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国土绿化事业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还存在不少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一是中国森林资源总量严重不足、分布不均、质量不高的状况没有根本扭转,草原生态环境“局部改善、总体恶化”的趋势还未得到有效遏制,土地荒漠化、水土流失、湿地退化、生物多样性减少等问题依然严重。二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对多种林产品、畜牧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多,缺口越来越大,对国土绿化的压力越来越大。三是毁林毁绿的现象时有发生,生态保护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同时,义务植树的尽责率还比较低,义务植树的实现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绿化工作的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国国土绿化任重而道远。
注:1、本公报中的数据大多为初步统计数。2、公报中涉及的全国性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⒈城市绿化步伐加快。许多城市结合道路建设、河道整治和旧城改造开展绿化工作,有效增加了绿地面积;园林化街道、小区和单位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快速推进,为城市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1.66%,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96.3万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39平方米。城市森林建设方兴未艾,大多数省会已将城市森林建设纳入了城市总体规划。成功举办第二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沈阳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⒉草原保护与建设成绩突出。截至2005年底,草原家庭承包经营面积达2亿多公顷,占到可利用草原面积的70%;全国种草累计保留面积超过26.7万公顷,草原围栏超过33.3万公顷,全国禁牧面积超过33.3万公顷;2000万头牲畜改为舍饲圈养,干草产品200多万吨,牧区和半牧区依赖天然放牧的生产方式正在发生转变。退牧还草工程项目区植被得到明显恢复,牧草产量提高40%以上,草原生态明显改善。
⒊绿色通道工程稳步推进。绿色通道工程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宜宽则宽、宜窄则窄的原则,坚持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的要求,坚持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紧密结合的方向,多部门(系统)齐抓共管、密切配合,有力地推动了绿色通道建设的顺利进行。“十五”期间,全国绿色通道建设里程达50多万公里;湖泊、水库绿化面积17920公顷,江河沿岸绿化18650公里。在全国6.1万公里国家铁路营业线上,宜林铁路3.73万公里,已绿化达标2.03万公里。
⒋部门绿化作用明显。各部门按照分工负责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成为国土绿化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十五”期间,铁道系统累计参加义务植树活动996.3万人次,植树3843.9万株,建成义务植树基地162个,面积达1752公顷。水利部门义务植树1940多万株,绿化荒山、荒沟、荒滩1663万公顷,庭院绿化870多公顷。共青团等部门组织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等活动,社会反响强烈。妇联等部门坚持组织开展了“三八绿色工程”建设,有效提高了广大妇女的生产技能和本领。解放军一直走在义务植树的前列,大力开展荒漠、荒滩、荒山造林绿化,每年植树13万公顷以上,同时还有力支持了地方绿化工作。武警部队营区绿地率平均达到32%以上。石油系统坚持把改善矿区生态环境作为建设石油矿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绿化覆盖率已达23.8%。
⒌资源保护力度加大。2005年,全国征占用林地管理日趋规范,林地确权发证面积已经超过90%,林木采伐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全国森林资源监测取得明显进展,全国林政案件查处率达98.30%。全年共查处破坏草原案件4000多起,资源保护工作显著加强。
全国森林公安全年共查处行政和刑事案件205239起,处罚各类违法犯罪人员271805人次,收缴木材90.16万立方米,野生动物193万多头(只),野生动物制品32974件。“十五”期间,相继开展了“猎鹰行动”“春雷行动”“绿剑行动”等一系列集中统一行动,有效遏制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高发的势头。
全年发生森林火灾11524起,受害森林面积73701公顷,因火灾死亡人数92人。发生草原火灾500多起,受害草原面积5万公顷,损失维持在较低水平。
全国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933万公顷,防治面积700万公顷,防治率为75%,其中无公害防治率64%,成灾率5‰。农业草原鼠虫灾防治面积953万公顷,减少经济损失近10亿元。
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登记建档、围栏挂牌、远程监控、宣传教育等工作扎实推进。普查结果显示,全国共有一级古树(500年以上)5.1万多株,二级古树(300-500年)104.3万多株,三级古树(100-300年)175.3万株,国家级名木5281株。
⒍绿色产业发展迅猛。林业产业年总产值达到7269亿元,比上年增加376亿元。人造板产量跃居世界第一。经济林总面积达到2573万公顷,比“九五”期末增长29%;林产品年总产量达9400万吨,比“九五”期末增长36.5%。全国花卉种植面积超过64万公顷,年产值超过431亿元。竹林面积超过480万公顷,比“九五”期末增长15%。“十五”时期,全国共生产各类林木种子1.26亿公斤,合格苗木1549亿株;林木基地供种率和良种使用率分别由“九五”期末的30%和20%提高到37%和43%;社会育苗比重由“九五”期末的65%提高到80%。
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深入开展。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率先垂范,带头参加义务植树。共和国部长植树、百名将军植树、各级党政领导植树等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开展。义务植树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植纪念树、造纪念林活动广泛开展、蔚然成风,成为绿色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义务植树的实现形式不断拓展,绿地认建认养、古树名木保护、义务宣传绿化等被纳入义务植树范畴。据统计,全国全年有5.4亿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植树22.3亿株,新建义务植树基地1.4万余个。“十五”期间全国参加义务植树人数27.5亿人次,植树120.4亿株,新建各种义务植树基地6万多个。
包括:一公园绿地:指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有一定的游憩设施和服务设施,兼具健全生态、美化景观、防灾减灾等作用的绿化用地;二生产绿地:为城市绿化生产苗木、草坪、花卉和的苗圃、草圃、花圃等;三防护...
