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涧池乡 中心幼儿园生活用房建筑工程承包 合 同 甲方:涧池乡中心学校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建筑工程承包条例》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甲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工程承包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涧池乡中心幼儿园生活用房 2、工程地点:涧池乡晏家庄移民房背面 3、工程内容:土建、水、电安装、 (三层 )建筑面积 660 平方米、装饰工程(按照图纸、变更通知单施工,相关要求 见附件)。 二、开工及竣工期限 1、工程开工日期: 2013年*月 *日 2、工程竣工日期: 2013年*月 *日 三、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四、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五、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提供建筑生活用房的土地及设计图纸给乙方施工。 2、根据乙方的施工进展及质量情况,给付工程款。 3、甲方及受其委托的监理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进度、工 程质量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