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更新时间:2024.06.09
配电安全工作规程

格式:pdf

大小:18KB

页数: 1页

配电安全工作规程 第一章 配电运行工作 第一节 值班工作 第 1条配电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电气设 备,并由考试资格人员担任。 值班负责人和单独值班人员应由有实际值班工作经验的人员 担任。、第 2 条 高压设备符合下列条件者,经站批准可单人值班。 1、 室内高压设备的遮 栏的高度在 1.7 米以上,安装牢固,并加锁者; 2、 室内高压开关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 板与该开关隔开,或装有远方操作机构者; 3、 担任值班不得单独从事电气设备修理工作 和装拆地线。 4、 在设备联锁闭锁完善和良好情况下允许的简单操作,应在现场运行规程 中明确规定, 并经站领导批准。 第 3条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 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 越过遮拦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人体在有遮拦和有绝缘板 及无遮拦与高压带电导体应保持以下最小安全距离。表 1 人体与带电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

格式:pdf

大小:36KB

页数: 6页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 1 部分:火力发电厂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DL 5009《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分为三个部分: ——第 1 部分:火力发电厂; ——第 2 部分:架空电力线路; ——第 3 部分:变电所。 本部分为 DL 5009 的第 1 部分,是 DL 5009.1 — 199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 的修订。颁发十年来, DL 5009.1 —1992 为电力建设的安全施工确保电建职的安全与健康起到了积极的作 用。但是随着大容量、高参数机组的出现和新工艺、新技术的迅速发展,原“标准”的部分内容已不适 用或已被淘汰,故在这次修订中作了大量的删改与增容。 本部分结合火力发电厂施工的特点,对安全、文明施工提出了全面的要求。 本部分代替 DL 5009.1 —199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 本部分与 DL 5009.1 —1

精华知识

防水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最新知识

防水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点击加载更多>>
防水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相关专题

分类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