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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6.10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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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为加快推进市交通重点工程建设, 促进我市经济与社会全面协 调发展。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全市交通重点工程农村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制定本办法: 一、住宅房屋补助标准 1.主房:按楼房 1XXX元 /㎡、平房 XXX元 /㎡标准由各镇 (乡) 政府包干使用,各镇(乡)可根据所拆房屋年限、结构、装修等差 异,制订相应的拆迁补偿实施细则。 2.附房及零星附属物补助:砖混结构附房 XXX元 /㎡,彩钢房 XXX元 /㎡,彩钢棚 XXX元 /㎡,其它棚舍及厕所 XXX元 /间(只) , 水井(含水池) 1XXX元 /口 ,化粪池 1XXX元 /只 ,围墙 XXX元 /㎡ ,护 岸 XXX元 /m,水泥场地及进宅水泥路 XXX元 /㎡,零星花木移植费 XXX元 /户,骨瓶 XXX元 /只。 3.搬迁误工补助:按被拆迁户家庭成员人数计算,标准为每 人 XXX元。 4.临时安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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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方法 哪些情形要予以补偿,哪些情形农村房屋拆迁不能予以补偿?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 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 安置方式有哪些?可以选择货币补偿, 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 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产权证、农村使用证 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 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违章建筑外, 应以实际为准。 补偿安置的时间界点: 1,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 对新房予以 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 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 应当立即停止建房, 具体补偿金 额可以协商议定; 2 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3,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 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 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均不予补偿。 4,同一拆迁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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