城市绿化的优点:1.城市生态系统具有还原功能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城市绿化生态环境的作用。2.充分利用城市绿化生态改善了城市居民生活环境质量问题3.城市结合道路建设和绿化开展,有效的增加了绿地面积,为城市注...
30%以上,“绿化率”一词,其实这是不准确、不规范的用词,国家有关园林绿化用语根本就没有此用语,准确的只有“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两种说法。。
林业重点生态工程
林业重点生态工程成效显著。天然林保护工程公益林建设117.69万公顷,工程区9533万公顷森林得到了有效管护。工程实施以来,工程区森林面积净增800多万公顷,森林蓄积净增4.6亿立方米,占全国森林蓄积增长量的43%以上;66.5万富余职工通过各种途径得到了妥善的分流安置;工程区生态状况明显改善,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
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
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全年共完成营造林任务54.44万公顷,特别是着力加强了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十五”期间,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已累计完成近600万公顷的建设任务。据监测,工程区20%的沙化土地得到有效治理,40%的水土流失面积得到有效控制,65%的农田实现了林网化。
退耕还林工程
(含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中的退耕部分)全年完成退耕地造林84.59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造林132.85万公顷,新封山育林110.68万公顷,同时,后续产业发展得到加强。工程实施以来,全国累计完成退耕还林面积2087万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868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造林1084万公顷,新封山育林135万公顷,3000多万农户1.2亿农民直接受益。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全年共完成各项治理任务98.04万公顷,其中林业建设任务68.39万公顷,完成草地治理任务19.96万公顷,完成小流域治理9.69万公顷,实施生态移民7889户。工程实施以来,累计完成各项治理任务1073万公顷(含禁牧566万公顷),其中完成林业建设任务367.12万公顷。与2000年相比,工程区林草植被盖度平均提高了三成,风沙天气与2000年相比平均减少了17天,北京城区可吸入颗粒物达标天数增加了35%。
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成效明显。全年新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1个;重点濒危物种救护工作进一步加强,新增圈养大熊猫21只,是繁殖成活最多的一年。工程实施4年,新建自然保护区790个,使林业系统建设和管理的自然保护区达1699个,面积1.20亿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2.5%,分别占全国自然保护区数量和面积的80%。中国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重超过了世界平均水平。湿地保护成为亮点,已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473个,45%的自然湿地得到有效保护。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全年完成造林面积7.79万公顷。工程实施以来,全国累计营造速丰林面积39.28万公顷。
立体绿化建筑工程
2012年4月7日,北京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2011年推进重点改革任务等事项。会议研究了《北京市推进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建设工作意见》。意见提出将在“十二五”时期大幅提升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建设发展水平。会议认为,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建设工作符合北京市生态文明建设实际,值得大力提倡。
另据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网站公布的信息显示,2011年北京将推广立体绿化,完善城市空间景观。
不久前召开的第五届中国园林绿化高峰论坛上,上海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原副局长、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首席顾问王孝泓表示,上海市计划“十二五”期间新建立体绿化150万平方米,其中屋顶绿化100万平方米。
浙江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文,要求做好春季绿化工作,其中屋顶绿化被列为三大工作重点之一。通知要求每区新增屋顶绿化两万平方米,共增加10万平方米。
除了一些屋顶绿化先行城市,立体绿化建设也正在其他大中城市有力展开。
福建泉州市按照“城市建设管理年”的安排,在中心市区充分利用一些桥柱、单位围墙、公共阳台等空间,将完成200处的城区立体绿化。济南计划建设屋顶绿化5万平方米。
造林绿化快速发展。全国全年共完成造林面积379.65万公顷,新封山育林256.96万公顷,造林合格率、保存率保持较高水平,封山育林和灌木造林比重进一步加大,林业碳汇、林木生物质能源、森林健康等工作相继展开,林种结构得到优化,林分质量明显提高,新造林的非公有制比重超过47.5%。
