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销售收入确认原则及核算 随着我国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人口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我国房地产开发业得到了迅猛发展,并有效推动了相 关产业的发展和经济总量的增加。不论是前段时间房地产市场异常火热的情形,还是在当前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进行整 顿的形势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应对来自政策、市场、资金等诸多问题的同时,都不可避免地在会计核算中遇到新的 问题。买过商品房或关心房地产市场的人都了解,对于市场普遍看好的商品房,作为开发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就处于 主动的卖方市场。在卖方市场下,即使开发商提出诸如房款全额预缴订购尚在建设中的商品房等苛刻的条件,买主也 会接受。在这种情形下企业销售形势非常好,随之带来的却是对企业当期的销售收入、成本的确认、 纳税的计算等一 系列新问题。本文就此问题进行探讨。 一、问题的提出 新会计制度对收入的确认,更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确认原则,使会计信息更具可靠性,因此也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