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 107 号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 权益,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 (以下简称工程发承包计价) 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 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 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 装工程。 工程发承包计价包括编制施工图预算、 招标标底、 投标报价、 工程结算和签订合同价等 活动。 第三条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