2005年,各级绿化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唱响“以人为本,共建绿色家园”的主旋律,大力提高全社会的植绿、爱绿、护绿、兴绿意识,着力推进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着力推进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着力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加强绿色通道建设,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国土绿化事业取得了新的成就,为推动中国生态建设进入又快又好的发展时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中小城市道路绿化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 孟欣慧 (菏泽学院园林工程系 ,山东菏泽 274015) 摘要 随着城市规模和交通设施的发展 ,城市道路绿地景观势必存在着不合时代的问题。 全面透彻地分析了中小城市道路绿地存在的 问题 ,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发展对策。 关键词 道路绿化 ;季相景观 ;发展对策 中图分类号 TU985.1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 6611(2007)15 - 04499- 02 Problem and Countermeasure of the Forestationalong Urban Rood MENG Xin2hui (Dept.of Horticulture Engineering,HezeCollege ,Heze,Shandong274015)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of unban
运用栽种植物的手段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活动。城市绿化包括城市绿地(见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建设以及对原有植被的维护工作,不包括以生产为目的的果园、牧场、用材林等的经营。
城市生态系统中的部分物质和能量是从城市以外输入或向城市以外输出的。但是许多重要的居民生活条件如清洁的空气、安静的环境、宜人的气候、优美的景观、户外休息活动场所等,不能完全靠输入输出来改善。要使城市生态系统保持良性循环,城市中必须具有足够的自然成分,其中最主要的就是绿色植物。因此城市绿化是城市建设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城市绿化的作用是:
①城市绿化可以调节空气的温度、湿度和流动状态。绿地能吸收二氧化碳,放出氧气,并能阻隔、吸收烟尘和某些有害气体,降低噪声。许多植物能净化河川、湖泊、池沼中的水体和地面径流。绿化还能保护坡地,防止水土流失。合理的道路绿化能增进交通安全。城市绿化还能减轻火灾、地震造成的损失。
②城市绿地可供居民休息和活动。
③利用各种有观赏价值的植物按照艺术规则绿化城市,可以改善城市景观,给人以美的感受,起陶冶性情的作用。
城市环境给植物造成特殊的生存条件:城市地区有自己的小气候状况,土壤中混有建筑残渣和煤渣等,改变了土壤原有的物理和化学性质;地面铺装和地下构筑物影响土壤中空气、水分和植物根系的活动。空气和水体的污染等都对植物的种类分布、选择、种植和养护提出特殊的技术要求。因此,在城市绿化中必须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八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等共同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九条 城市绿化规划应当从实际出发,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安排同城市人口和城市面积相适应的城市绿化用地面积。
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率等规划指标,由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不同城市的性质、规模和自然条件等实际情况规定。
第十条 城市绿化规划应当根据当地的特点,利用原有的地形、地貌、水体、植被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条件,以方便群众为原则,合理设置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等。
第十一条 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承担。
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必须有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
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确需改变时,须经原批准机关审批。
第十二条 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应当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体现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城市公共绿地和居住区绿地的建设,应当以植物造景为主,选用适合当地自然条件的树木花草,并适当配置泉、石、雕塑等景物。
第十三条 城市绿化规划应当因地制宜地规划不同类型的防护绿地。各有关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本单位管界内防护绿地的绿化建设。
第十四条 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规划和建设,由该单位自行负责,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并给予技术指导。
第十五条 城市苗圃、草圃、花圃等生产绿地的建设,应当适应城市绿化建设的需要。
第十六条 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和开发住宅区项目,需要绿化的,其基本建设投资中应当包括配套的绿化建设投资,并统一安排绿化工程施工,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绿化任务。
第一条 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四条 国家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化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
第五条 城市中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者其他绿化义务。
第六条 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 国务院设立全国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全国城乡绿化工作,其办公室设在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负责全国城市绿化工作。
地方绿化管理体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规定。
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的城市绿化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