省党代会、省委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省“两会”等重大会议后,及时将会议涉及到的河湖长制、农村饮水安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等涉水内容解读资料进行公开。及时将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通过贵州省水利厅官网、“水美贵州”微信、“贵州河长”微信等媒介进行公开。定期编发《贵州省水资源公报》《贵州省水土保持公报》,向社会公布贵州省年度水资源、水土保持与生态建设形势。2019年,贵州省水利厅开展在线访谈3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篇。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在贵州水利厅官网“政务公开”窗口下设置“政策文件”“政策解读”专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政策进行公示和解读。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按时发布贵州省水利厅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建立健全水利舆情监测、研判、决策、处置机制,加强与政务公开、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主动解疑释惑,回应公众关切。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关注的重要政策和热点问题,提前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好应对处置预案。2019年,贵州省水利厅召开新闻通气会2次,记者见面会2次,微博微信回应事件1次。三是创新政务公开方式。聚焦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出台《贵州省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攻坚决战行动方案》,并向社会公布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水量等评价标准。编制农村饮水安全知识海报和画册,以问答式、图表式的方式向基层群众宣传农村饮水工程管护、健康饮水习惯以及付费用水、节约用水的理念等安全饮水常识。设立省、市、县三级脱贫攻坚饮水安全专线服务电话,在贵州日报、贵州电视台、贵州综合广播、交通广播、经济广播、贵州都市报、地方电视台进行滚动公告,鼓励和引导干部群众反映问题、监督饮水安全项目实施。实施贵州省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攻坚决战行动以来,通过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专线、网络、纪检监察转交等渠道,贵州省水利厅累计受理农村饮水安全相关投诉建议453起。

2.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一是行政权力更加精简透明。认真组织清理和下放行政权力,对涉及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服务、行政检查、行政征收等权力进行取消、合并、下放。二是扎实开展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压缩“权限内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权限内取水许可审批”“权限内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三个涉改事项的审批时限并优化审批流程。将小二型水库建设、山塘建设等五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纳入改革,制定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配套的审批流程图和清单,将审批时限压缩至80个工作日内。三是继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完善检查和公开流程。今年共随机抽取317次,随机选派853人次,抽查结果共742条。四是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及时调整“放管服”改革“六张清单”。对我厅涉及的“限时办理事项清单”和“网上办理事项清单”进行更新。作为纳入省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式”改革试点的6家厅局之一,启动涉水行政审批“一窗”办理相关工作。加强行政审批窗口管理,优化服务,全年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912件 。

3.全面常态落实“五公开”。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前,我厅已向社会公布废止、失效和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近两年的规范性文件文本已全部公开。二是加大建设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建议提案办理改革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15〕1号)要求加大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且适宜公开的建议提案,我厅均在部门网站上设立专栏进行公开。2019年,公开人大建议案10件、政协提案5件。三是通过水利新闻宣传加大公开力度。积极向社会公众传递水利改革发展中的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要成果,增进社会对水利改革发展的关心和支持,较好展示和维护贵州水利良好形象。每年召开贵州省全省水利工作会议,对照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水利目标任务,总结本年度水利改革发展工作,安排部署下一年度全省水利工作,并将有关情况通过中国水利报、中国水利网、贵州日报、当代贵州、多彩贵州网、“水美贵州”微信、“贵州河长”微信等媒介向社会公布。2019年,贵州省水利系统在省级以上报刊、电视台、新闻网站、新闻客户端上发布水利新闻报道3677篇(条)。

  (二)依申请公开。全年共接收依申请政务公开9件,办结9件。受理的依申请公开全部按时办结,没有迟办、漏办现象。对依申请政务公开没有进行任何收费。全年未收到关于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和投诉意见。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定。结合水利行业实际,制定完善《贵州省水利厅政务公开规定》《贵州省水利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管理办法》《贵州省水利厅门户网站管理暂行规定》等,使制度规定更成体系,更加完善。修订完善了《贵州省水利厅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贵州省水利厅政府信息非公开目录》,并在厅官网政务公开栏予以公开,方便公众查阅。

  2.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重要政务信息。在贵州省水利厅官网“政务公开”窗口下设置“政策文件”“政策解读”专栏,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开,并及时将立、改、废情况进行公开。

  (四)平台建设。

  1.加强厅网站第一公开平台建设。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厅网站,委托第三方监测和网站管理人员自行监测相结合,逐步提升厅网站健康度。规范设置网站公开栏目,明确栏目定位,完善站内检索功能,力争公众能一键查询定位所需信息。

  2.加强“两微一端”公开平台建设。省水利新闻宣传中心负责两个微信公众号(水美贵州与贵州河长)和厅官方微博(水润贵州)的运行和维护,及时发布、更新水利系统内部新闻、领导动态、重大预警信息等内容。今年以来,“水美贵州”“贵州河长”微信公众号共计发布新闻信息1785条;“水润贵州”官方微博发布信息93条 。

(五)监督保障。

成立了省水利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扬担任组长,对厅机关及直属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厅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并根据厅机关各处(室、局)职能职责,明确责任分工,将具体工作任务分解至各处(室、局)、直属单位,再明确到具体责任人,确保工作开展有序、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1

1

1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54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5

0

4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196

1550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2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1

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厅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为兼职,工作人员少,不利于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及部分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省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部署,全力做好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的贯彻落实和统筹协调工作,更好服务全省水利改革发展。

(一)继续健全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把各项权力公之于众,明确公众权力范围,促使水行政主管部门规范履职行为,严格按制度办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权力进行审核确认,对超越法律法规授权范围的权力坚决予以取消,对保留的事项悉数予以公开。加强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征收、行政检查、执法结果等政务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推进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推行网上电子审批、“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全面提高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服务水平。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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