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1.0 可编辑可修改 1 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1、按照县卫生监督所部署,定期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 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 (主要巡查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情 况、二次供水水箱或蓄水池卫生防护、清理消毒、水处理剂、消 毒剂卫生安全情况等) ,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协助经 营者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 发现无证供水单位以及 发现或怀疑有生活饮用水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危 害的线索和事件, 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应及时以电话和文本 方式报告县卫生监督所监督执法一股;二是填写完整的附件 1, 其中报告内容必须写明隐患具体地点、 范围大小、涉及人员多少、 隐患大体因素等; 三是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协 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按照县卫生 监督所通知执行)。 2、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检查。 主要检查内容 2.1.1 丰水期(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