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 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对安全生产负总的 责任。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 规程和规范,主编制公司生产、财务计划的同时,制订安全技术 措施。有步骤地改善劳动条件,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消防事故 隐患,消除粉尘毒害,负责督促安全和措施计划的落实。 二、 督促所属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各种安全。 对各 级干部和有关人员, 每年进行一至二次安全生产政策、 法规教育。 三、 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 要亲自组织有关人员, 按照“四 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分析,找出原因,查明责任,提出处理意 见。 四、 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教训, 表彰先进,分析事故规律,制订防范措施,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 的问题。 五、 注重对安全生产的投入,随时协调和组织安全生产工 作,处理好安全生产与经营活动的关系。 企业总工(主任工程师或技术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