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建筑木门窗和木料表面的中级清漆涂料工程。 2.1 材料要求: 2.1.1 涂料:光油、清油。脂胶清淡、酚醛清漆、铅油、调合漆、 漆片等。 2.1.2 填充料:石膏、地板黄、红土子、黑烟子、大白粉等。 2.1.3 稀释剂;汽油、煤油、醇酸稀料、松香水、酒精等。 2.1.4 催干剂: "液体钴干剂 "等。 2.2 主要机具; 2.2.1 油刷、开刀、牛角板、油画笔、掏子、毛笔、砂纸、破布、 擦布、腻子板、钢皮刮板、橡皮刮板、小油桶、半截大桶、水桶、油勺、 棉丝、麻丝、竹签、小色碟、铜丝多、高凳、脚手板、安全带、钢丝钳 子、小锤子和小笤帚等。 2.3 作业条件: 2.3.1 施工温度直保持均衡,不得突然有较大的变化,且通风良 好、湿作业已完并具备一定的强度,环境比较干燥。一般油漆工程施工 时的环