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网络,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13 清单下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1 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 算。结构层高在 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 以下的,应计算 1/2面积。 2 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 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无围护结构的应按 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 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 积,结构层高在 2.20m以下的,应计算 1/2面积。 3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 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 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 1.20m及以上至 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 1/ 2面积;结构净高在 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4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 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 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 1.20m及以上至 2.10m以
建筑面积计算界限统计表 建筑物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敞开式阳台,均按其水平 投影面积的 1/2 计算。阳台是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 有永久性顶盖无维护结构的看台算 1/2 顶盖水平投影。 雨篷单边超过 2.1m 算 1/2 结构板水平投影。 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按 1/2 自然层水平投影。 一、单层建筑物 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 2.2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 2.2m 者应计算 1/2 面积 2、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 2.1m 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 1.2m 至 2.1m 的部位应计算 1/2面积,净高不足 1.2m 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二、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 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 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 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