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至兰州公路(宁夏境)东山坡至 毛家沟段高速公路路基及构造物工程 第 A6 合同段 投 标 文 件 投 标 人: 河南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 年 六 月 二十六 日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副 本 (一)投 标 函 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青岛至兰州公路(宁夏境)东山坡至毛家沟段高速公路路基 及构造物工程第 A6 合同段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 号至第 号),在考察 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 (大写) 元(¥ ) 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 ,工期 630 日历天,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 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工程质量达到 合同段工程交 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值达到 90分以上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